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佳县双拥工作服务中心(佳县烈士陵园)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协助开展军地联谊共建各项活动;协助局机关开展常态化联系驻军,协助官兵和军属解决实际困难。负责烈士陵园、纪念馆、纪念碑等纪念场所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协助局机关组织开展革命烈士纪念活动。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人民路185号(二排窑洞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2万元 | 5.5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佳县双拥工作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主要开展的业务工作(一)强化组织领导,双拥工作基础更加牢固2023年,我县研究制定《佳县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军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等作用,日常办公经费和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坚持定期召开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双拥工作专题座谈会议制度,军地双向支持需求提报机制,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有专职工作人员,有预算经费保障和办公场所,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双拥工作制度健全,协调开展工作有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坚持军地共建,双拥工作氛围更加融洽深入开展双拥运动,“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三位一体的爱国拥军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与发展,结合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1月11日、12日,8月7日、9日分别为贺鹏、陈帅等16名现役军人家庭送去喜报,送去慰问金。感谢他们为部队、为祖国培养了优秀的军事人才,鼓励家属要一如既往支持军人安心部队服役,支持国防建设,争取再创佳绩,并就军属们为国防事业作出的奉献表达了诚挚感谢。3月15日、9月14日在新兵入伍欢送大会之际我中心分别组织秧歌、锣鼓队伍欢送新兵。希望他们奔赴军营,刻苦训练,献身国防,为保卫祖国做贡献,为家乡父老争荣耀。今年我县A级景区白云山、赤牛坬、香炉寺、大美石窑继续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实现门票打折或免费的优惠政策。(三)广泛宣传教育,双拥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依托南北烈士陵园、大佛寺革命纪念馆等13处红色纪念设施,充分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红色宣传教育活动。3月依据《榆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榆林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榆拥发[2024]1号)文件精神,评选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个和爱国拥军模范个人4名,并上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部荣获了市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的称号。9月30日,在县烈士陵园南园(店镇)组织开展了烈士公祭活动,县级领导、县委部门、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团体以及中省市驻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活动。(四)坚持政策引领,拥军优属工作更加突出一是免费体检。佳县籍大学毕业生在服义务兵期间,父母(抚养人)持县征兵办颁发的“大学毕业生·优待家属体检卡”可在佳县承检的县级公办医院享受免费体检。二是购买保险。佳县籍大学毕业生在服义务兵期间,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连续两年为其父母或抚养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三是开展“情系边海防”拥军优属活动,协助局机关对本县驻边海防和高山海岛等艰苦偏远地区部队官兵家庭进行全覆盖走访慰问,着重关心边海防现役军人家属的生活状况,主动发现和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各项优抚待遇落实到位,让边海防战士在部队安心服役、奉献国防。取得的效益本年度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和本单位的自主努力,坚持和发展双拥共建活动。1、2024年在春节、“八·一”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前夕,党政主要领导组织走访慰问部队3家,共计6次,为驻佳部队官兵100余人体检;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革命功臣、军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700余人次,边海防官兵13人次;召开“八一”双拥座谈会,邀请部分老复员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立功受奖人员参加,在消防中队举办军民联欢晚会。4、9月30日,在店镇烈士陵园南园开展烈士公祭的活动;5、1月11日、12日,8月7日、9日分别为贺鹏、陈帅等16名现役军人家庭送去喜报,送去慰问金;6、3月15日、9月14日在新兵入伍欢送大会之际我中心分别组织秧歌、锣鼓队伍欢送新兵。7、3月依据《榆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榆林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榆拥发[2024]1号)文件精神,评选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个和爱国拥军模范个人4名,并上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部荣获了市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的称号。三、存在的问题当前社会各方面的拥军热情比较高,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 宣传力度还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对双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二)双拥工作机制还需完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三) 双拥工作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吸引力和实效性。四、整改措施(一)加大宣传力度1.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广泛宣传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度。2.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展示双拥工作的成果和军人的奉献精神,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二)完善工作机制1. 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及时解决协调配合中出现的问题。2. 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清单,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三)丰富活动形式1. 创新双拥工作活动内容,结合时代特点和群众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如军民共建社区、军民志愿服务等。2. 注重活动的实效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能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为军人和军属带来实惠。五、2025年工作计划(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主题演讲、文艺演出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新的双拥活动形式和内容。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