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清涧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取水许可申请审核,取水许可年审,水资源费征收 | |
住所 | 清涧县旧公安局下院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春 | |
开办资金 | 3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清涧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3万元 | 31.0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清涧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一)水资源管理工作1、工农业用水大核查和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工农业用水大核查工作。2024年全县共核查登记工农业总数83家。工业取水方面:工业核查数共60家,其中54家办理了取水许可,且全部安装了计量设施。无超计划用水情况,用水量均符合许可水量,用水强度符合用水定额。6家未办理取水许可,我中心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办理了取水许可,完成整改。农业取水方面:核查全县330个行政村,规模以上23个取水项目,剩余农业取水点均为村集体和农户个人散养、小型灌溉设施,取水量较小。二是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2024年我中心对全县330个行政村地下水取用水开展全面核查,登记取水口6377个,规模以下机电井和人力井保留类6087个、管井和大口井保留类15个、退出类275个。三是开展全县大水漫灌摸排工作,共摸排农业灌溉面积31606.32亩。四是开展城区绿化用水摸排工作,共摸排城区绿化面积28.428亩。2、水资源监督监管。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计划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双控”制度。2024年截至目前共办理取水许可证14套,其中申请取用地表水6户,申请取用地下水7户,申请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1户,全部开展水资源论证,并安装计量设施。截止目前合计有效取水许可证为120套,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的有102套,地表水的有16套,地表水和地下水有2套,所有取用水户均纳入计划用水,没有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现象,按时核定水量,缴纳水资源税。2024年全县取用水户缴纳水资源税20.3387万。3、目标考核。一是“双控”考核。“双控”考核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个方面,共32项考核指标,我中心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均获得榆林市第三名的优秀成绩。二是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共8个方面,36项考核指标,我中心资料准备完整,现场查阅顺畅,获得省市一致好评,已成功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三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清涧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已完成自验,自验合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共4个方面,27项考核指标。我县已完成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250亩,5个灌区安装7块机械水表,按规定进行水量核定。我县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清涧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全部得以落实。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自验和市级验收。(二)河湖长工作1、县级河长履职。一是按照中、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实行河湖长名单动态调整,确保每条名录河流专人负责。2024年清涧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清涧县总河(湖)长、县级河(湖)长、协调部门、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清办字〔2024〕31号),更新县级河长公示牌18块,新增5块。二是清涧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清涧县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清办字〔2024〕32号),明确县镇村三级河长职责,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清涧县水行政管理工作。2、河长办履职。定期巡查河道,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县河长办出动72车次,237人次,巡查河道3596公里,发现问题19处,全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18处,剩余1处正在整改。2024年度对县城周边河段进行拉网式清理,在各重要河段张贴《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瓜果蔬菜、阻碍行洪林木及高秆作物等事项的通告》,清理河道岸线2.6公里,清理建筑、生活垃圾25.6吨,拆除阻洪桥梁2处,全年无非法采砂情况。3、河湖问题整治监督。清涧县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以河湖长制为平台,以部门监管、媒体曝光、群众参与、信息化建设等为手段,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三级河长作用,加大巡河护河力度,及时消灭“四乱”苗头性问题,维护河道周边良好环境。2024年省河长办第一次暗访反馈疑似问题1处,已完成整改,并报市河长办销号;2024年度省级反馈河湖遥感图斑合计6处。其中5处为批复可采区,另外一处为荒地,均已上报市河长办销号;2023年度水利部反馈疑似图斑驳回2处,已完成上级审核;2024年度水利部反馈疑似图斑213处,已全部通过上级审核,确认两处问题,已完成整改,上报市河长办,等待审核。不定期对乡镇、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涉河违法事件、乱占乱采乱堆乱问题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完成整改。按照清涧县乡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对各镇(中心)及成员单位进行考核。(三)水土保持工作2024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个,全部建立台账。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9.394万元,已全部缴纳入库。2024年水利部下达疑似违法违规图斑46个,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及部分图斑的销号工作;省级下发违法违规图斑3个,已完成了全部的现场核查及认定查处工作;日常监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个,已完成整改。对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建设项目,及时进行验收核查,有效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地落实。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通过水资源保护宣传,广大群众节水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2024年度,完成了工农业用水大核查和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和双控考核等工作。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改进措施(一)存在主要问题1、资金不足严重制约水资源管理以及河长制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资金未到位,影响季度“双控”考核和年终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河湖健康评价资金未落实,影响年终河长制工作考核。2、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节水意识、保护水环境意识还不高。(二)改进措施向市水利局和县财政局申请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兑付2024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加大节水宣传力度,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宣传节水政策,使群众节水意识、保护水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八、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水资源管理1、常规工作。利用工农业用水大核查、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全县取用水户规范化管理,包括水资源论证、用水计量、取水许可办理、退水和缴纳水资源税、是否超计划用水、是否超定额等各项工作。2、深化节水用水。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目标,全力确保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52万立方米以内,地下水总量控制在400万立方米。深入实施节水行动,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完善节水标识标牌,拓展节水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3、项目申报。争取资金完成《清涧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以及《清涧县水资源承载能力规划》的编制工作,把我县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底子摸清楚,为清涧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算好水资源账。(二)河长制工作1、深化联合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联合工作机制作用,建立河长问题发现、处置问题闭环机制。县河长办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力度和频次,切实提升河长履职绩效。加大河湖宣传力度,不断壮大民间公益护水力量,持续营造全民治水氛围。2、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落实巡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和考核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中省市巡河督导发现的问题,县河长办采用“书函”通报的方式下达问题清单,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河长办跟踪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请县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3、狠抓河湖四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对中省市反馈的河湖“四乱”问题,不折不扣对标认领,对自查发现问题,按照“河长制职责、行业管理和属地原则”,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清存量、遏增量,严禁新增违法违规项目。2025年6月底前完成省河长办下达的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任务(2025年任务:东门湾河、园则沟河)。(三)水土保持工作一是抓好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严格审批,把好水保方案准入关。二是抓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为执法的突破口,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批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跟踪检查,建立监管动态台账,紧盯问题不放,直至清零销号。三是抓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三色评价为“红、黄”色的项目核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