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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7 10:13
单位名称 佳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救助及培训教育服务;为困难职工协调法律援助服务。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人民路184号(县委大院)
法定代表人 刘军委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总工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61万元 0.58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佳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在县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和市援助中心的正确指导,困难援助中心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思想引领,聚焦主责主业,致力精准服务,推进改革创新,团结引领广大职工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佳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工会组织员3名。主要业务有两项,一是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救助工作:负责对困难职工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等帮扶救助工作;二是开展互助保障工作,负责对参保日期内在职职工的住院、意外、慢保等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工作。(一)开展帮扶救助工作情况根据市总工会要求,持续开展援助活动。今年以来,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生活中的难处,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发挥了帮扶济困的职能作用,运用好各级下拨的资金,对188名困难职工进行了临时救助,救助金额59.02万元;根据市援助中心关于帮扶系统的动态管理调整要求,对全县在档48户困难职工中的29户符合解困脱困条件的困难职工进行入户核查,鼓励退出和注销。(二)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情况佳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把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作为党和政府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本着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心谋划,措施上积极行动,责任上主动担当,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方式和服务措施,大力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职工的充分认可。2024年,全县参加省互助保险单位共145家,参保金额494775元,理赔人员849人次,理赔金额403978元。参加市互助保险单位共147家,参保金额552280元,理赔人员1030人次,理赔金额646800元。2024年共实施关爱救助5人1.2万元(省互助关爱2人5000元,市互助关爱3人7000元)。二、取得的成效1、全年救助困难职工人数188人,救助金额59.02万。2、解困脱困。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的退档工作。对符合退档的29户在档困难职工进行解困脱困。3、互助保障。全县参加省互助保险单位共145家,参保职工4997人,参保金额484775元,理赔人员849人次,理赔金额403978元。参加市互助保险单位共147家,参保职工3015人,参保金额552280元,理赔人员1030人次,理赔金额646800元。三、存在的不足2024年,援助中心取得了一定成绩,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领导期盼还存不足:困难职工群体数量庞大,而且农民工进入工会救助范围以后,帮扶资金不足。2、互助保障工作没有得到全县很多单位的认可,原因是缺乏资金。四、整改措施1、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2、重点解决优质服务的问题,促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让广大职工切实享受到互助保障“小保费、大理赔”的实惠,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援助中心2025年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在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保障服务工作中,积极贡献保障力量。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代办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代办员直接面对会员群众,是互助保障工作的基础,积极参加培训班组织代办员学习办案实务,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以提升能力素质、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着力在“稳增长、调结构、优服务”上下功夫,重点解决优质服务的问题,促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让广大职工切实享受到互助保障“小保费、大理赔”的实惠,构筑起“病前有预防、病中有保障、病后有救助”的一道抵御风险的坚实屏障,职工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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