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暴家坬14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占艾 | |
开办资金 | 7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佳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8.51万元 | 97.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大队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严格监管工作1、农资打假方面为了搞好农资打假工作,我大队主要从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农药方面,2024累计出动执法车次27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18余人次,累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198家次,未发现相关问题。种子方面,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车次35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3余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摊点累计232家次,未发现相关问题。肥料方面,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车次10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肥料相关经营门店38家次,未发现相关问题。兽药方面,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车次25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累计检查兽药相关经营门店135家次,查处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3起,累计罚没金额7748.4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方面,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车次18次,出动执法人员75余人次,检查饲料经营门店、养殖场(户)205家次,查处经营过期饲料案件1起,罚没金额2600元。2、养殖场监管方面我大队派出执法人员不定期监管养殖场是否存在违法调运行为,和违规使用兽药、饲料行为。全年累计出动执法车次20次,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畜禽养殖场218家次,未发现养殖领域违法行为。3、农机监管方面为了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车次23余次,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深入门店、田间地头开展农机检查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农机领域安全。4、渔业监管方面为了规范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秩序,2024年我大队收到电鱼举报案件2起,派出大队执法人员会同当地乡镇派出所深入河道现场核查。全年我大队累计派出执法执法车辆18次,执法人员75人次,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和在佳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佳县2024年禁渔公告》,同时宣传《佳县2024年禁渔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节选等,为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障全县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做好扎实的基础。5、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面为了保障我县农畜产品安全,全年我大队派出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全县的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场进行检查,并抽检是否存在农兽药残留等问题。同时在各乡镇集市和人口较多的村落检查是否存在生猪私屠乱宰行为进行检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7次,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蔬菜生产基地58家次,农兽药残留抽检15家次。同时专项排查生猪私屠乱宰行为4次。有力的保障了我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6、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水源等形成二次污染,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安全,2024年争取到市级资金25万元,在乡镇设立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2个,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回收点15个,就近对辖区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然后送入就近废弃物回收站,要求回收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4累计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5500公斤。为土壤和粮食安全提供保障,推动我县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7、农村宅基地查处工作方面根据县自然资源局移交2024年卫片下发1至7月宅基地有关图斑32宗,2024疑似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涉及宅基地三批181宗,累计213宗,我大队派出执法人员对违法图斑进行逐一核查,确保不漏一处。并将核查的现场照片及相关佐证以“一点一档”方式进行归档保存。8、执法办案方面为了加强农业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年我大队累计办理违法案件7起,其中3起经营劣质农药案、3起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1起经营过期饲料案,7起案件累计没收违法所得357元,累计罚没款16817.4元。9、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工作开展方面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过程监管工作,2024年县农业综合执法派出4人,每天两班,每班2人,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对进入我省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并对进站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签章等工作。截至目前,检查进站动物产品运输车辆332车次,检查动物产品282.2吨,检查动物车辆5车次,雏鸡59200只。二、宣传培训工作宣传方面为了顺利开展执法工作,提高全县涉农领域群众的守法意识,我大队认真开展了“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培育工作,农牧领域宣传工作,渔业宣传工作,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农村宅基地违规占用耕地宣传工作等。今年我大队宣传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车辆117车次,执法人员465人次,悬挂横幅19条,发放《畜牧法》、新《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57500余份,发放禁渔公告560余份。培训方面为进一步提高我大队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和办案水平,我们制定了培训计划,除了省、市培训外,我大队在每周礼拜二和礼拜五确定为执法培训日。重点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农业相关专业知识进行领读培训。三、取得的效益2024年里,在大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保障了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第一是通过严格监管,保障了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在群众中树立了我大队的威望,得到了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认可。第二是通过认真宣传,提高了我县群众对农业领域相关法律的了解,极大的提高了我县农业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第三是获奖方面我大队案卷在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案卷评查中荣获全市农业行政处罚年度优秀案卷。第四是通过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办案文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四、存在的问题1、为了保护我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我大队对黄河河道进行不定期巡查,减少了相关违法事件的发生,但是电鱼现象难以执法,因电鱼发生在黄河河道(水中),而我大队没有执法船只,很难开展水上执法工作,多次让电鱼船只逃脱。为了保护我县黄河生态环境,建议上级部门增加执法船只购买经费,购买船只,保障我县渔业安全。2、我县农户对枣树、设施农业生产基地、高粱、小杂粮种植等领域使用农药量较大,而农药包装废弃回收不及时,容易给环境、水源等形成二次污染。3、我大队工作内容涉及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动物检疫、渔业、农机、农村宅基地等执法业务,任务繁重,而我大队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对农业执法工作开展不力。为了有效保障我县农业农村安全,建议上级部门加大执法经费支持。五、改进措施1、加大执法经费预算,针对我县黄河流域存在电鱼现象,因我大队没有船只,不好执法的问题,建议上级部门增加执法船只购买经费,购买船只,保障我县黄河流域生态和渔业安全。2、针对我县农户对枣树、设施农业生产基地、高粱、小杂粮种植等领域使用农药量较大,存在使用不规范,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建议各有关单位加大对农药使用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共同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3、针对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上级部门加大招聘力度。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搞好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农兽药行为,完善农兽药可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全县农兽药可追溯管理。2、继续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减少环境污染。3、继续对全县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各畜种养殖规模、场户等详细信息。4、继续做好兽药门店规范经营,加强兽药管理,安装电子追溯系统,做好购销台账登记。5、继续加大渔业领域执法工作,确保渔业安全。6、继续对加大农村宅基地违规占用耕地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该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农村宅基地占用耕地事件。7、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8、继续加强对农资门店经营户、兽药门店经营户、养殖户、农机大户、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提高守法意识、保障农畜产品源头安全。9、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促进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10、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加大执法装备建设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11、完成县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4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案卷评查中荣获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024年度荣获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