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长市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教育培训及调查研究等服务,协助及妥善处理民族宗教和侨务等方面矛盾纠纷,协调民族关系,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利,调查统计民族宗教和侨界各类信息,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信息统计及服务工作。 | |
住所 | 子长市刘家沟民政服务大楼二楼204 |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臣 | |
开办资金 | 2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子长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万元 | 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在中共子长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深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成果。一是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怖主义、反邪教、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放《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工作干部应知应会》《宗教工作干部应知应会》《漫画解读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12000本,发放传单8000余张,不断提升宗教界尊法守法意识和爱国意识。二是组织全市9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宗教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培训、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宗教中国化培训班、民族宗教界茶艺培训6次,培训200多人次,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打造为全方位、立体化的宗教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有效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七进”活动。推动秀延小学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利用冯家屯社区、袁家沟社区两处阵地,开展文化联谊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人士参与舞蹈、剪纸、插花、书法、茶艺等文化培训和交流活动3期,构建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互嵌式的社会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同时,经常走访了解来我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帮助各族群众在务工经商、求学就业、安居定居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三)开展宗教中国化-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开展“清明时节捏面花,传统文化进场所”“端午粽子香,民族宗教界端午节包粽子”“茶韵飘香,共话团圆”主题活动,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四)提升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能力。一是市委统战部将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纳入党校的重要学习范围,将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纳入巡察内容。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传达学习宗教工作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统战部与各镇(街道)签订《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二是持续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充分利用场所内宣传栏、黑板报等方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在场所较为醒目的位置装框上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并鼓励引导教职人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讲经布道的重要内容。三是开展“五好”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中的交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2024年初,羊马河玉皇山道观被评为延安市“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现年又新创建过家楼成功寺和二十里铺灵官宫两处“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已上报延安市民宗局2处。四是持续做好宗教领域自建房整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守护三秦”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和《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对全市9处宗教活动场所和96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有消防安全隐患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场所,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第一时间停止使用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存在风险隐患且尚未整改到位的房屋,要求尽快组织修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五是做好佛教道教经营性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全市7处佛道教宗教活动场所召开经营性活动规范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集中排查整治是否存存在佛道教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举行佛道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现象;是否存在以佛道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营销活动;是否存在以宗教名义在互联网上进行商业宣传、商品营销,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以及在互联网上开展供灯、祈福、超度和直播卖货等情况,并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假借佛道教名义聚敛钱财线索,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五)认真开展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以及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工作。为妥善解决各宗教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延统组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我市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两个专项”工作。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延安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并对该项工作统一部署,曹红星部长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协作,主动配合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统战工作格局。同时,市委统战部、市民宗中心联系相关成员单位将此项工作同宗教活动场所日常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一是统战、民宗部门多次深入到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摸排工作,特别是对基督教在册登记的信教群众进行走访调查,掌握基本信息情况;走访宗教活动场所附近居民,了解是否有非法宗教活动和可疑人员的出现。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统战宗教联络员作用,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自查。之后由统战、民宗部门深入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各镇(街道)村(社区),走访入户,调查摸排,确保摸底调查信息真实可靠。三是联系网信中心加大对网络巡查防控力度,及时掌握网络安全与舆情监测情况,一旦发现网络宗教渗透与负面舆情,即刻跟进封堵、落地核查、依法处置。截止目前,我市未出现“新天地教会”“博爱教会”等境外基督教渗透组织在我市非法组织、私设聚会点从事非法经营、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也未发现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在我市渗透和活动现象。(六)扎实开展全市宗教工作“回头看”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制订了《子长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并成立督查检查工作专班。专班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分阶段、分步推进的原则,及时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整改,对排查处出有“反弹”现象的3个镇6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七)扎实推进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弘扬扶贫济困、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春节前夕,民宗中心慰问民族宗教界人士,发放体检卡12张,价值1.8万元。同时引导我市宗教场所开展春节慰问活动,9处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发放米面油等形式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老党员277户,价值8万余元。8月底组织开展“金秋助学、大爱无限”困难大学生资助活动,9处宗教活动场所捐款10万元,通过现场发放形式资助困难大学生50名。二、取得的社会成效: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活动实现常态化,全年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安全事故发生。三、存在问题:在客观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不够,我市虽然开展了系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也纳入了国民教育体系,但是在民族理论政策研究中加强增进中华民族共同性研究存在空白。二是民族宗教界人才还比较缺乏。各级宗教场所负责人的年龄大多处在50至70岁之间,教职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文化学历偏低,教务水平不足,管理能力较弱,缺乏一批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和谐、时代进步阐释的人才。三是“四进”活动方式比较单一。仍以传统的宣传教育为主,缺乏互动性和创新性,仅仅是形式上的“进”,缺乏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和价值引导,难以引起信教群众的浓厚兴趣和参与。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义是理论方面的研究,做好民族团建进步创建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和引导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持续做好“四进”活动的开展,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工作的实效性。五、下一步打算进行总结:(一)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加强理论武装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和中、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组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二)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活动报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扎实有序推进“四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提升场所创建主动性。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队伍。(三)做好2025年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换届和换证登记工作。年初将成立换届筹备小组,制定换届方案,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选举程序,按照民主管理原则推选各场所新一届管委会,并做好换证登记工作。(四)加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四史”学习,厚植爱国情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五)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宗教场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遵纪守法、提升宗教修为。(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