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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5:25
单位名称 商洛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自然保护区管理提供服务。对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估和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和赔偿。对自然保护区项目初审、评审。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东段18号
法定代表人 邓锁平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21万元 59.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1.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安排扎实有力。先后以市林业局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湿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草地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反复要求各县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力度,高频次、全覆盖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护巡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自然保护地的人和事,确保自然保护地安全。组织各县区开展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相关管理单位夯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证设施安全。省局对森林公园安全管理工作高度肯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稳步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全部通过省局审定,并报请省政府通过。2.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格有序。先后8次在北新街、望江楼等人群集中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广大市民对湿地、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重要性认识,形成全社会各部门重视自然保护地保护的浓厚氛围。深入现地查看中省环保卫星遥感监测疑似点位35个,其中湿地公园26个,自然保护区8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督促相关县区全面查清问题,有问题及时整改,没问题说明情况,中省林业、生态环境部门反馈的疑似点位涉及的商州、洛南、丹凤、山阳、商南五个县全部销号。督促商州、洛南、丹凤开展国家湿地公园疑似点位核查工作,查清生态环境部下发的21个点位和国家林草局下发的5个点位均不属于违建。通过无人机现地拍摄实景,通过有力的佐证资料反应实地情况,为省局销号提供直观的影像资料。3.湿地管理成效明显。一是成功举办全省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加强了省市湿地工作者联系,宣传了商洛湿地工作,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日”“秦岭生态卫士日”“湿地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湿地保护知识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湿地保护工作严格有效,省人大检查组深入商州、洛南、丹凤调研湿地执法及湿地保护工作情况后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印发了《商洛市一般湿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商洛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四是积极配合试点到期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洛南洛河源国家公园试点工作成效获得国家林草局专家一致好评。五是与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联合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督查,与市河长办共同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六是湿地项目全面实施,采集植物标本300份,建成湿地视频监测系统1套,积极支持秦岭博物馆资料征集工作。七是参加湿地管理培训班三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并为省林业局推荐湿地保护专家14名,支持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我市自然保护地工作按照“加强管理、保护为先,依法依规、主动服务”的原则,加强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多次开展中省卫星遥感监测问题点位核查,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全面加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1.主动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做好政策宣传,主动衔接县区林业局、市交通局等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积极主动做好重大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服务工作。先后为丹凤万湾大桥跨越陕西省重要湿地、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工程(陕西段)穿越陕西天竺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南秦河人行桥及刘湾大桥申请占用商州丹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洛南县陶玲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穿越陕西洛南洛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6个重大项目编制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提供指导,项目均顺利通过省局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复。2.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省政协、省人大先后视察我市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情况,给予积极肯定。一是积极为秦岭国家公园设立提供基础材料,根据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商请报送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范围内集体人工商品林统一管理意向书的函》(陕林函〔2023〕280号),积极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经调查摸底,核实梳理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范围内人工商品林涉及我市柞水县2个镇7个村74户群众、林地601.9352亩。组织柞水县林业局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协商、电话沟通等方式,与集体人工商品林相关权益人协商一致,支持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并按时向省林业局报送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范围内集体人工商品林统一管理意向书。二是积极配合中省调研,先后为国家林草局赴秦岭国家公园候选区开展现地考察工作及省政协、省人大调研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准备资料。三是积极策划申报秦岭国家公园项目,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四是积极参加国际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组织的国家公园培训班,今年共秦岭国家公园培训班4次,提升了秦岭国家公园的认识和科普教育管理能力。3.全力配合博物馆资料征集工作。先后发送函件13份,2次向省林业局打报告请求支持秦岭·博物馆建设,并向神农架国家公园、秦岭国家植物园、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海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1家单位致函请求为秦岭·博物馆顺利开馆提供资料,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珍贵影像资料供使用。4、围绕局中心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其他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林业技术工作。配合生态科“2024年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协助计划科开展项目评审工作。三是与森防站共同推进秦岭博物馆资料征集工作。四是积极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在单位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派出单位骨干赴山阳银花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三、存在的问题2024年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成效明显,湿地保护、秦岭国家公园创建等受到了省局的肯定,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自然保护地设立时规划不细致、不科学、不合理,管理难度大。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迟迟不能批复,给各地管理工作造成很多不便。特别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冲突大。三是自然保护地管理手段落后。自然保护地普遍还是传统的人力管理,缺乏现代化手段持续监管。四是草原管理工作难以入手,相关资料较少,商洛市草地空间破碎度高,连续性不强,需要进一步摸清家底,探索科学的草地管理路径。四、改进措施1.强化学习,提高单位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以业务学习为抓手,通过集体学、自学,网络学、资料学相结合的办法,守正创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继续熟悉自然保护地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等。2.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确保自然保护地安全。一是广泛宣传。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地的认识,形成自觉保护自然保护地的浓厚氛围。二要强化巡护巡查。要组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辖区护林员扎实开展巡查巡护,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无法查处的,要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单位。三是编制规划。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国家即将批复,组织各县区林业局及早谋划,科学研判,着手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四是认真做好中省反馈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工作。3.重视草地管理工作。草地是机构改革后国家赋予林业部门的一项新的职责职能,各种基础资料匮乏。组织各县区依据国土三调草原数据,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草地调查摸底工作,查清家底,准确掌握辖区内草地资源分布情况,为以后管理奠定基础。4.持续做好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秦岭国家公园是中省重视、关注的大事,将严格按照省林业局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扎实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创建任务。5.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各县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业务指导,推动业务工作全面正常开展,各项工作能及时高质量完成。2、加强自然保护地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保护好自然保护地重要性的认识。3、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以高压态势提升全社会关心关注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确保自然保护地安全。4、积极做好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任务。5、积极做好中省反馈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工作。6、抓好河长制和长江禁渔相关工作。7、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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