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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略阳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5-03-27 09:59
单位名称 陕西省略阳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社会稳定,净化城市市容。对自愿来站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临时性管理和教育,提供临时性社会救助。
住所 略阳县柳树坝
法定代表人 许建红
开办资金 58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56.43万元 464.2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4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履行救助职能,认真开展救助工作。2024年截至12月31日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300人次,实际救助134人次;无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24次,有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110人次,其中男性受助人员105人次、女性受助人员5人次、未成年2人次,专车护送返乡8人次。我们视救助对象为亲人,尽最大努力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返回家园。2、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机构专项救助行动。我站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了专项救助活动:“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一是精心组织,针对全年两个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协调全站干部职工参与街面巡查工作,确保工作成效落到实处。二是出台救助管理工作“八个一”制度,对受助人员从进站至离站的各项流程手续进行规范,保障受助人员的切身利益。2024年,在“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发放食品200余份、防暑降温物资150余份、御寒物资150余份。略阳县救助管理站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及时开展专项街头救助活动,努力做好“人性化救助、亲情化呵护、规范化服务”,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3、深入开展“6.19”救助宣传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深入开展“6.19”救助宣传及“救助,让弱有所扶更温馨”寻亲活动,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活动当天共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救助政策咨询30余条。通过开展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救助、关心救助、奉献爱心,不仅拉近了市民与救助站、受助人员的距离,更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救助管理工作,增强救助知识,实现理性关爱、帮助弱势群体。救助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救助局面。4、持续筑牢未保工作保障(1)对全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4次走访,全面了解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落实及监护责任落实。(2)对略阳县22名孤儿、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组织开展了“略有风光一路童行”为期3天的暑期夏令营活动。(3)元旦、春节以及六一儿童节对全县所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节日慰问,让其感受党和政府关爱。5、完成好局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相关科室完成三类人群排查、分散特困供养整改督导、低保特困权限下放督导指导及事实无人抚养和未成年人隐患排查工作。二、2024年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全年我站共接待和劝导求助人员300人次,实际救助134人次,救助无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24人次,有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110人次。发放各类防寒保暖衣物150余件、防暑降温物资150余份、方便面2000多份、矿泉水3000余瓶、发放宣传册200余份,救助卡200多张。加强了与周边地区救助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并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形成了横向到相关部门,纵向到镇、村(居)的救助信息网络,救助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在救助对象中,经常接触到在外流浪的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由于沟通困难,他们不能提供准确的家庭住址和联系人相关信息,救助站无法与其家人或亲属联系,长期滞站。因我县交通便利,外来务工的流浪人员较多,造成务工不着,被偷被抢或因病陷入困境,需救助返乡的人员较多。机构本级预算经费欠缺,有车辆无经费。造成救助站长期负债运转,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改进措施加强与全县各民政办及周边地区救助管理机构的联系,通过QQ、微信、寻亲网等平台发送求助人员照片、信息,请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帮助协查。按政策规定,提供求助人员返乡或者到中转站车票以及途中生活费。主动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救助站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积极争取相应的资金补助。加大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力度,进一步美化、绿化站内环境。四、2025年工作打算(一)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扎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二)继续加强全体干部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三)在完成日常救助管理工作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主动巡查救助工作,加大“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力度,严防冻死、饿死人的现象发生,特别是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四)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五)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开展。我站在承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同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在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制度,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广泛宣传,动员专业社会组织、团体、爱心志愿者,为困境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入户服务,解决其因家庭功能失效形成长期留守、心灵孤独、自信心弱等问题,帮助其融入村(居)、学校,筑牢特殊关爱保护网络。在承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同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