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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7 15:01
单位名称 山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执法监察保障。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生态破坏执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执法。
住所 山阳县城关镇南大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 王超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32万元 40.3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有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根据业务范围开展的工作情况(一)执法监管责任全面夯实。印发了《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明确了重点任务、执法目标、股室职责。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管包抓联系制度》,实行“股室包抓镇办、干部包抓企业”的“人盯人+”网格监管体系,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夯实了环境监管一体化责任,全县18个镇办169家企业实现包抓监管全覆盖。建立了《城区涉气污染源联系包抓制度》,将城区划分为四大片区,实行“科级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企”,不断夯实城区环境网格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各股室深入包抓镇办,开展了水环境突出问题、环境安全隐患等多次排查整治,各包抓责任人坚持定期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生产,有效防止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一是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坚持每月对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对其它污染源企业开展抽查,2024年以来,我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8人次,检查企业403家次,累计在移动执法平台上传检查笔录404条,月人均上传笔录8.4条;二是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每季度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今年累计抽查企业140家,均通过执法终端上传了检查笔录,并在省环境厅网站公开了检查情况。通过“双随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3起,立案查处3起;三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起,共计罚款160.7775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2起、拘留4人,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开展了春季执法大检查、“查隐患强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查、秦岭联合执法检查、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加油站、规模化畜禽养殖、工业炉窑、医疗机构、饮用水源地、排污许可、静音护考等专项执法行动,不断规范行业监管,整治环境突出问题。五是积极推进联合执法行动。2024年以来,先后联合县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流域水环境执法检查;联合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对城区在建项目开展了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县交管大队开展了机动车尾气路查路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联合县卫健局对医疗机构开展了医废和辐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联合自然资源局开展了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三)信访问题及时有效查处。成立了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山阳县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任务责任清单》、《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局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接访、下访、回访、包案工作,深入开展“积案大清理、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带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2024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投诉29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1件)。所有群众信访问题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查处结案回复率100%,无一件超期。(四)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依托生态环境监管包抓联系制度,落实企业包抓责任人应急管理责任,各包抓责任人在日常联系检查企业的基础上,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强化应急能力。建立完善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和环境应急带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排查、处置环境问题。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19家,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1次,编制更新了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五)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显著。一是继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不断夯实整改责任,推动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6个问题,其余2个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整改。2024年完成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二是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县信访件5个,已全部完成核查上报,其中: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1个。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县开展了为期6天的下沉督察,共发现问题33个,涉及11个整改责任单位。2024年12月4日县生态委办公室印发了督察组下沉山阳发现问题交办通知。三是2024年省市秦岭办暗访反馈问题中县环境局负责核查问题6个,其中纳入市级台账问题2个,纳入县级台账问题2个,立行立改问题2个,目前均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2024年核查四期秦岭图斑问题共38个,已全部完成核查上报。四是省市级层面反馈我县生态环境问题共计40个,其中市级环保督察核查及交叉检查反馈我局生态环境问题18个,全市生态环境暗访警示片反馈问题共3个,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交办问题8个,全市环保大会反馈山阳县8个,省级抽查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培训。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营造“学技能、当标兵、树形象”的练兵氛围,实现全员练兵目标,我分局先后开展了《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等专题培训10次;选派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8人次,参加省厅组织的监督帮扶“实战练兵”活动;选派5人参加市环境局组织的执法技能比武活动。通过执法大练兵活动,我分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培养了一批善于钻研、能力突出的环境执法业务骨干。二、取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一是环境信访问题持续减少。我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切实做到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分局领导亲自回访,群众信访问题大幅减少。2024年,共受理群众投诉29件(较去年减少11件)。二是创新环境执法方式。加大对无人机设备的投入,购置高性能、多功能的无人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无人机操作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无人机的使用方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技术水平。2024年,共使用无人机参与现场执法累计飞行15.1小时,飞行历程76.4km,飞行次数113次。三是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顺利完成。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商洛市督察工作已圆满结束。期间,我局第一时间印发配合保障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并下设5个工作组,配合开展资料调阅、信访件核查办理、舆论宣传引导和下沉督察,各项工作已圆满顺利完成。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非现场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在日常执法中大多是执法人员执法,发挥视频监控、自助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技术手段运用不充分。二是执法工作要求还不够严。在日常执法工作,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够严、环境问题整改标准不够高,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大多采取口头要求责令整改,未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导致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环境问题反复发生且整改标准低。三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宣传不到位。上报的宣传稿件少,许多工作开展后,未及时宣传,舆论引导、震慑不够。上报的典型案例材料质量不高,未被省以上部门采纳、发布。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的建设,提高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的运用水平;二是进一步严格执法工作要求,明确企业的环保责任和义务,提高整改标准;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宣传,提高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严格落实环境执法监管要求,遵循执法程序、严守办案规范,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用“铁腕”手段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扛起筑牢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屏障的重大使命。同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塑造执法人员良好形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