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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柞水县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5:08
单位名称 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柞水县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优质监察保障。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实施现场执法检查;环境保护应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排污费的核定、征收。
住所 商洛市柞水县城北关
法定代表人 汪刚
开办资金 6.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万元 3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局和县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体执法人员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一个中心紧扣练兵以执法大练兵为中心,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强化党建引领攻坚,坚持党的建设、清廉环保建设和执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突出实训、实战、实效,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制定印发了《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2024年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2024年柞水县生态环境系统学法计划》,通过“以老带新,互相学、交叉学”的方式,坚持在学中练、在练中学,以学助练、以练助学,着力构建“学、练、战”三位一体的练兵体系,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发现问题能力、调查处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积极参与部省市监督帮扶,深化“线上+线下”两个战场,今年以来开展法规政策等业务学习培训13次,参与异地交流学习17人次,形成了“学技能、当标兵、树形象”的练兵氛围。印发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置于执法工作的重要地位,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执法证件自查(2名执法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率100%。配合县政府开展了执法权下放工作,下放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权4项,组织各镇(办)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下放培训。2024年撰写宣传信息48篇,其中高级媒体8篇。(二)两条底线扛牢责任一是严守法律红线。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累计抽查双随机企业60家次,在双随机抽查中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起。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13人次,检查企业411家次,立案处罚21家次,罚款103万元,办理查封案件1起,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21件,针对存在问题约谈企业7家次,通报批评1家次,连续三年行政处罚金额破百万。二是严守安全底线。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涉矿山、机动车维修、医疗废物机构等企业扎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大西沟矿业、博隆矿业、金鑫发展矿业3家在产企业及时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实战应急演练,同时督导龙岩建材等11家企业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桌面演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乾佑河、社川河和金井河流域等4个环境应急物资库建成投用,储备有防化鞋、防化手套、高腰雨靴、雨衣、耐高温手套、防化口罩、应急箱等安全防护类物资,储存有活性炭、吸油索和吸油毡等污染物收集类物质,提升了县级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持续落实山镇柞3县区域流域联防联治联控工作机制,先后3次前往山阳县、镇安县进行现场交流沟通,强化区域合作,持续探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方法和成功经验。(三)三项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做好信访查处。建立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制定了年度信访接待日计划安排,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五包”制。建立24小时信访受理制度,保持信访投诉渠道畅通,规范办理流程。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研判重点信访问题8次,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4件,较去年同比下降率45%。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全年环境信访管理平台登录359天,同比增加12天,登录率位居全市第一,全国县区排名并列第7名。二是强化集中整治。牵头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督促各责任部门相应细化了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生态环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保领域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议4次,环境系统集中整治推进专题会议25次,督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和线索移交力度,针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下发提醒函3期。聚焦具体问题、具体线索、具体舆情,结合领导干部“四下基层”“五个到一线”活动,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现场宣讲”等方式,走访重点企业15家,重点项目14个,为民办实事8件。三是加快督察整改。配合完成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办理信访件10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1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7个具体问题,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剩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现已取得阶段性进展。黄河警示片披露2个问题、长江局及全省环境警示片反馈2个问题,市整改办督察反馈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四)四个专项扎实推进一是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印发《柞水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城区建筑工地、餐饮行业、加油站、汽修厂、重点涉气企业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排查整改问题27个。会同交警部门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路检、抽查,抽检柴油货车2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70辆。督促大西沟、博隆两家企业安装了门禁系统,超额完成市级指标任务。2024年以来立案查处涉气违法行为8起,罚款36.45万元。二是开展乱排乱放专项排查整治。制定印发《柞水县乱排乱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工业企业排放监管、畜禽养殖粪污管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数150余次人次,交办协调处理涉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8个,石镇桥头、老林保护站门口等生活污水乱排问题得到彻底整治。聚焦水源地保护开展专项检查,消除水源地环境隐患2个。聚焦规模畜禽养殖全面检查,检查畜禽养殖场26家,督促立行立改2家,立案查处1起。全年办理涉水行政处罚案件3起,查封1起。三是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专项检查。针对发证的21家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登记管理企业进行抽查,共检查企业45家,出动人员132人次,立案处罚1起,通报批评1家。指导帮扶企业10余家次,大西沟二焙烧、万银、中博等企业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督促各持证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法排污的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各持证企业的环保思想认识。四是开展“2024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柞水县“2024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积极参加2024年陕西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动员部署暨培训视频会议,围绕涉气污染源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危险废物管理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立案处罚6家,共计罚款37.4万元。其中涉气污染源违法排污类3家,涉危险废物违法类2家,涉及固废违法行为1家,会同县公安局及时制止盗洞洗金行为1起。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以解民忧顾民盼之心办好民生实事。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污染防控风险点进行精准施治,会同交警、交通、公路段、城管、下梁镇、小岭镇等单位常态化开展溶洞至下梁新城区、省道313西沟口至凤凰西收费站道路环境整治联合行动,将全县G211、S102、S313路面保洁责任明确至12家砂石企业负责,确保扬尘治理责任明晰,长效常治。持续跟踪督办柞水货场上站路、东坪至峡口道路完成大修,有效改善周边群众居住环境,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二)以一线帮扶指导助推绿色优质发展。持续开展“执法帮扶守底线,优化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现场普法培训5次,执法帮扶82家次,“送法入企”50家次,纾难解困办实事14件,针对存在问题约谈企业7家次,通报批评1家次,现场督促立行立改65余次,发放法律法规1.2万册。指导柞水县人民医院、陕西终南医养院、柞水县妇幼保健院、柞水县疾控中心等4家医疗机构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督导4家企业完善了环评手续,助力企业高水平高质量绿色化发展。(三)以接访包案制度稳控化解信访问题。建立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制定了年度信访接待日计划安排,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五包”制。集中研判重点信访问题8次,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4件,较去年同比下降率45%。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案件质量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宣传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以执法大练兵为中心,积极选派年轻执法人员开展异地交流学习,同时通过“以老带新,互相学、交叉学”的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发现问题能力、调查处理能力。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审查审议、案卷归档等程序,提升办案质量。三是分享写作技巧,鼓励多写多改,逐渐提升写作能力。五、下一步工作打算持续抓好执法大练兵和各项专项执法工作。持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针对当前的砂石、高铁、养殖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移动执法设备使用,拓展执法手段,规范移动执法现场留痕。(四)持续抓好环境信访投诉办理,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环境权益。(五)持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