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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1:02
单位名称 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等事务性工作;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稽核工作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对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投诉、举报事项的前期受理工作。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人民路185号1排2层3号
法定代表人 张振雄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65万元 8.82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涉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单位住所的变更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一)药品采购方面1、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各项相关政策,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我们先后进行了2024年1季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价风险品种核查处置及整改工作,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定点药店严格按照省局药价风险品质监测校准数据,对药店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文件规定标准的相关药品及时的进行了调价,按文件要求整改到位。2.进行了加强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结果执行核查及整改工作,对辖区内涉及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佳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和实地核查,通过核查,督导医疗机构根据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对集采产品要根据医院实际使用情况准确报量,争取按时完成约定采购任务,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市医保局;我们还进行了关于做好国家集采有关问题核查整改工作及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满意度调查工作,并通过下乡督导检查、发放《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及知识问答》读本等宣传资料进行积极的宣传和引导,进一步推动我县药品集采工作的有效落实。3.2024年,我们按照省、市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先后完成人工关节接续、胰岛素接续、国采第七批、省际联盟接续和第一三批接续、苏陕联盟国采三五批接续,国采第五批部分中选品种续签、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等各批次中选产品协议量填报和确认工作;完成了省际联盟肝生化类检测试剂集采结果执行、国采三五批部分续签和山东中药配方颗粒及河南十九省、国采第九批等多批次集采药品中选结果的执行;并完成了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联盟集采采购量填报等各项工作。(二)医保基金稽查方面1.我中心配合医保局对超长住院行为和门诊大额基金使用情况组织专业稽查小组深入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核实医疗服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及费用明细;对于医保领域举报投诉问题我们积极、及时的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多方协调,让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处理解决,受到了每一位投诉者的认可和理解。2.11月份,我们查处了辖区内的多起药师挂证的违法行为,规范了药师执业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们也通过举办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单位职工业务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二、主要效益经济效益:第一, 直接降低用药成本。我县通过集中大量采购需求,与药企进行谈判,促使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用药为例,集采后部分药品价格降幅高达50%甚至更多。这使得长期依赖这些药物的患者家庭每年在药品支出上大幅减少,极大地减轻了经济压力,提高了药品的可及性,让更多患者能够按时、足量用药,从而有效控制病情,提升生活质量。第二,间接节省社会医疗支出。患者用药成本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无力承担药费而放弃治疗或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重,进而引发更严重疾病和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从社会层面来看,整体医疗资源的消耗得到了合理控制,节省了大量不必要的医疗开支,使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更高效地分配和利用。第三, 降低采购成本。医疗机构作为药品的使用方,通过参与国家药品集采,能够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到质量可靠的药品。这直接减少了医院在药品采购方面的资金支出,优化了医院的成本结构。社会效益:第一,提升医疗公平性。打破用药贫富差距,在国家药品集采实施前,高昂的药价使得部分患者因经济原因难以获得有效的治疗药物,患者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取所需药品,极大地缩小了不同经济阶层在用药可及性上的差距,使得医疗公平在药品使用层面得以更好地实现。第二,增强民众健康获得感。提升患者治疗依从性,许多慢性疾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来控制病情,但药价过高往往导致患者自行减少药量或停药,影响治疗效果,甚至引发病情恶化。药品集采降低药价后,患者的经济压力减轻,能够按照医嘱规律用药。患者治疗依从性的提高,使得病情得到更好控制,生活质量显著提升,从而增强了民众对健康保障的获得感。第三, 缓解患者家庭心理负担。药价的降低不仅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心理压力。面对亲人的疾病,高昂的药费常常让家属焦虑不安。药品集采带来的实惠,让患者家庭能够更从容地应对疾病治疗,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整个家庭的生活状态也更加稳定,对提升民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三、存在的问题1.2024年全县共采购药品2218.97万元。但还是有个别医疗机构集采中选药品不报量或报量少,中选药品使用率比较低,也有个别医疗机构集采药品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滞缓或未完成。2.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由于近年我县人口流失严重,业务量明显下滑,老百姓用药习惯问题,以及地理位置偏远和医疗机构存在严重欠款等原因,直接影响了集采药品的使用率和配送及时性。3.另外,由于配送企业存在响应订单不及时;平台不确认订单但货已经送达;以及平台订单已确认但不及时送货或货始终未送达等情况,导致医疗机构网采数据和实际采购数据存在一定的误差,给我们对药品网采工作的监管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四、解决对策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高质量项目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三个年”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县各级有关药品集采政策文件及业务知识,把党的二十大关于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努力解决医疗保障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精神落实到具体的药品采购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更有“医”靠。2.继续加强集采政策宣传、引导,加强督导检查工作,通过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等政策,做好采购周期内医保资金的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约束作用,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督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3.积极与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沟通协调,加快拖欠药款结算工作,进一步理顺药款结算流程,落实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解决药款拖欠问题,做好药品、耗材的供应保障。抓住重点,统筹谋划。根据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我中心将积极配合医保局的安排部署,围绕药品集采这项重点工作,做到摸清底子、找出短板、及时整改,力争药品集采工作能更上一个新台阶,为佳县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五、下一步计划1.精准施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集采工作。药品集采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要利用医保公众号、基层医疗机构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药品集采政策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如动画视频、图文手册等,详细介绍集采药品的价格优势、质量保障以及使用注意事项,让群众充分了解集采政策带来的实惠,消除对集采药品的疑虑。要组织医疗机构、药店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采政策培训,重点解读2025年国家和省级集采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则,包括申报流程、采购方式、医保支付政策等。提高医务人员对集采药品的认识和合理使用水平,确保集采药品在临床治疗中安全、有效应用。要深入医疗机构,督促其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历史采购量、患者数量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填报药品采购需求量。建立报量沟通机制,及时解答医疗机构在报量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报量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对药品集采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包括采购订单的下达、药品的配送进度、医疗机构的入库验收情况等。设定采购进度预警指标,对于采购进度滞后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采购工作按时完成。2.保持清醒,充分认识当前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形势。全市医保工作会议指出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了“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治理”的工作要求。省、市纪委已将医保基金管理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域。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医保防控首先要按照(榆医保发〔2024〕41号)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所属事业单位业务职责的通知》明确职责,直面问题,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抓好医保基金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组织人员深度学习医保基金条例、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及常见违规问题、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裁量权实施细则等知识提升专业素养,主动参与各项基金监管重点工作,在实践中深化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不断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逐步建立懂政策知法规的医保行政执法队伍。三是配合医保局、医保经办中心做好基金监管政策宣传,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去年哈尔滨药店、无锡虹桥医院骗保案等典型案例多渠道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全县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做好省市下发违规报销可以数据的排查核实工作,对涉及欺诈骗保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处理,做到打击欺诈骗保“零容忍”。3.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开展常态化党纪法规学习;将党纪法规学习纳入医保执法队伍日常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建立廉政风险和总结提升机制;对医保执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找出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选取医保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执法人员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违规行为,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