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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1:03
单位名称 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政策宣传、咨询受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归集、发放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黑龙庙拐26号
法定代表人 郭艳军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16万元 17.4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居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养老保险费征缴以及待遇发放、基金防控、电子社保卡的激活等工作,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我中心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4年主要工作内容(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保费征缴情况。截止2024年11月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户数为265户,其中在职人员参保缴费7485人,退休人员3771人。参保单位缴费情况截止11月,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931.46万元,征缴职业年金2058.99万元。其中转移接续基金135.1万元。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合计缴费人数83606人,金额2753.56万元。(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居民到龄人员待遇发放工作。截止2024年11月底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29241.0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发放26822.73万元,给财政代发护理费、独生子女费、残疾金、改革性补贴高出部分等,合计2418.28万元。截止2024年11月底年我县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数共4972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0964.73万元;办理死亡注销人员共1437人,发放死亡丧葬金140.76万元;城乡转出107人27.73万元;八大员发放资金1349.1万元。全年年基金收入为14436.5万元,基金支出为4755.21万元。全县退休、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工作情况。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3771人,遗补人员730人、精简人员有23人。截止2024年11月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认证3767人,未参加年审4人为新退休人员正在督促年审中;遗属人员认证通过683人,未参加年审14人,死亡27人,超龄6人;精简人员认证通过19人,未参加年审2人,死亡2人对死亡及未年审者全部暂停其待遇发放。全县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50460人,已认证49729人。未参加年审还有203人,上报死亡665人,对死亡及未年审者全部暂停其待遇发放。(四)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今年年初,我经办中心制度了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方案,印制了养老政策宣传画册及养老保险手机app系统使用指南;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品等多举措方式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站所广泛宣传社保政策,面对面解疑答惑,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意识和政策知晓度。(五)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情况。为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严厉打击欺诈冒领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我经办中心将全力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多举措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经研究从三个方面进行部署落实:一是摸“底子”,建立追缴台账。强化与民政、公安、乡镇及村委会配合,核实死亡时间及冒领金额,收集死亡冒领人员、重复领取人员的社会关系,摸清底子,掌握思想动态,建立追缴台账,截止2024年11月新增暂停870人:其中死亡暂停665人,未认证暂停205人,其他原因暂停58人,2024年办理丧葬补助业务1437人,截止目前我县居民养老待遇暂停人员为1276人。二是找“路子”,加大追缴力度。为顺利完成基金追缴任务,做到基金“颗粒归仓”,组建基金追缴工作小组,专题研究基金追缴工作,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对策,由易至难,分层分类,力争尽早完成追缴工作,截止2024年11月共追缴187人,13.33万元。其中系统抵扣142人,6.29万元,账户追回45人,7.04万元。三是出“点子”,防止基金流失。不断在“四防”协同上下功夫,补齐基金管理短板。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常态化筛查疑点数据,定期针对高风险业务开展疑点数据筛查,提升预警功能运用。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社保政策宣传,让参保群众知法守法。同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对业务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堵塞管理漏洞,消减风险存量,遏制风险增量,维护基金安全,从严从细管理社保基金“养老钱”“救命钱”。(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我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建立相互制衡机制,严格实行授权管理,重要业务有初审复审、有审批,实现内部控制制度常态化管理。以基金管理制度为重点,严保基金安全,对社保基金的收、支、审等业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每项工作到岗到人,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权限规范操作。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缴保费纳入财政专户,我单位财务每月结账时严格坚持与税务、银行、国库对账工作,从而保证了基金安全完整。有效堵塞社保基金“跑、冒、滴、漏”,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或流失,严防基金欺诈冒领事件发生。二、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1.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兜底城乡居民养老:通过高效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参保登记、待遇发放、资格认证等),确保农村及城镇居民等群体“老有所养”,有效缓解老年贫困问题,提升弱势群体生活尊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改革:落实职业年金归集发放、养老保险“并轨”政策,破除养老“双轨制”壁垒,缩小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差距,增强社会公平感。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化解因养老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和社会风险,助力构建和谐县域社会。2.优化公共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政策宣传与咨询覆盖广: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如入户讲解、新媒体推送),普及养老保险政策,提高群众参保意识,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9.5%,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覆盖100%。服务便捷高效: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如“一窗通办”“跨省通办”),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全年受理咨询500余人次,群众投诉率≦1%,服务满意度达99%。保障特殊群体权益:针对困难群体(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实施代缴补贴政策,2024年累计代缴8456人,金额50.28万元,实现“应保尽保”。(二)、经济效益1.减轻财政负担,优化资源配置基金统筹管理增效:通过科学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亿元,职业年金归集8142.17万元,保障制度可持续运行。释放消费潜力: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城乡居民月均213元/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月均5892.50元/人),稳定老年群体收入来源,间接拉动县域消费增长。助力乡村振兴:减少农村家庭养老负担,释放青壮年劳动力投入县域产业发展,推动经济活力提升。2.规范资金运作,服务实体经济基金结余市场化投资:推动城乡居民基金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2024年实现收益719.23万元,实现保值增值,未来可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养老保障。2024年,中心通过精准落实养老政策、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提升至99.5%,职业年金归集率达100%,累计发放养老金4.15亿元,惠及5万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9%,为佳县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三、存在的问题我经办中心业务系统实行岗位分离制,分工细,业务办理有个人权限限制,对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数量要求多,导致业务工作开展时间紧、进度慢。由于我县财政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少,养老保险征缴与养老待遇支出矛盾突出,资金缺口巨大,县财政对养老待遇支出资金保障压力不断增大。我县外出人员较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宣传动员、办理缴费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八大员人数大种类多,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正常发放。稽核追缴工作难度大。主要原因:一是服刑、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获取时间较滞后,二是部分违规领取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追缴工作有一定的困难。四、解决对策(一)协调上级部门,争取增加业务人员。(二)和本级财政局协调,保障全城乡居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的及时到位。(三)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开通多种缴费渠道,大大减少缴费方面存在的困难。(四)加强和财政的连接,尽早尽全预算八大员资金,避免出现资金缺口,影响发放。(五)一要加大和司法、民政、卫健各部分的数据共享力度,及时掌握参保人员的最新状态,避免信息的滞后;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五、下步工作重点(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宣传工作思路,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二)加快进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人员待遇核定工作,做好60周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三)我中心将进一步督促全县各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四)做好参保人员社保卡采集信息工作,做到应领尽领。(五)为尽快全面启动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我们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确保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足额到账和八大员资金按时发放。八大员人数大种类多,我单位将尽心尽力统筹协调做好八大员待遇发放工作。(六)做好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保费征缴工作,继续加大对中青年农民的保费征缴力度,力争在下一步工作中全面完成适龄人员参保任务,做到应保尽保。(七)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意识,积极主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系,通过数据对比和应用人脸识别等多种途径手段,定期开展内部数据对比,提高认证核查率,全面遏制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