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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7:11
单位名称 西安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湿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湿地植被恢复•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科学研究统计•西安泾渭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
住所 西安市未央区东风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杜永祥
开办资金 2384.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89.81万元 2176.58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1.党员力量加强保护管理,确保湿地生态资源安全。结合工作实际,中心支部组织成立了“党员巡护队”,参加巡护工作并做好巡护记录,及时处理并向市生态环境局移交问题线索,研判解决保护难题,以强有力的业务工作,形成与群众互动良好的齐抓共管局面。2.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管护工作质的发展。支部运用“党建+项目”工作模式,推进党建与湿地保护工作深度融合,组建项目编制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绘制湿地保护蓝图。通过培训90%的年轻党员,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长期连续监测保护。3.管护工作反应迅速、项目管理规范。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破坏渭河河滩水资源生态环境”和“破坏湿地”问题。接到问题反馈后,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第一时间与涉事单位取得联系,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利用无人机现场拍摄、比对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图和调查国土三调数据,初步判断地块属性和该地块是否在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能够规范管理各类项目文件,将相关省、市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合同协议、会议记录、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工程资质材料等文件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归档,同时将传统的纸质资料转化为数字格式,以便于存储、查询和利用,提高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检索效率。4.重要项目推动管理升级,提升管理水平。实施了陕西省西安市省级重要湿地范围勘测定界项目(一期),该项目的建成将使得自然保护地的范围更明确、面积更精准、边界更清晰,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自然保护地的执法监督有据可依,有助于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5.抓好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教育。在2月2日“世界湿地日”、5月5日“西安湿地日”、9月12日“一法一条例”宣传周、爱鸟周之际,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各区县、开发区湿地保护部门宣讲湿地知识,开展普法教育和“泾渭杯”湿地摄影及健步走活动,活动情况在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发布等报纸及网络平台进行了报道;配合华商报完成湿地相关工作专版报道工作,第55个“世界地球日”相关主题宣传活动。6.加快推进各类项目实施。积极开展湿地保护项目,对西安市浐灞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专项调查,监测动物种类、数量和分布特征;对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定期清理道路垃圾、干枯杂草,提升湿地环境质量;对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专项核查,收集、汇总巡护数据,制作图件、图册。7.持续开展绿盾行动问题点位销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显示,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问题点位1个,通过实地核查,制定整改方案,严抓整改落实,该点位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验收销号。2024年5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问题核查整改销号审查工作,经实地审查、查阅资料、会议研究,同意销号。8.做好湿地监测和修复督导检查工作。配合完成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对接财政局下达湿地补偿资金,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生态保护资金使用;完成提供分配2023年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综合性补偿资金相关数据报送、省林业局湿地恢复费用核定标准调查问卷回复等相关湿地补偿工作。9.配合做好湿地保护条例及其他地方性法规的调整和修改。积极对接政协、市局,开展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完成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40号提案的复函;完成省林业局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资料报送;配合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交叉检查;配合省林业局完成省委、省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反馈问题整改举措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及市人大关于涉及企业方面及地摊经济方面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二、取得社会效益通过日常巡护和管护工作明显改善了候鸟栖息环境、提高了湿地景观生态功能、有效恢复了湿地生态系统。在湿地生态与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的前提下,合理进行湿地生态利用与示范,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三、存在问题(一)基础数据底数不清。保护区湿地资金投入主要依靠中省市财政资金投入,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湿地保护修复的资金依然存在缺口,使得保护区基础设施落后,湿地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底数不清,导致日常保护管理工作缺乏准确、科学的基础资料,无法有针对性地保护湿地生物。(二)省级重要湿地界线范围不清。湿地是介于陆地和水域之间的生态系统,其界线易受到降雨、地形和植被等自然因素影响,由于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四址界线范围不清,从而影响湿地范围的判断,难以有效维护湿地的生态价值和生物多样性。(三)干部队伍储备不足。西安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承担着全市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省级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四大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涉及的业务既多又专,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复杂多样,目前相关的技术人才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导致日常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四、下一步工作重点(一)加强巡护力度。科学有效巡护,处理好与保护区周边街道办、社区、村组的关系,处理好野外巡护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处理好全面巡护与重点监管的关系。(二)持续推进勘界立标工作。在完成陕西省西安市省级重要湿地范围勘测定界项目(一期)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实施该项目二期工作,抓紧完成全市域湿地资源勘测定界工作,对湿地进行科学、规范的勘测定界,并设立明显的界碑、界桩,以明确湿地边界,将成果作为征占用湿地资源审批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同时为日常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基础资料,从而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效率。(三)积极寻求财政支持。积极寻求中省市财政对湿地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统筹推进落实保护区标识系统建设、遥感监管与资源管护平台建设,初步构建动态、全面、可视、联动的一体化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力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西安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有效期:2024年9月5日——2029年9月5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