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佳县> 佳县住房保障中心

佳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5:00
单位名称 佳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范围内住房保障申购家庭的调查、公示、核准、登记、轮候、保障以及协议签订,租金补贴发放、实物配租、房屋分配、住房销售等环节统筹管理。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新城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 刘亮亮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2万元 5.59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一)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工作和宜居农房建设完成情况1、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方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确保所有农户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2024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经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及危改鉴定组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逐户进行住房鉴定,今年我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共61户,其中C级51户、D级10户,补助资金共145.7714万元。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同时改造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完成,农户档案资料也全部完善并录入系统。2、宜居农房建设情况。对包括方塌、朱官寨、泥河沟等10个村实施了宜居农房建设,共计210户。目前已竣工验收。补助资金531.8219万元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二)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完成情况1、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今年我中心第一季度发放1419户,2700人,补贴资金63.18万元;第二季度发放649户,1286人,补贴资金30.0924万元;第三季度发放522户,1045人,补贴资金24.453万元;第四季度发放699户,1378人,补贴资金32.2452万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49.9706万元。2、申请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为保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任务,根据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于今年8月12日至9月12日开展佳县2024年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工作,通过本人申请、社区乡镇审核、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示。今年新增享受租金补贴家庭152户,279人。真正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全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3.廉租住房补贴户入户核查情况。为坚决杜绝全县城镇廉租租金补贴工作中出现违规享受租赁补贴等现象。我中心安排四路工作人员对今年新增享受租金补贴家庭进行了入户核查,确保将租金补贴发放给所需家庭。4.年审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此次审核地点设在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年审。经审核,今年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有548户,共计1099人。通过此次年审,有力打击了欺诈行为,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与公平性。(三)保障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1、核查进展情况。我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入户核查保障房的使用情况,对照重点核查内容,重点清理查处承租后违规转售、转租、转借、长年闲置房、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和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现已排查724户,排查中发现39户存在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现已整改32户,其中收回4户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2户转借,1户转让,1户转租);清理拖欠租金行为3户,已全部收缴完毕;剩余7户已全部移交法院处理。2、问题线索移交情况。我中心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住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现已向纪委移交了4条问题线索(1户转让,2户转借、1户私下交换)。(四)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1、公共租赁住房的续租情况。佳县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承租对象租赁合同已到期,我中心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工作,目前已续签654户,并对已续租住户进行公示。2、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抓阄选房工作。今年我中心开展了佳县公共租赁住房抓阄选房活动,对沟沟渠春晓园小区(22号楼4单元6层02室);南湾小区2套(1号楼3单元2层03室;10号楼1单元6层02室)进行了分配。3、答复业主问政,规范小区物业。对各小区业主及住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和解决,并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做好卫生清理及安保工作,同时为巩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创建成果,我中心进行了后续的维护和管理。绿色社区目前也正在创建中。(五)城镇廉租住房租金收缴情况今年我中心重点对2023年以来拖欠租金的租赁户进行电话催促、微信公众号转发、并由三路工作人员对拖欠租金住户进行了多次上门追缴,督促租赁户及时缴纳房屋租赁费;截至目前,2024年1-12月共计收缴租金165.031万元(2023年仅剩张琴1户尚未缴纳租金。鉴于张琴的丈夫患有肝硬化腹水,经我中心会议研究决定,在张琴交清2023年租金后,对其2024年租金予以减免)。二、主要效益一是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和宜居农房建设方面:2024年我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共61户,其中C级51户、D级10户,补助资金共145.7714万元。对包括方塌、朱官寨、泥河沟等10个村实施了宜居农房建设,共计210户,补助资金531.8219万元。二是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方面:2024年我中心第一季度发放1419户,2700人,补贴资金63.18万元;第二季度发放649户,1286人,补贴资金30.0924万元;第三季度发放522户,1045人,补贴资金24.453万元;第四季度发放699户,1378人,补贴资金32.2452万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49.9706万元。三是申请和年审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方面:2024年新增享受租金补贴家庭152户,279人,真正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全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2024年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有548户,共计1099人。通过此次年审,有力打击了欺诈行为,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四是保障房领域专项整治方面:2024年已排查724户,排查中发现39户存在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现已整改32户,其中收回4户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2户转借,1户转让,1户转租);清理拖欠租金行为3户,已全部收缴完毕;剩余7户已全部移交法院处理。并向纪委移交了4条问题线索(1户转让,2户转借、1户私下交换)。五是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方面:我中心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工作,目前已续签654户,并开展了佳县公共租赁住房抓阄选房活动,对沟沟渠春晓园小区(22号楼4单元6层02室);南湾小区2套(1号楼3单元2层03室;10号楼1单元6层02室)进行了分配。六是租金收缴方面:2024年1-12月共计收缴租金165.031万元(2023年仅剩张琴1户尚未缴纳租金。鉴于张琴的丈夫患有肝硬化腹水,经我中心会议研究决定,在张琴交清2023年租金后,对其2024年租金予以减免)。三、存在问题1、由于农村住房安全工作量大、面广,存在考虑不全面的情况。2、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较多、且住户组成复杂,物业管理相对滞后,导致后续服务管理存在短板。3、对疑似违规行为,通过多次入户核查普遍存在入户难、取证难、住户不配合,如住户不开门以及住户不在家等情况。四、解决对策1、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2、建立健全保障房管理制度,加强保障房小区的后续管理;3、对过去未入户核查的,将电话联系二次上门核查。五、下一步计划1、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切实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居住条件。2、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3、建立健全保障房管理制度,加强保障房小区的后续管理。4、重点清理违规转售、转租、转借、长年闲置房等违规行为,对拒不腾退的住户,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