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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纪检监察信息与舆情监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3-28 09:23
单位名称 汉台区纪检监察信息与舆情监管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新闻网站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宣传引导工作;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网络信息工作。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82号12号楼105室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开办资金 1.0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汉中市汉台区监察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1万元 1.0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3项:法定代表人由杨亚忠变更为张建军;举办单位由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汉中市汉台区监察局)变更为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汉中市汉台区监察委员会);住址由汉台区监察局变更为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82号12号楼105室。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汉台区纪检监察信息与舆情监管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网络舆情日常监管。协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相关室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宣传引导工作,重点负责对涉及本区的相关舆情进行监控,并严格落实舆情汇报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上发现、引导工作。对动态信息进行跟进,及时发现反腐倡廉舆情,对可能形成热点的舆情线索,立即报区纪委监委,并对舆情线索统一分析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引导、早处置。三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立足自身职责,推动全区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通报全区十九大以来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阅看典型案例和违纪干部忏悔录选编,组织党员干部赴庭审现场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洁家访、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工作,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四是弛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紧盯重要时段、关键节点,通过查阅资料、调取发票、现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问题。五是巩固拓展主题和教育整顿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在区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业务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等,注重在实战实践中锻炼干部,干部先后参与案件查办、信访处理、政治巡察、驻村等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拓宽眼界视野,提高工作能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舆管办作为区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对网络舆情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进行收集、研判和处置,能第一时间听到群众呼声,也为纪委查办案件提供了有效线索。同时积极发挥区级媒体主渠道作用,在“汉台清风”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转载解读文章210余篇。以清廉汉台建设为抓手,深入挖掘本土特色资源,用好褒河社区“三线”建设展览馆、东关里廉政文化口袋公园等清廉文化阵地,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遵规守纪。先后12次向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23.52万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9起37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反腐倡廉舆情监管措施还不全面,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少,专业化水平不高,队伍力量不强,敏锐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改进措施:加强与上级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将反腐倡廉舆情监管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大局,充分依托区级相关平台,进一步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舆情监测处置,切实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二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纪律执行,严肃整治不知敬畏、不讲规矩、作风漂浮等问题。三是持续深化清廉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大清廉单元创建力度,推动廉洁文化融入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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