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清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严格执法,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承担法律直接赋予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职责,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清涧县岔口财富广场4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宏飞 | |
开办资金 | 6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0.1万元 | 60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清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主要工作根据法定职责及上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们重点开展了烟花爆竹禁限放、清洁取暖改造、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道路扬尘整治、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臭氧污染监管、工业园区空气质量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及危险废物风险防范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烟花爆竹燃限放专项检查行动配合公安部门积极开展了烟花爆竹“禁限放”检查工作,确保禁限放措施落到实处。2、清洁取暖改造及散煤清零行动配合发改部门出台了《清涧县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并完成2023年度清洁取暖工作自评,下达了2024年改造任务,出台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我县清洁取暖264户煤改气任务已全部完成。3、建筑工地精细化管控行动配合住建部门加大了对建筑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执法检查力度,减少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4、道路扬尘综合整治行动督促工贸部门硬化全县29户规上工业企业进出厂道路及厂区,每天定时洒水、清扫,保持厂区环境和进出厂道路干净整洁。5、裸露土地治理行动督促资源规划部门对部分裸露土地完成绿化修复,部分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城区及周边裸土治理率100%。6、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行动《清涧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修编完成,2024年共发布各类污染天气预警及督办文件16份。我们对各相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7、臭氧污染监管行动对加油站、汽修烤漆房、城区餐饮门市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了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8、工业园区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加大了工业园区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园区生产、生活所排放的污水、垃圾按要求处理。9、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行动2024年,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挂牌登记793台,尾气监测211台均合格。1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执法人员依法对县污水处理厂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乡镇污水处理厂每季度检查一次,以严格执法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11、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及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提升行动我县油气开采中的固体废物等废弃物均选择有资质能力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12、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2024年我县城区供水的1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取得的主要效益2024年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270次,对辖区内各监管对象进行了检查。立案查处21家,处罚金额96.15万元;本年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20起,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办结。通过我们采取的各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有力地保障了县域生态环境安全,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2,同比变好4.9%,全市13个县市区排名第5,优良天数286天,同比增加13天,排名第9。无定河王家河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III类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III类。2024年我县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执法能力待提升一方面,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环保领域涵盖面广,涉及大气、水、土壤等多方面污染防治,且新法规、新技术不断涌现。执法人员对一些新兴污染物,如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认识有限,在面对相关企业时,难以准确判断其是否存在违规排放行为。同时,对复杂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原理和监管要点掌握不够深入,无法在现场检查中精准识别问题。另一方面,执法技能欠缺。在现场检查时,部分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检查思路和方法,难以全面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调查取证过程中,也存在证据收集不规范、不充分的情况,影响后续案件办理。(二)执法资源较匮乏执法设备落后是一大问题。基层环保执法部门的监测设备老化、种类不全,如部分大气监测设备精度低,无法准确监测细微污染物排放,导致对企业排放达标判定可能出现偏差。水质监测设备缺乏快速检测能力,在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时,难以及时获取准确数据,延误应急处置。同时,执法人员编制紧张。随着环保执法任务日益繁重,执法人员人均监管企业数量过多,难以对每家企业进行细致检查,且新入职人员有限,进一步加剧执法力量不足。(三)执法协作有障碍部门协同方面存在问题。环保执法涉及多个部门,但部门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机制,职责不清,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在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时,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等部门需要协同配合,但实际中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行动难以高效开展。区域合作也较为薄弱。对于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不同地区环保执法部门协作不足,在监测标准、执法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难以形成统一治理合力,影响污染治理效果。四、整改措施(一)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邀请专家讲解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治理技术等知识,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建立线上学习平台,方便执法人员随时学习新知识。同时,开展执法技能训练,组织模拟执法、调查取证演练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实践能力,并通过执法技能竞赛等方式,激发执法人员提升技能的积极性。(二)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加大资金投入,更新和补充先进的监测设备、执法车辆等,建立设备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执法任务量,合理增加执法人员编制,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充实队伍。加强对新入职人员的培训,建立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三)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针对跨区域污染问题,建立区域间环保执法协作机制,签订合作协议,统一监测标准和执法尺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应对跨区域环境问题。五、2025年度执法工作打算2025年我们将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学习,提升人员素质;二是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开展各种专项执法工作;三是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