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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河库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5:44
单位名称 吴堡县河库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黄河吴堡段和县境内河流、河道、水库巡查和保护工作,维护水利工程和保护堤防;负责组织合理开发和保护河道上的水、土、砂、石、林等资源;负责河道、水库的绿化、整治、维修、养护工作;承办县河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住所 吴堡县水利坡
法定代表人 贾建存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98万元 9.0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河库保护中心落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全县河流沟道管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党政同责,推动河长履职尽责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我县三级河长共68人,其中县级5人,街道级12人,村级51人。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河长制”组织体系,持续实施月自评,不断完善自评内容,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河湖长履职考核有效衔接。从根本上强化了各镇(街道)负责同志履职尽责意识。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坚持以严格的督查考核为抓手,强化制度刚性,强化责任落实,让制度“长牙带电”,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保障河长履职尽责印发河湖巡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从制度上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推动河长制“有名有责”,提醒督促县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巡河1次,镇级河长坚持每月至少巡河2次,村级51名专(兼)职巡护河员累计开展日常巡河900余次。(二)区域联动,实现河道共管共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切实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在各级河长巡河的基础上,由河长办工作人员对县域内河流沟道进行不定时巡查,利用智能语音监控、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科学、高效监管。对全县河流沟道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共发现问题56条,印发整改通知文件16份,责令整改。巡查河道260余次,组织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杂物等21次,清理河道垃圾约1.5吨,有效保护了河道生态环境。对于水利部信息管理系统遥感图斑清单26个及省河长办下发8个图斑信息逐一认真摸排复核,结合日常巡查,县、镇、村三级河长对我县河道进行了全面实地摸排,经核实,全部不属于碍洪问题,及时上报了相关台账。同时,对于省、市河长办等单位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及时上报销号,并深刻总结经验、反思不足、补齐短板。“乱建、乱占”问题彻底整改。宋家川街道办柏树坪村右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有圆顶建筑及鸡舍,鸡舍于2020年12月已经拆除,圆顶建筑于11月份已拆除,完成整改。拆除三星停车场、古渡纪念码头,停车场、古渡纪念码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的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违规项目,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依规清理了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违规建筑,有力保障黄河行洪通道畅通,有效消除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隐患。(三)聚焦民生大事,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实施吴堡县十大民生项目之一吴堡县城区段黄河干流滩地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是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落地落实和建设“三个吴堡”的有效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对修复城区段河道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提升黄河干流断面水质、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居民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四)加强水域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防溺水责任成立了全县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印发了《全县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关于持续加强排查安全隐患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压实各镇(街道)防溺水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防溺水隐患大排查,全力整治防溺水问题隐患。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措施,我中心工作人员对黄河吴堡段每日巡查4次以上,把防溺水工作列入日常重点巡查内容,由原来的4名人员对黄河城区段进行巡查职守增加至6名;借助河道已有电子监控设备,加强对溺水事故多发期、节假日、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的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截至目前,共排查18涉水领域,2处缺少责任公示牌,其他完好。在河道重点入口处设置救生箱5个,安置救生圈5个,同时督促各镇(街道)或管理人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救援器材队伍配备、防护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防溺水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五)全面做好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省水利厅2024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任务、榆林市河长制办公室督办通知单要求,将吴堡县城区黄河堤防工程(吴堡县城黄河公路大桥--吴堡高速公路入口猴桥段,长度4.75km)创建标准化管理纳入2024年河长制年终考核任务。为了顺利推进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我中心成立人员专班,认真学习《陕西省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评价工作细则》,熟悉评价流程及相关知识,主动与上级单位对接,学习借鉴好的经验方法,目前完成了《自评报告》、《管理手册》、《操作手册》、《制度手册》的编制,按照《评价标准》进行了自评打分,自评得分843分,自评结果表明,吴堡县城区堤防工程满足陕西省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三级达标申报条件。我中心于9月27日将《关于申请核查吴堡县2024年城区段堤防标准化管理自评报告的报告》文件上报市水利局。(六)持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世界水日“3·22”、世界防溺水日“7·25”充分利用宣传牌、横幅、短信、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联合县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大河道保护宣传力度,做好防范溺水事故发生。在重点水域设置防溺水宣传警示牌25个,并通过短信向全县广大群众发送防溺水提示短信3万多条,活动发放保护河道、防溺水科普手册共计1500余份,各类宣传品共计1400余份。有效增强我县人民群众的保护河道及安全意识。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我县4个采砂点已全部安装采砂信息化管理系统,由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中下山畔砂场8.5万吨、槐树港上砂场22万吨、槐树港下砂场7.5万吨、冉湾砂场23万吨均严格按照黄委会审批要求,不会出现超采(61万吨)、乱采现象,落实好采砂四个责任人。通过河道采砂智能管理系统及不定时暗访巡查,全县未发生非法采砂事件,河道采砂更加科学化、规范化。2024年10月印发《黄河(吴堡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全面遏制违法采砂行为反弹,全力推进我县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河道面貌不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在河长制、防溺水工作中,部分成员单位之间存在沟通不畅、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二)镇(街道)河长由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但任,大部分河长因业务繁忙,只能依靠不定期的巡河发现、协调问题,村级河长则因河道管理方面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治理经验不够难以完全履职尽责。(三)河长办存在专职人员配备不足,吴堡县域黄河流程45.7㎞,大小河流沟道20余条,河长办仅有4名工作人员。(四)各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四乱”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河长制基础比较薄弱,没有经费,对于河道整治工作无法深入落实落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全县河长制工作以开展幸福河湖创建为抓手,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保护治理好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水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进一步研究破解河道管理难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追责问责,做到遏增量、减存量,努力打造生态河、经济河、幸福河。三是加强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各级河长根据责任分工,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河长制会议,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机制,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确保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6月份完成城区段黄河干流滩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成之后将对城区段河道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提升黄河干流断面水质、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居民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五是完成清河沟水库前期任务。2025年3月底前完成可研阶段相关专题报告,8月底前完成立项审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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