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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价格认定中心
麟游县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15:58
单位名称
麟游县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价格认证鉴定,维护市场秩序。办理本辖区内价格认证相关业务。
住所
麟游县东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同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1万元
0.3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坚持每周2次的集中学习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全面得到提升。二是强化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坚持对《价格法》、《价格认定规定》、涉税、涉纪、林木、涉烟等价格认定规定不断学习,使干部职工政策熟悉,内容精通,增强理解,保障了案件认定工作质量。2、严格工作程序,提升案件质量。按照省市价格认证(认定)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严格执行价格认定规定和程序,扎实推进“三涉”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在案件办理中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范,始终把公平、公正、守规、守纪放在核心地位,严把“受理关”“程序关”“结论关”,从严从快做好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底,我中心共受理价格认定案件16起,在网络平台办结16起,涉案金额19.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起,涉案金额18.1万元,行政案件4起,涉案金额1.2万元,网上办案率达到100%。3、认真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新模式,按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成立工作“一县一品牌”穿件要求,高质量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我中心对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制定了工作计划,全年共参与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宣传活动6场次,印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对接县法院价格调解平台1个,已建成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点8处,实现了社区、景区调解站点全覆盖,落实专职调解工作人员3名,兼职调解工作人员16名。今年社区及各站点受理价格争议调解事项7起,涉及调解金额0.23万元,及时化解双方矛盾问题。迎接省价格认定中心主任一行6人来我县开展了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成立工作调研。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全年共完成价格认定案件16起,涉案金额19.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起,涉案金额18.1万元,行政案件4起,涉案金额1.2万元,为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相应惩处。二是全年共开展价格争议调解事项7起,涉及金额0.23万元,及时化解双方矛盾问题。三是协助积极开展了市场价格监测及市场价格管理工作,对主要民生商品价格常态化进行监测预警,对水电气暖、教育、物业、停车、景区收费等加强监管,保障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权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对一些新的价格认定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全面,特别是古玩书画、金银首饰、房屋建筑等方面业务不够专业,影响价格认定业务工作的开展。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方面存在站点未实现镇村全覆盖,宣传面不广,工作开展不平衡。价格认定业务面拓展不够,缺少对涉税、涉纪案件以及市场主体项目评估工作的认定。(二)改进措施始终把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拓展涉行政事项案件的价格认定,争取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有所进展。围绕《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不断拓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站点建设,力争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站点建设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推动调解工作落实,努力抓好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案件网上受理查办工作,推动价格服务工作在上新台阶。四、2025年工作计划1、认真学习好贯彻落实好省、市及县委全委会精神和国家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持续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停车收费专项整治、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努力实现价格机制新格局。2、加强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教育收费、物业收费的监管,全面落实政府定价方面的减、放、改力度,做好居民、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有关工作。3、加强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扎实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7个乡镇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点全覆盖,社区、景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点全覆盖,努力化解价格领域的矛盾纠纷,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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