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彬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承担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申报受理、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承担申请保障性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查、年度复审、配租配售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廉租房、公租房的维护管理和租金收缴工作等。 | |
住所 | 彬州市北大街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彬生 | |
开办资金 | 35.7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6.43万元 | 14920.34万元 | |
网上名称 | 彬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无变更登记。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按照局党委年初工作安排,现将我中心2024年公租房管理各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公租房基本情况我中心对年初局各项工作安排和省、咸纪委监委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按照7项,27条整改任务逐条建立清单,实行领导、干事包抓问题制度,对包抓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核研判,集中时间、精力、力量及时进行自查整改。通过人员包抓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促进彬州市公租房领域健康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彬州市公租房申请政策:廉租房:彬州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的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90元。公租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的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50元,申请家庭不得有公职人员,车辆为15万元以下非享受型车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低于15万元,只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彬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彬州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成员(人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表;申请书1份(申请人写并签名按指印);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家庭成员照片两张;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离异等证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收入证明1份(单位开具,近三个月工资流水);租房合同1份;廉租房申请户需提供本市内居民城镇低保原件。保障情况:彬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共11幢(其中高层6幢、多层5幢),1215套(其中多层294套、高层921套),分别于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全部集中配租,彬州市公租房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将年审不合格、自动退出户的房源,按照轮候次序利用省厅统一配备的摇号系统进行集中摇号配租。全年通过集中整治和公租房年审共腾退公租房136套,进行集中摇号配租共7次,配租公租房136套,解决了680名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政策执行情况:彬州市公租房管理严格执行省、咸相关政策,摇号沿用省厅配备的摇号系统,按照轮候次序进行集中摇号配租、分配。彬州市公租房(廉租房)实行年审制度,按照和合同规定每年对承租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婚姻、车辆、营业执照等情况进行年度审核,租金收缴统一利用财政局非税收入系统、票据进行缴纳,彬州市公租房各项政策执行基本到位。公租房租金收缴情况:2024年全年,我中心共审核、配租、年审公租房(廉租房)共1125套,管理租赁安居小区东区公租房1#、2#1楼商部23间,共收缴租金及商铺租赁费660.00万元。二、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一)迅速部署安排。省、咸相继召开公租房领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之后,我中心迅速召开工作安排部署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及时传达了省、咸会议精神,制定了《彬州市落实省、咸纪委监委公租房领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相继组织召开专题会议3次,安排部署了整改工作,明确了整改任务,夯实了工作职责。截止目前已自查整改转租、转借2户,清理车辆超标5户,营业执照超标4户,已全部清退。(二)建立健全台账。市住建局督查我中心,按照本次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及时建立申请登记台账、轮后登记台账、摇号、配租登记台账、入户巡查台账。(三)重新梳理制度。由彬州市住建局牵头,保障中心配合对彬州市公租房准入标准、配租、摇号、年审、房源、申请、配租、轮候、空置等制度等进行了梳理完善修订,确保各项政策与省、市一致,贴合彬州市实际情况,操作性强。我中心及时依据咸阳市住建局相关文件,起草印制了《落实省、咸纪委监委公租房领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彬建发〔2024〕8号)、《彬州市公租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彬建发〔2024〕12号)、《彬州市租赁型保障房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彬建发〔2024〕13号)等文件。在安居小区、廉租房一期小区利用LED显示屏大力宣传公租房各项政策,严禁转租、转借、代办,防诈骗等政策,印制宣传条幅12条,制作宣传版面6张,组织政策、防诈骗等宣传3场次,印制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群众对公租房政策和防诈骗意识得到了提升,公租房管理趋于规范化。(四)联防联审机制。由彬州市保障中心与行政审批局、国土资源局、车管所、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建立公租房联防联审制度。截止1月15日,对安居小区东区1#楼(165户)和西区10#楼(156户)进行了年审,年审工作顺利进行。近期,我中心已投资约56万元,采购人脸识别单元门28部,全部安装到位,以此来减少彬州市公租房承租家庭转租、转借的问题,对公租房小区的运营管理实行社会化运营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门机构和社会企业参与公租房小区运营管理,破解管理人员紧缺难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规范档案管理。依据咸阳市公租房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制定《彬州市公租房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环节的要求和标准。从公租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入手,加快推进档案资料建档,确保公租房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按照小区、楼栋、单元、楼层逐步建立一房一档。截止目前,建立规范化档案室40平方米,购置档案柜89组,档案盒1500个,标准化档案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六)强学习提水平。彬州市住建局定期邀请彬州市纪委监委,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利用主题教育、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职工廉政教育,提高职工思想认识,提升作风建设。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在单位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在专项整治入户排查中,存在直属亲属之间相互转借的问题,由于户主与亲属的复杂关系,致使是否存在转借问题甄别难、退出难。二是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省市政策不明确、标准不统一,致使个别环节与省市要求不吻合的问题。三是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下一步工作措施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咸、市关于《落实省、咸纪委监委公租房领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的工作监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担当作为、确保公租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中心将进一步紧盯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公租房领域主体责任,把公租房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公租房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成效。(二)健全机制,严格管理。严格按照保障房申请、审核、配租、年审等程序抓好保障房管理各项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做到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整改,着力解决公租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确保彬州市公租房运营管理健康有序平稳发展。(三)严格督查,严肃追责。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实地督导,实行定期报告、督查制度,对整改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对开展整治工作不力、群众投诉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纪委监委和市住建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和韧劲,毫不放松地把公租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明显成效。彬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5年3月3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