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指导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承办仲裁及调解工作仲裁院的文书、案卷的管理和归档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上访案件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上郡南路18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姣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2.51万元 | 131.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 从业人数 3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是仲裁院“三年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院上下思想认识高度统一,目标方向明确一致,严格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的发展理念,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干部队伍建设、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深耕细作,培养专业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仲裁员队伍,解决能干事的问题。(1)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西安、本市优秀法硕专业仲裁员、高校法学博士、市委党校教授,涵盖劳动仲裁实务、劳动法的发展历程等内容,开展为期三天的脱产培训,对标优秀找差距,强化业务补短板。(2)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和案卷评查工作评选出优秀仲裁团队1个,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水平,提升仲裁员案件处理能力,提高办案质效,达到以“观”促学、以“评”促裁的目的。(3)落实周例会集体学习制度每周固定时间,仲裁员轮流上台以疑点案例剖析,阐述审理方向及法律条款适用情形,其他人员交流发言讨论的形式,提升仲裁员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交流39次。(二)求实创新,历练有担当作为、有使命情怀的仲裁员队伍,解决干成事的问题。(1)“仲裁+”品牌创建持续更新开展“仲裁+监察”,联合区总工会举行庆五一暨“春暖农民工”普法宣传培训活动,把工会的慰问与仲裁普法、监察体验有机结合;开展“仲裁+志愿者”,联合团区委,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参与,开展了以“童眼看仲裁学法零距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实践教育活动,拍摄“仲裁青年说”普法系列短片,学习强国、榆阳宣传官方媒体首发,获全区政法系书画摄影作品展统短视频类三等奖;开展“仲裁+融媒体”,联合区电视台拍摄一期法制节目《劳动仲裁,让劳动者不再忧薪》,放大人社声音,让更多人了解劳动维权渠道;开展“仲裁+法院”,召开裁审衔接业务交流会,联合法院诉前中心共同调处劳动争议案件2起,进一步探索劳动纠纷诉源共治的有效途径;开展“仲裁+工会”,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成立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并顺利进驻区综治中心常态化运行,目前受理案件13件,涉及劳动者13人,涉及金额12.5万元,全部调解成功。在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案例入选2024年陕西工会工作法治化十大典型案例。(2)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每月安排两次,由院领导亲自受理来访,重大疑难案件亲自主持调解仲裁工作;建立案件跟踪回访制度,设立回访台帐,定期开展回访工作,了解申请人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案件最终处理结果及执行情况,在做好统一裁审标准和法律适用的同时体现劳动仲裁更多的人文关怀,截止目前回访上诉案件64件,裁审方向不一致1起,裁审结果一致率99%;建立流动仲裁庭常态化运行制度,帮助指导各乡镇、街道、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疑难争议,更好发挥庭审过程中的宣传教育作用,达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和谐一方的良好效果;建立预防化解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工作预案,重点排查可能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的用工单位,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事件,以及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前研判、提前反应,防止事态升级,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本年度未发生因劳动争议仲裁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3)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有效推进针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切实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中的应有作用,做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快调速裁,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今年共受理案件20件,全部当日立案当日调撤,涉及金额73万元。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度我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66件,现场立案受理499件,涉及经济补偿和各项社会保险121件,拖欠工资129件,工伤待遇赔偿96件,确认劳动关系70件,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5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7件,其他1件;全国在线调解平台受理267件,涉及拖欠工资205件,二倍工资35件,工伤待遇赔偿6件,各项社会保险21件;涉及劳动者766人;涉案金额1474.49万元;已结案案件717件,其中调撤449件,裁决案件268件,调解率为62.6%。仲裁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上级或本级仲裁委员会认定或纠错的案件。三、存在问题一是办案人员普遍较为年轻,业务知识方面的系统培训较少,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调解员岗位不明确。三是在产业升级换代的大背景下,劳动形式发生变化,生产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调整迎来新业态劳动用工风险,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增多,类型和办理难度也不同以往,给仲裁工作带来一定挑战。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继续积极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劳动争议案件发生较多及新就业形态的企业成立基层调解组织,把一些简单争议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预防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中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继续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完善每周例会学习、每月工作推进研究、定期疑难案件研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一套完整的学习培训计划,邀请劳动仲裁领域专家、基层调解能手进行授课,通过日常自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三)规范仲裁受理全过程进一步规范程序性文件,提升仲裁员法律文书书写水平,积极对接市仲裁院,对现有使用的程序性审批表格及相关文件进行逐一规范,制定一套符合实情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实现程序更加严谨,工作更加高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