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佳县河道治理工作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区域内河道治理工作;为河道治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服务;协助局机关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申家湾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锦东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佳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3万元 | 13.66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佳县河道治理工作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内容(一)主要工作1.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建立健全河湖长履职尽责、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机制,并滚动实施“一河(湖)一策”,持续完善“一河(湖)一档”,全面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专项整治持续带动。大力开展“四乱”整治行动,2024年坚持各级各类反馈和发现问题动态清零,累计投入资金60余万元,清理河道72公里,清理污染水域430亩,清理垃圾350余吨,清理场存砂120余方,平整场地5处,县河长办共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2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省、市排查共发现“四乱”市级问题2个、黄委4个,成立了现场核查小组,逐一核查,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对水利部推送135个、水利厅推送21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分类、上报省市,现已全部完成。3.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效能。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镇(中心)河长办、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县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协助配合河(湖)长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完成县检察院下发的6份检查建议书整改工作及对五女河等五条河湖的河湖健康评价工作。4.夯实基层防线,筑牢安全根基。着力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村级河湖管护体系,现已基本实现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全覆盖,有效增强基层河湖管理保护力量。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对市级发现的38个防溺水隐患点采取增设防护栏、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逻等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全县共设置采砂点9个,均在黄河河道,2023-2024采砂批复开采量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制定黄河佳县段2024-2025年度采砂实施方案。黄河佳县段有4个易盗采河段,分别由水利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段常态化管理,各属地镇(办、中心)全力配合,充分发挥“河湖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凝聚联防联控合力。不间断开展河道巡查,安排12名专职人员24小时盯守河段重点区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狠查非法采矽,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截止目前累计出动260人次,车辆91辆次,驱离游击采砂人员3次。立案查处违法采砂案件5起,累计罚款3.8万元。(三)党建工作党政齐抓高位推动。县级总河长签署了总河湖长令,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带头巡河巡湖,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共计巡河56次,镇级河长共计巡河320次,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县级河长每季度1次,镇级河长每月1次,村级河长每周1次)。二、主要效益经过县镇村三级河湖长的巡查常态化管理及“四乱”整治行动,河湖管理范围的环境得到极大的改观;2024年共发现“四乱”问题23个,全部整改完成,已全部整改完成、省、市排查共发现“四乱”市级问题2个、黄委4个,成立了现场核查小组,逐一核查,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对水利部推送135个、水利厅推送21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分类、上报省市,现已全部完成;县级河长共计巡河56次,镇级河长共计巡河320次,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清理河道72公里,清理污染水域430亩,清理垃圾350余吨,清理场存砂120余方,平整场地5处;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截止目前累计出动260人次,车辆91辆次,驱离游击采砂人员3次。立案查处违法采砂案件5起,累计罚款3.8万元。三、存在问题1.人员力量不足,业务型干部短缺,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管理区域大、情况复杂,镇一级无机构和人员,由政府工作人员兼职完成,业务不够熟练,导致工作效率不高。特别是近几年,各级对河道采砂管理及“四乱”整治的要求更为严格,河湖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河湖管理队伍愈显单薄。2.由于黄河佳县段河岸线较长、地形较复杂,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在河湖管护特别是河道采砂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用于河湖长治理经费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顺利开展。3.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镇村能够按照河长制工作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巡河,填报巡河记录,保持乡村河道清洁。有的镇村因为换届原因,河长刚刚开始履职,未能坚持常态化检查巡河,河道有时存在垃圾积压现象,未及时打捞清理。四、解决对策(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需要一一对应)1.积极主动与县编办、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协调申请增加年轻业务型干部。2.通过合规合法程序,向县财政部门申请适当增加用于河湖治理的经费。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镇村河湖长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五、下一步计划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我单位将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涉水问题为重点,多措并举打好河湖治理的“组合拳”,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向全面治理转变。坚持守土有责,全面细化任务。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管理责任,严格河湖长巡查制度,对全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任务清单,落实责任人。是坚持铁腕整治,提升监管能力。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是坚持联防联控,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河湖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凝聚联防联控合力。坚持群防群治,强化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好河湖长制宣传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通过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牢固树立水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建立涉水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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