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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17:18
单位名称 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等业务;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八大员”等特殊群体养老补助的代发及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住所 勉县人力资源大楼6楼
法定代表人 陈本京
开办资金 58.5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51万元 13.2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一是规范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转退保等业务,截止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24.81万人,其中新增参保人员546人(网办488人),完成低保、特困、残疾等特殊群体保费财政代缴6825人40.91万元,退保679人,转保198人;二是严格新增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审批。规范待遇的审核、审批流程,按照政策做好到龄新增人员的资格审批工作,全年新增待遇领取人员5619人,按月足额为8.8万人发放养老金,系统待遇发放率达100%;三是及时做好待遇调整并按时发放到位。认真执行陕人社发〔2024〕27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最低补助标准每月提高20元;四是严格做好丧葬费领取资格审批工作,加强丧葬费政策宣传,规范丧葬费申领要求,简化经办程序。2024年,审批发放丧葬费2712人,共计金额217万元;五是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完成2024上半年待遇人员年检和新增1509人被征地养老补贴审批工作。12月份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13016人,累计发放金额1491.54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322人,累计发放金额94.3万元。(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稳步推进一是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日常业务。截止12月底,全县共有304家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人数9454人,基本险征缴金额16822.28万元,职业年金征缴金额4370.06万元,均正常按月缴纳费用;二是认真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调待工作。12月份发放养老金5410人,月发放养老金3321.25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39855万元。7月初对领取待遇的5343人进行了养老金标准调整,人均每月增长139元,并补发了1-6月养老金调标部分445万元。(三)失业工伤保险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细落实一是持续拓展参保扩面。截止2024年底,失业保险参保单位620家,累计参保职工22501人,其中新增参保88家,新增参保职工1134人。工伤保险申报959家,累计参保职工35213人,其中新增参保99家,新增参保职工1368人。均超额完成今年参保扩面任务;二是及时落实待遇发放。2024年,累计支付失业保险各项待遇516.33万元(其中:失业金895人次165.13万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5人次30.26万元、技能提升补贴138人次20.65万元、稳岗返还185个单位278.51万元;一次性扩岗补助金1500元;失业人员医疗待遇21.63万元)。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资金1502.77万元。其中:工伤职工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辅助器具配置、交通食宿费)264.79万元;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待遇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长期待遇)618.92万元,工亡职工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619.06万元。(四)强化稽核内控,做好违规追缴及集中整治一是违规待遇追缴工作。对享受待遇人员组织实施稽核,加大重复、冒领养老金的稽核力度,对有关举报投诉及虚报冒领养老金情况认真稽查,并及时追回违规社保基金。2024年,累计追缴89人违规领取待遇24.2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8人违规领取待遇13.83万元,机关养老保险6人违规领取待遇5.05万元,失业保险5人违规领取待遇5.37万元。有效扼制了违规违法现象;二是数据核查工作。部级稽核系统下发疑点数据核查20条,其中失业保险疑点数据9条,城居保疑点数据11条;省级反馈城居保服刑人员疑点数据6条;市级反馈机关保审计发现疑点数据9条;市级高风险业务复查复审数据161条。对196条疑点数据进行了认真核查甄别,存在违规领取的24条数据及时认领并处理。对不属违规情形的172条数据进行了梳理核查,分别收集印证资料备查;三是集中整治工作。按照中、省、市、县集中整治工作的计划安排,认真查找问题并整改。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发现县级层面问题15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有效问题线索7个;四是内审检查和业务数据稽核工作稽核关口前移,各险种月待遇支付前稽核就介入审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数据按比例抽查内审,对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数据全面审查。截止目前,稽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数据3309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数据6467条,工伤保险业务数据1023条,失业保险业务数据952条。(五)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基金安全一是加强高风险岗位管理,严格待遇审核审批。积极完善各项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排查业务风险,对待遇支付、信息数据修改、暂停待遇人员恢复待遇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核制度。确保高风险人员办理的各项业务手续到位、操作规范,资料齐全,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基金运作的规范性,确保养老基金监管制度落到实处;二是细化重点信息专项核对,强化数据核实核查。建立数据比对机制,为进一步加快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进度,加强与省、市数据库比对核实,筛查疑似重复领取人员和疑似死亡人员,防范遏制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基金问题。对上级反馈疑似数据,协同镇(办)加大核查工作力度,逐一进行信息核实,并及时上报核查情况,按时圆满完成部、省下发的疑似数据核查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初见成效。截止2024年底,勉阳街道办火花社区、定军山镇毛堡社区、周家山镇柳丰村已完成集体经济补助缴费1756人,共计补助金额17560元,并已匹配至个人账户,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下一步将按市县要求稳步推进。(二)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培训宣传。一是组织开展“走进奔跑者”新业态就业群体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以“《工伤保险条例》颁布20周年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主题的工伤预防政策培训;二是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两项惠企政策的落实,通过线上线下畅通渠道,共计为138名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共计20.65万元,稳岗返还185个单位278.51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有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高效发展。(三)优化经办服务,提升保障水平。把从严管理贯穿自身建设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保窗口作风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全面优化服务模式,通过优化工作流程、设置便民服务设施等方式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社保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社保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四)组织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在人群集中的广场、村(社区)、企业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咨询活动、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服务,还对照80岁以上未认证人员台账,上门为行动不便待遇人员开展资格认证,零距离解读社保政策。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此项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领取待遇人员生存认证意识不到位,认证途径单一不及时,造成停发待遇、补发待遇人数较多,预警数据量大,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失业、工伤保险存在部分单位未及时给新入职人员和调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参保单位未按月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用人单位存在用工风险,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2.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参加针对性强的业务技能培训,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升基层经办队伍整体经办水平;二是强化社保基金警示教育和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与纪检监察、司法等单位协调对接,共享数据信息,避免出现多领冒领等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现象,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和执行监督,督促未参保企业、单位及时履行参保缴费业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注重业务经办指导,深入镇(街)村(社区)广泛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督导,通过使用手机APP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以点带面,带动更多的群众能使用手机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二)持续开展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大力推动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做大做强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力度,推动单位、企业依法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义务,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三)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业务经办地推广工作。(四)基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数据库,赋能新质生产力在社会保险工作方面的应用,开展到龄待遇人员生存认证提醒和一次性告知服务,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社会保险经办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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