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阎良区救助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保障和维护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供救助措施。 | |
住所 |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东段 | |
法定代表人 | 袁满瀛 | |
开办资金 | 339.7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6.18万元 | 301.3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1.多措并举,构建温暖救助防护网。在做好常态化街面巡查的同时,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活动,实行全方位巡查救助,积极主动救助街头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街面巡查。在汽车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救助标识或引导牌,主动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接受救助。同时,在巡查过程中,提醒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救助站24小时求助电话,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法规。2.聚焦源头管控,力防反复流浪。通过定期走访慰问易流浪走失人员、对接街办等方式掌握人员动态和信息,督促各街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日常巡查职责,落实街办及社区(村)的监护责任,做好辖区内易流浪走失人员管理、回访工作,督促其近亲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及赡养义务,防止其再次走失。今年,对在册的18名易流浪走失人员分别在夏季和冬季组织了两次走访慰问活动。3.提升救助服务,传递温暖关怀。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水平,按照市局要求开展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站内救助服务规范(DB6101T3196-2024)》为内容的培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范要求,从救助流程到服务细节,全面掌握标准。此次培训将助力我们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更专业、规范的救助服务,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4.精准做好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工作。在传统寻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优势,强化“互联网+”寻亲,通过户政信息、人像比对、DNA比对等多种技术手段,对精神残疾、智力残疾以及老、幼、聋哑等无法准确提供自己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积极开展甄别寻亲工作。5.活用宣传资源,展救助风采。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宣传救助事迹及工作开展情况。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救助工作。其中,“960公里我们送你回家”即护送走失人员许某事迹、“6.19”救助宣传日、“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走访辖区易走失人员等工作动态分别在中国社会报、人民日报、西安民政公众号、阎良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多次刊登报道,不断提升我区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传递救助管理工作正能量。6.完善精准保障措施。联合教育局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义务段学习情况,确保将其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为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进行体检,对接医保局,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医保参保身份。全面提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和身心健康素质。7.推进未保机构高质量发展。区民政局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区级未保中心1个、街道未保站7个,村/社区儿童之家53个,实现区/街道未保机构全覆盖,儿童之家覆盖率50.48%。为不断提升未保机构服务能力,区民政局积极申报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设施更齐全、服务更全面的临时“避风港”。8.着力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区民政局联合八部门印发了《西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阎民发〔2024〕85号),推动全区各部门从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和固本强基等方面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9.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在全区摸排并建立2家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113名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库,同时发动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为农村地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学业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关爱服务,并开展集中心理关爱活动。与红会医院儿童青少年科已初步达成合作关系,将为辖区困境儿童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心理健康关爱服务。10.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一是通过开展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群体进行全面排查与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常态化的节日慰问。逢“春节、六一”等重要节日,区民政局精心组织慰问活动,为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送去节日慰问品以及关爱和祝福。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实施了关爱儿童类公益创投项目四个。联合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及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普法/心理健康讲座、“微心愿”、节日主题活动等各类关爱服务活动。配合市未保中心开展了“西望同行”系列主题活动,参与了陕西省儿童心理协会针对留守困境儿童的心理测评,为留守困境儿童建立心理档案。配合市局为辖区留守儿童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11.做好流动儿童权益保障。区民政局联合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阎民发[2024]123号),成立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专班”,明确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的时间节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共摸排流动儿童988名,留守儿童205名,已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12.依法加强收养登记管理。阎良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和收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24年3号),完善收养组织机构。于2024年成立了阎良区收养评估小组,并报市局备案。规范细化收养登记办理流程,按照申请—受理—审查—评估—报批—登记—颁证的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2024年阎良区受理收养登记4例,均为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收养,已办理成功1例,3例进入评估阶段。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救助质量不断提高。我站通过开展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活动,帮助受助人员解决问题,提高自身能力,顺利回归社会。2024年共接待救助各类受助人员405人,自行来站364人次,本站主动救助4人次,派出所护送28人次,其他站护送6人次,本站接回1人次,街办协助2人次;自主离站366人次,护送返乡26人次,家属接领12人次,救助站接领1人次人。2.精准认定,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合法权益。按月及时准确足额打卡发放生活费,有效保障了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区社会散居孤儿6名,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9万元;孤儿大学生4名,累计发放生活补助费5.0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3名,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补贴74.668万元。十一前夕,按照市局统一安排,为每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00元/人。三、存在问题(一)互动协作不足,评估机制不完善。与辖区内各个社区、街道的互动可能不足,导致救助资源无法有效利用,对于需要救助人群的情况了解不全面,不能有针对性的提供其所需的保障。对救助效果的评估机制不完善,通过平时救助工作不能全面了解救助服务的影响力和改进方向。(二)社会组织匮乏目前,我辖区社会组织数量不足,种类单一,难以满足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多元化需求。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组织在运营和管理上存在不足。(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保护能力有待提高阎良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区救助站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机构配套设施不全,且老化情况严重,无法全面开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服务。四、工作改进措施(一)加强与各街道办之间的协调配合。由街道办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本街道的摸排走访,核实本街道内存在的符合救助政策易走失、精神残疾人员以及未成年人群体等,我站通过名单进行全面掌握情况与救助,力求不遗漏一人。(二)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加强对其运营和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三)积极申报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对站内设施、采暖、水电、整体装修等进行完善,将大大提高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各项功能,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一个临时的温暖的避风港。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街面巡查,明确工作责任,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为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及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服务。2、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救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同时,公布救助热线,方便群众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及时联系救助站。3、增加街头巡查频次,特别是在极端天气和重大节日期间,确保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食物、衣物和医疗救助。同时,积极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形成救助工作合力。4、持续完善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推进设立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之家,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5、联合各单位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心理健康、素质拓展、传统文化提升等专项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打造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实施公益创投项目,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点干预,加强不同群体儿童精准关爱。6、加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扩建项目实施进程。建强服务阵地、提升人员素质,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临时监护救助保护等工作。7、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机构,提供心理疏导、个案管理等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化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