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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5-03-28 09:02
单位名称 略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中学路原住院部后院
法定代表人 弓斌
开办资金 22.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0.23万元 140.2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效率。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抽时间进行业务学习,学习环保部、环境监测总站有关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参加省、市环境监测站组织的业务培训、内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等培训学习。(二)全面完成地表水、噪声等常规监测工作任务。我站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完成了嘉陵江干支流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任务;完成了金池院河城市饮用水源地及县域出入境流域重金属风险防控监测。此外,还完成了全县城区大气降水、降尘常规监测以及空气自动站日常维护及数据统计任务;完成了6个测点24小时功能区噪声;城区44个网格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及8条城市主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完成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空气、地表水监测任务;完成了略阳县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厂界噪声监测,共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4660个。(三)积极配合环境执法大队完成了6次水污染投诉、9次噪声污染投诉调查监测,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25个。在监测过程中,认真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加强监测项目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分析过程规范、有效,及时向执法大队报告监测结果,为略阳县辖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监测技术保障。(四)汉丹江流域涉重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质监测工作。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重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汉中市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我站配合三方公司,按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每月对略阳县境内4个控制断面、6个风险管控断面的pH、铜、汞等15个项目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向市局和市站报送监测结果。(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进一步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排放状况,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关于印发2024年略阳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站对县境内日处理100T及以上16家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了上半年及下半年的执法监测,核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并对出水水质进行取样监测,主要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项目,共取得有效监测数据124个。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数据参考,监测结果严格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排放限值实施监督。(六)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略阳分局《关于印发2024年略阳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站对县域内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的11家企业进行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联网及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分。检查发现,我县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较为规范,不存在拒不开展或故意漏项缺项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如监测方案内容不够完整、缺少监测点位示意图、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不规范、监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采样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检查组采取集中约谈的方式,要求企业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公开,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七)稻渔综合种养污染防治和水质监测监管工作。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我站按照“源头预防、过程严管、结果达效”原则,配合三方公司积极开展每半年一次的水质监测,共取得有效监测数据180个。对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督促稻渔种养经营主体科学选用治理方法,因地制宜建设治理设施,确保种养退水(尾水)水质达标排放。(八)嘉陵江流域汛期水质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水质监测预警,确保汛期区域环境安全,严格按照《嘉陵江流域汛期水质重金属专项监测方案》要求,结合嘉陵江流域环境风险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手工采样+自动分析方式,每天按时对嘉陵江流域干支流布设的6个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总计报送1104个数据。(九)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惩治人为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工作方案的函》要求,略阳县环境监测站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对辖区内一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两座省控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按照“一站一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抽查,实行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异常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安全保障措施,强化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及周边环境管理,按照“十不准”、“十严禁”要求,坚决取缔影响、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正常运行的设施设备,杜绝人为干扰和改变监测采样环境行为。我站按照国省控空气站不少于2次/每周、国省控水站不少于2次/每月频率的要求,对辖区站点开展全覆盖例行巡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并现场拍照留存。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排查上报,充分发挥自动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保障站点持续稳定运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例行监测与专项服务并进,为略阳环保添砖加瓦。环境监测站在及时完成对水、噪声、气等项目的多点位例行监测任务外,服务于略阳县环保大局,及时高效地完成服务环境管理与监督的其他工作,为略阳县政府决策等提供了大量准确可靠的监测依据,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二)强运维、优设备,全方位提升环境监测实力。为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加快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加强两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两座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并出色完成数据联网报送。不断更新监测仪器设备,设施环境不断改善,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三)协同环境执法,高效解决污染投诉。积极配合环境执法大队处理15次污染企业的污染调查、污染投诉监测(大队委托投诉监测:噪声9次,水6次),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人员结构老化,知识层面偏低。我站人员年龄普遍偏大,部分监测人员学历较低,对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存在畏难情绪,进取精神不足,使用先进仪器的专业人才急缺,高端技术人才缺失。限制了县一级监测机构快速发展,实验室墨守成规形势较为突出。2.硬件条件不足。虽然现在实验室面积和仪器设备在这两年间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先前硬件基础薄弱,现在实验室虽有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离子色谱仪、烟尘测试仪、大气采样器等大型仪器设备,但实验室部分环境和设备还是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实验室相关要求,从长远发展来看,监测工作也受到影响和制约。3.执法监测水平有待提升。从日常开展执法监测工作中发现,监测人员对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和环境应急监测等业务知识较为了解,但是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等执法业务知识内容理解和掌握不够全面。(二)改进措施:1.严格制定环境监测人员专项培训计划,并利用邀请专家实地指导和组织人员外出学习等形式,有效提升对新增各类监测仪器设备的熟悉掌握程度,确保各类设备正常运行,同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实验室项目方法变更、扩项等相关工作,有效提升我站监测能力。2.积极向上级争取,落实保障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仪器设备,推进环境监测数据的互联和共享,提升环境监测的自动化。积极向上级领导和部门争取财政预算,使我县生态环境监测发展需求得到有力保障。3.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同时邀请执法人员授课,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处罚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在做好县域内常规监测任务同时,继续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做好农村饮用水、污水、土壤等新型污染动向的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将监测思路由固有的水、气、声监测,逐步向土壤、辐射、空气质量预报等新型监测体系转变。(二)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正面引导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照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培养企业自我监督意识,同时对在县域内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的监测机构做好资质审查与质控监督,强化环境管理部门对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三)规范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尽量优化工作程序,建立规范的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开展2025度实验室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让我站的实验室质量管理成为坚实的壁垒,让每一个数据准确无误,打造技术过硬质量可信的一流监测队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