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佳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云岩寺永济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安举 | |
开办资金 | 3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佳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35万元 | 4.41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佳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在上级领导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2024年佳县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为构建和谐平安佳县,为维护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建立健全制度,规划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规定的通知》和《佳县司法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本中心严格遵循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坚决不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务,以满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于群众咨询的案件,确保给出满意答复,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服务的职责。制定了《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等制度、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二)举办法制宣传活动,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满意度。佳县法律援助中心利用“国家宪法日”“三八妇女节”“助残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法援护苗”“助老护老行动”等系列品牌建设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宣传。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校园欺凌》进校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工地等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等8000余本,宣传袋2000个,抽纸6000包。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三)规范办案流程。1.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流程,公开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公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明细等内容;2.完善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法援案件回访,了解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及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满意程度;3.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及时跟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完善法律援助卷宗材料。(四)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工作站点服务能力。我县充分依靠各基层司法所工作站、村居联系点,整合资源,划分若干法律援助网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法律援助宣传网络。现已有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包括13个镇、街道办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单位有看守所、法院、计划生育协会、检察院、劳动仲裁、残联等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了这些特殊的群体和领域;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将60岁以上老人、劳动仲裁也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推行了对各类困难人群免审查,特殊人群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五)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推进法治振兴乡村工作,利用每次走访时机向村民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赡养抚养、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知识,为有矛盾纠纷的群众开展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六)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2024年共办理援助案件72件,其中刑事49件,民事21件,行政1件,仲裁1;累计受理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217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126人次,电话咨询91人次,代写诉状50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5次。引导公民合法、合理地解决矛盾纠纷。(七)完成援助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通过向县机关事务中心争取办公场所改造项目,用时一个月完成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场所改造维修,提升办公场所整体环境。二、主要效益1.我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现场宣传、讲解、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我国现行的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法律援助惠民政策等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将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和志愿服务送到百姓身边,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志愿者带来的便捷法律服务。2.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2024年共办理援助案件72件,其中刑事49件,民事21件,行政1件,仲裁1件。案件受援人中有妇女4人,残疾人2人,农民4人,农民工8人,老年人4人,未成年人3人。累计受理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217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126人次,电话咨询91人次,代写诉状50件。咨询受援人中有妇女65人,残疾人7人,农民31人,农民工15人,老年人8人,未成年人0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5次。引导公民合法、合理地解决矛盾纠纷。3.办结送交的72件案件卷宗经本中心自查自评综合评估,优秀12卷、合格60卷、无不合格卷。省司法厅开展的2024年度法律援助“千人万卷”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佳县援助案卷均合格。电话回访受援人72人,上门回访10户,案件综合评价满意率为100%,受援人对案件办理和结案结果均表示满意。三、存在的问题1.我县社会律师工作人员较少,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宣传覆盖面尚存死角;援助服务方式创新不够。四、解决对策1.培养更多的专业人员参与进来,充分调动现有人员的积极性,鼓励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提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联合本地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值班制度,为群众及时提供咨询和帮助。2.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手段。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讲座及法治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通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互联网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在线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服务,使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到贴心的法律顾问服务,此举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问题速解决”的目标,为全县民众带来了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全新体验。五、下一步计划1.本中心将注重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整体水平。保证法律援助专款合法、高效地使用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补助,从而提高承办律师的积极性和援助案件的质量、数量,提升胜诉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县健康有序深入开展。2.本中心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中心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的作用,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申请,畅通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提高法律援助质效。3.本中心将积极探索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如利用互联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在线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总之,佳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能,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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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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