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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7 15:22
单位名称 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域执法工作,“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组织查处县辖区以及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
住所 双石铺镇陵江西路
法定代表人 郑成
开办资金 1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4万元 12.4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4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开展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向各经营场所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主题,通过发放“旅游安全小知识”等宣传资料和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与文化旅游相关的常识。三是结合“中国旅游日”“防灾减灾”“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旅行社车辆资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宣传和民法典普法宣传等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通过发放“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安全小知识”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行宣传。(二)扎实开展文行业监管和市场执法检查一是开展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文化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先后与县委宣传部、县消防大队、县市监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开展春节、安全生产、五一、端午、等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网吧实名认证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坚决杜绝未成年人上网,严格做好风险把控;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禁噪工作,在全县张贴公告7份,下发通知签订承诺书34份,各文化娱乐场所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营业、广场舞全面暂停,对干扰学生休息、学习、考试等现象进行了全面巡查,确保高考、中考前文化市场环境状态良好。二是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按照《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稳步开展全县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努力提升执法人员行政管理效能和综合执法能力,明确属地管理、严实主体责任,梳理重点对象清单,结合重要事件节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针对每个专项工作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扫黄打非、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市场秩序大排查行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专项行动总结、工作汇报等。三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积极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开展好全县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三)切实加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一是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双减“政策要求,加强与教体局联系,强化专项治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文旅局执法队实行每周定期检查和每月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对各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材、宣传内容等实行不定时监管,督促教育机构按照市县要求,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对外公示课程、价目、教师资格、教学场地安全设施等内容,强力发挥技术监管平台管理措施,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培训机构艺术考级管理,截至目前我县开展技术考级活动3起,在考级活动前严格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要求,对备案程序、简章公示、考官资质、考级项目、考级收费等严格对照办法现场执法监管,针对存在问题现场立行立改。(四)及时受理旅游投诉工作,提升游客满意度。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上半年经过函件投诉、电话投诉、网络投诉、现场投诉等方式,共接到投诉59起,处理旅游投诉59起,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游客答复并报送县政府信息中心上传12345政务平台,游客满意度100%。(五)公正文明办理执法案件今年共开展专项检查7余次,发现各类问9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78人次,检查文化市场单位326家次,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处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经营案件1起,以简易程序处罚2000元结案。查处出版物市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出版发行案件一起,以普通程序没收出版物22册,没收违法所得56元并处罚款1500元结案。查处培训机构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报送考级结果案件一起,对考级活动主办方(陕西省文化馆)依法做出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通过集中整治,严格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共开展执法检查4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978人次,检查文化市场单位326家次。发现各类问9项,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3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已整改完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罚款6550元,没收违法所得56元。处理旅游投诉59起,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游客答复并报送县政府信息中心、市支队,上传投诉平台,游客满意度100%。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范围大、管理难度高、问题复杂,监管执法广度、深度有待拓展。但我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高,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总体要求还有差距。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储备不系统、不全面,经验不足,存在执法政策法规解释运用不到位、便民意识不强的问题。2.执法队伍结构不健全。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专业人员短缺,在行政执法上发挥作用不够明显,法律顾问虽已配备但是作用发挥不明显,遇事找法、遇事学法的能力和主动性不强。部分干部虽持有执法证,但不会执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队员综合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培训力度不够,执法队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透彻,导致执法队员在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解决违纪违法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发现问题不能合规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使得很多执法无法真正“落地”,影响了执法力度。3.推进法治建设力度不够。县镇执法改革后,执法工作机制都在磨合探索当中,综合监管体制机制还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执法力量还未完全整合到位,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执法力度还不够大。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专业培训较少,对社会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进行责令整改的法治思维和业务水平不足,仍然存在普法力度大于执法力度的现象。(二)改进措施1.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及新型宣传媒介做好文化市场宣传工作。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四、下一步计划(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重点抓好一线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执法流程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创先争优,积极推动文旅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二)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提升执法队人员素质。鼓励执法队现有工作人员自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水平,积极投身于执法工作。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的规定进行处置;对于权责尚未明确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协商解决。(三)提长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强化网吧、游艺场所监管力度,清查出版物市场,及时排除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升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及办案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