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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5-03-26 16:06
单位名称 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示范区环境管理服务。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室内空气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及其他委托性监测等业务、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等工作。
住所 杨凌示范区五湖路1号(建设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 宁西翠
开办资金 1000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19万元 765.16万元
网上名称 http://www.yanglingepb.cn/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以提供技术支持为目标,全面完成监测任务示范区环境监测站按照年初制定的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监测工作。(一)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如期完成1、省控空气自动站保障及运维。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后勤保障及数据分析工作。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运维单位做好众创田园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两处空气自动站运维基础保障工作,确保空气自动站用电和网络通信正常。做好四个县8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交叉运维及数据初审工作。根据《监测方案》《陕西省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实施细则》要求,做好日、周、月、两月、季度以及半年运维任务,确保仪器能够正常运行,数据能够正常传输。1-11月运维的8个省控站数据传输率和数据有效率分别为99.98%和99.20%,均符合《陕西省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实施细则》中的平均数据传输率和平均数据有效率达到90%的要求;1-11月现场质控检查得分94.41分。2、降尘监测。完成每月大气降尘手工监测。2024年1-11月,区域降尘量均值为4.84t/km²•30d,满足省考要求。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2024年地表水监测断面共含1个国控断面、2个省控断面、1个市控断面和5个示范区控断面。4、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杨凌城区地下水水源地作为备用水源,每月10日前完成采样,实验室分析常规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每月18日前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当月监测数据。7月份开展水质全分析,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93项,全分析监测结果于9月1日前报送。2024年共获得饮用水水源有效监测数据561个。各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5、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五泉镇王上村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空气、农村县域河流和农业面源控制断面监测三部分。环境空气站点为我区省控站点:现代农业园;县域河流两个监测断面分别为入境断面渭河宝鸡市出境和出境断面渭河出杨凌;农业面源控制断面为漆水河出杨凌。每季度对农村环境质量监测1次,全年完成4次监测。截止12月31日农村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全年累计有效监测364天,优43天,良185天,轻度污染110天,中度污染17天,重度污染5天,严重污染4天,优良率62.3%。县域河流和农业面源控制断面4次监测中,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每季度按时将监测结果上报至生态农村监测业务系统平台。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对我辖区内4个镇(街道)办的19个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上下半年自行监测。对其中的3个10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上下半年的执法监测。7、曹新庄垃圾填埋场监督性监测。选取曹新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的1个监测井、1个本底井、1个扩散井共开展3次监督性监测。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98个。8、自然生态详查。2024年我区共开展自然生态详查任务图斑13个,其中6个为覆被类型,7个为动态地物。我站工作人员提前规划路线,对每个图斑具体信息进行仔细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上报至省站。9、水环境eDNA采样。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枯水期和丰水期分别对我区2个省控断面进行水环境eDNA采样工作,按照相应程序及时制备好样品并寄往咸阳市环境监测站。10、噪声环境监测。全年完成7个点位四个季度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26个城市交通噪声点位以及117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点位的昼间和夜间监测,数据上报。全年功能区昼夜各监测28点次,昼间达标28点次,达标率100%,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25点次,达标率89.3%,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39.7-66.9分贝,平均53.6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二级”较好。交通噪声监测26个路段,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介于56.1-71.4分贝之间,平均为64.6分,声环境质量强度等级为一级(好)。(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顺利开展1、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我区共有18家重点排污企业,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7家,环境风险监管单位5家。18家重点排污单位中有1家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监测,陕西相信高科技有限公司无监测任务,其余17家均已完成监测,监测完成率100%,合格率100%。按要求编制《2024年度杨凌示范区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年报》,并及时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按照2024年核发排污许可证名单,对其中12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12家企业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公开监测信息,存在主要问题是:有3家企业提供的监测报告原始监测记录不完整、有3家企业未及时公开监测信息,并编制《2024年度杨凌示范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年报》,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编制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二、以监测质量为核心,强化监测质量管理(一)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保障监测工作正常运行年初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我站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进行扩项、复查换证现场考核。专家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对我站申报的7类84项进行现场评审。对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检查,认为我站体系运行有效,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要求。3月20日,取得资质认定证书,批准7大类79项的监测能力。增加了辐射类监测类别,监测项目更加优化。认证的准备过程进一步完善了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评审工作的顺利通过,不仅提升了实验室的整体实力,也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强化人员培训与管理,逐步提升监测能力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监测人员学习新发布的标准、质量体系文件,提高监测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2024年共组织内部培训11次48人次,参加各类培训18次34人次。推进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要求监测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确保其具备开展监测工作的专业能力,提升监测人员专业素养,增强监测数据质量保障。2024年组织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申报5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两大类33项次,全部人员和项目通过考核。考核前,对新进人员加强质量监督,进行新人培训,发放质控样操作训练。随后对人员进行基础理论、操作技能考核和盲样考核。积极参加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水质氟化物、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氨”能力验证活动,考核结果为满意。省站组织的“水中生化需氧量和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为满意。三、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监测设备不足与老化,部分监测设备已使用多年,性能老化,故障频繁,影响了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一些新型污染物的监测设备缺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监测需求。二是技术人员不足,环境监测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但目前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相对不足,特别是应急监测方面的专业人员匮乏,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再者监测站临聘人员较多,人员流动性大,增加了技术培训的难度。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始终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从监测点位的设置、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到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对监测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培训和考核。加强数据审核与评估:建立数据审核制度,对监测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异常情况。采用数据比对、统计分析等方法,对不同监测点位、不同监测方法获取的数据进行验证和评估。(二)优化环境监测网、提升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持续优化监测网络,根据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企业、重点流域的监测,提高监测网络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对现有监测能力查漏补缺,补充监测仪器设备,增加经费投入力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现有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加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等专业人才,充实监测队伍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42712059711)发证日期2024年3月21日,有效期至2030年3月20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