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核定支付和资格认证;职业年金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保费核定和征缴;医疗、伤残、工亡等待遇的资格审查、核定及支付。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政务大楼327室 | |
法定代表人 | 刘凯文 | |
开办资金 | 78.6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8.65万元 | 61.51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人社局的坚强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中心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总体思路,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引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党建引领业务,推动工作发展。一是通过开展集中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学习、人社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出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把党员干部培养成政治上的明白人、政策上的精明人、参保群众的贴心人;二是持续推进“三个年”创建活动,围绕“创优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工作主线,按照“践初心、优服务、强保障、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持之以恒纠作风顽疾,践行“马上办、神速办”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行业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规章制度,减少群众跑腿的次数,尽量做到群众最多跑一次;三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年推送各类便民信息206397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的结办效率,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感;四是设立党员先锋岗,深入开展“社保进万家”、党员干部“双报到”等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面对面向服务对象宣讲解答社保政策,手把手教参保群众使用“陕西社会保险”APP、社保云缴费小程序等。(三)强化内控稽核,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牢社保基金安全主线,多措并举推进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多点发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规范运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一是以核查疑(重)点信息为核心,提升社保数据准确性,全年累计核查机关养老、居民养老和工伤保险疑点数据分别达973条、39721条和1433条;二是进一步强化年检认证工作,居民养老APP认证6.15万人,核心认证776人,认证率达98.47%,机关养老和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累计认证分别为4366人和193人,认证率均达100%;三是加大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稽核力度,全年累计发现机关养老多领养老金问题6起,居民养老多领养老金问题670起,工伤保险重复领取待遇问题3起;四是持续加强违规领取社保基金追缴工作,机关养老追回多领养老金64.8万元,居民养老下发《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259份、《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97份,追回多领养老金135.8万元,工伤保险追回重复领取工伤待遇8.9万元;五是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卫健、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安排专人上门比对待遇领取人员基本信息,同时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按月核查比对新增参保、待遇人员信息。全年累计联查数据87.9万条,做到了及时停发、按时追回,有效地维护了基金安全。(四)深入开展三项保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按照局要求,我中心积极开展三项保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动员,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排查业务流程、资金管理、待遇发放等方面存在问题,共发现问题517个,主要集中在养老保险重复领取问题上,已整改512个,正在整改5个。通过“群腐”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管理长效机制,中心制定了《财政专户对账制度》等5个制度,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起到了保障作用,进一步筑牢“制防”堤坝。(五)精准核算,做好待遇发放和调整工作。一是三险种待遇100%的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二是持续提高三险种社保卡待遇发放比例。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待遇调整工作。城乡养老金每人每月调增95元,基础养老金达328元,稳居全市第一;工伤保险1至4级伤残职工待遇分别调增每人每月88元、83元、78元、74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调增36元;机关养老退休人员人均调资148.71元。(六)加强社保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一是积极开展“携手居民养老保险,共建乡村美好明天”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利用一个半月时间深入20个镇(街)、村(社区)开展宣传,切实解决老百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急、愁、难、盼事项,真正做到收集民意,纾忧解难。二是深入开展“工伤进园区”活动。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心先后5次走进工业园区开展“工伤保险进园区“活动,零距离向企业和职工解读工伤保险政策。(七)严把审核关,落实特困群体补助。2024年,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政策为共计为10258名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313.51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如下:城乡养老保险累计参保22.48万人,新增参保1343人,缴费人数12.91万人,收缴基金7984万元,财政补贴3.1617亿元;征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32笔1.2754亿元;待遇人数65609人,发放养老金3.06亿元;累计退保2997人,退保金额953.39万元;办理关系转出143人,转出金额149.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13422人,待遇享受4946人;收缴基金3亿元,收缴职业年金1.5亿元,发放退休金3.33亿元;办理转移、重复缴费退费、税务退费2083笔,合计金额6186万元;工伤保险:下达参保任务10.9万人,参保户数3656户,参保人数124700人,完成年度参保任务的114.4%,收缴基金12673.24万元,受理工伤保险案件826起,支付工伤待遇16033.48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776.02万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671.1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509.79万元,丧葬补助金209.07万元,伙食补助49.4万元,医疗费1711.87万元,辅助器具配置费72.95万元,康复费108.41万元,长期待遇924.82万元;社保卡:累计制卡335325张,发放320385张,收回上交14764张,电子社保卡激活率达62.79%。三、工作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下:(一)经办力量不足,经办权限设置不科学、不规范,给基金安全带来风险隐患;(二)部分居民对缴费档次的选择和缴费满15年后是否继续缴费存有疑虑,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三)机关养老方面,部分单位缴费、办理在职转退不及时,需反复督促。(四)工伤事故发生率在个别行业仍较高,工伤预防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下面几条整改措施:(一)进一步和上级部门争取增加经办人员,强化经办力量。(二)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引导未参保人员积极参保,缴费满15年未到龄人员持续缴费。(三)加强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强化组织,优化流程,加快暂停人员清理速度。(四)强化工伤预防,加大工伤预防投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伤预防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五、2025年制定了如下工作计划:(一)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加强缴费基数核定和申报管理,确保基金足额征缴。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的追缴力度,保障基金安全。优化经办服务,推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基层社保经办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持续巩固工伤参保扩面成果,继续推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风险行业按项目参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宣传和引导,提高其参保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工伤待遇支付管理,优化待遇支付流程,提高支付效率,确保工伤职工及时足额享受待遇。加强对工伤待遇支付的监督检查,防止冒领、骗取工伤待遇等行为发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4年4月8日被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授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