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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6:41
单位名称 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控制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保证资金效能发挥。财政性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及批复、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指导。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余淑琴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0.3万元 65.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推行五项制度,评审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负责人须在服务对象第一次咨询时发放“评审资料一次性告知清单”并详细解答、负责到底。严禁推诿扯皮,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服务对象多跑路现象发生。二是公开招标购买服务。参与财政投资评审的中介机构由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框架协议方式公开招标确定,由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商洛市财政局与入围中介机构分别签订《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同时,实行回避制、限时办结制、廉政和质量保证金等制度,规范中介机构在项目评审中的行为。三是评审任务安排实行公开抽签制度。对入围中介机构实行编号管理,设置抽签专用会议室,建立评审工作微信群,各中介机构在群内响应是否参与抽签。以乒乓球为签,评审任务的安排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书面授权抽签人及监督人到评审中心现场抽签确定,对抽签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确保抽签全过程公开透明、有据可查,杜绝评审任务安排环节的权力寻租。四是推行内部复审制度。评审结果须经我中心内部二级复核后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再复核,直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评审中心、建设单位、中介机构之间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力促评审结果真实、准确、无暗箱操作。五是推行廉政调查制度。结合评审中心“评审工作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要求,每个项目评审工作完成后,向服务单位实施“审后廉政调查”工作。为打消服务单位思想顾虑,在廉政征询函上公开监督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让服务单位通过评审中心、财政局纪委、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等单位反馈廉政征询函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二、完善评审工作机制,严格项目评审前置审核,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一是审查发改委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的依据。防止出现未批先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支解工程、超概算建设等问题。二是建立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监管机制。为防治一些项目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久拖不验收等问题,评审中心在开展工程决(结)算审查时,要求项目单位必须提供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报告等,确保政府投资类项目各项手续齐全,促使项目程序合规、资金使用规范。三是严格信息化项目评审前置审核。落实信息化项目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始终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做到网络信息安全、软硬件国产自主可控。将商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审批意见、通过评审的设计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作为信息化项目评审的前置条件,最大限度减少资源闲置浪费,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数字化建设向节约集约化转变。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清廉财政实践。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厘清项目评审中的廉政风险点,强化评审中心内部控制和评审工作过程控制,规范评审行为。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评审质量。明确承担评审工作的人员资质,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评审工作时须成立评审小组,资质审查贯穿于评审工作全过程,保证评审队伍的专业和纯洁。参与评审的机构和人员对出具评审结果的真实性、政策性、技术性、客观性、准确性及合规合法性负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二是严格把控补充的评审资料。补充评审资料以正式文件传递,确保“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对补充评审资料及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在评审中心内部和中介机构开展定期双向核查,严格考核。三是所有项目禁止使用个性化政策。在核对工程量及计价时,各方参与,形成会议记录,共同签字备案。同时,在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中约定中介机构不得执行任何非书面通知的计价口径,杜绝弄虚作假、权力寻租。四、取得的主要成效2024年,全市共完成了1153个单项工程的预决算审查工作,其中预算项目1060个,结(决)算项目93个,其中:市本级完成了142个单项工程的预决算审查工作。全市送审投资额85.28亿元,审定77.98亿元,净审减投资额7.3亿元,平均审减率为8.56%。其中:市本级送审投资额12.62亿元,审定投资金额11.35亿元,净审减1.27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0.06%,全市节约建设资金7.3亿元,其中市本级1.27亿元。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为节约建设资金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评审队伍建设相对薄弱,评审中心懂造价、基本建设财务会计的评审干部少,目前没有既懂工程造价又懂基本建设项目财务会计的复合型人才,不能全面认知工程造价构成,给项目造价控制带来较大风险,评审中心干部职工整体业务能力亟待提升。二是双向交流有待加强。缺少与各部门之间的横向交流、与上级部门和县(区)单位的纵向业务沟通。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邀请专家辅导,经常性举办工程造价业务培训,让评审人员学习先进经验,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学习,形成工作合力,服务于项目建设。建立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区)部门的评审业务技术沟通、经验交流机制,加强与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和项目参与各方的联系,做到经常性沟通交流,强化宣传,提高项目参与各方的造价控制意识,凝聚合力,服务于项目建设。六、2025年工作计划加强对基本建设类工程的预决(结)算评审,进一步遏制部分项目拦标价虚高、挤压结算造价水分,严格项目前期费评审,确保项目造价真实可靠。针对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的重点项目,继续主动担当作为,在评审环节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非要件容缺办理,全力加快评审速度,保障重点项目推进。提高各类重大节会、招商展演、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的预算评审质量。一是加强评审中心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全面掌握各类活动经费预算评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确保评审过程符合最新的制度要求,评审结果有依有据。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评审方法,通过专家咨询、市场调研、征求意见、数据分析等,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评审流程和方法,提高此类项目预算评审的整体质量。建立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监管机制。继续落实市考核办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在开展工程决(结)算审查时,严格要求项目单位提供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报告,确保政府投资类项目各项手续齐全,促使项目程序合规、资金使用规范,促进评审高效化、科学化、规范化。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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