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秦都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 | |
住所 | 咸阳市秦都区联盟三路副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常建宏 | |
开办资金 | 26.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秦都区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万元 | 5.9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卫健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开展情况1、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为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大队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完成日常监督检查任务的同时,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加大重点区域和城中村的执法检查力度,有效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和整顿医疗秩序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2起,一起已经结案,另外一起正在办理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根据《咸阳市开展医疗乱象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由领导带队不定期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和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71户,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930余份,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其中简易程序4起,普通程序9起,罚款221500元,罚没违法所得13150元,共出动车辆120余车次,人员500余人次。(三)积极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监督不留白点。为有效遏制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净化医疗美容市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我大队全年开展2次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启动了《秦都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开展2024年度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3月12日起,对美容行业集中的写字楼、商场等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对恒天广场、财富中心、万达、东银大厦、双子星大厦、启迪国际城开展地毯式排查,本次共计排查单位79家。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两组,共出动监督员54人次,车辆10台次,发现问题13家,对3家涉嫌带有医学名词门头、广告语,现场进行了拆除。立案2家,处罚2家,罚款3500元。下半年,制定了《秦都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学美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整治工作共检查63家美容场所,出动人员46人次,车辆12台次,发现问题9家,没收医疗美容仪器7台,立案查处5家,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四)开展眼科角膜塑形镜监督检查工作。为了严格规范医疗市场行为,加强对角膜塑形镜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大队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区32家验配镜视光中心、5家眼科诊所开展摸排监督检查,明确规定,非医疗机构严禁开展角膜塑形镜佩戴工作。2、加大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我大队对辖区6家游泳场所从日常卫生管理、每日游泳池水自检公示、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3条,下发监督意见书6份。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强化全区现制现售水的监督管理。为进一步提升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水平,我大队对辖区9家现制现售水供应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条,下发文书23份。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增强了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守法意识。3、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紧紧围绕学校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与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的落实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检查中小学66家,幼儿园99家,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以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4、加强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全区59家放射诊疗单位,对43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43份,给予行政处罚2家。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我大队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宣传,营造宣传氛围。“线下”采用悬挂横幅标语、LED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宣传;“线上”利用微信群对辖区80余家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知识讲座、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宣传。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上级文件要求,全区81家用人单位,对81家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89份,给予行政处罚2家,罚款50000元。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纳入治理的35家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30份,其中3家单位已搬离秦都辖区,2家单位停产。5、加强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今年我大队共对辖区内9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从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生产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产品卫生质量、原料及配方、出厂检验等重点监督项目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来看,各消毒生产企业的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个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针生产过程的各项记录登记不完整、生产车间、辅助用房、质检用房、物料及成品仓储用房等衔接不合理、未配置有效的防尘、防虫、防鼠、通风等设施等问题;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望,确保生产的消毒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范。二、取得的成绩截止目前,全区现有医疗机构571户、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56户,学校65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9家,消毒产品经营企业400余家(药店)、职业卫生防治用人单位82家,涉及放射医疗机构62家、公共场所509家进行全面监督,共检查2160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754份。行政处罚案件41起,其中简易程序10起,普通程序31起,罚款424700元,罚没违法所得13150元。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135家,完成率100%。三、存在问题打击非法行医难度逐步加大。随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深入,非法行医行为更为隐蔽,给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带来较大难。个别放射诊疗机构思想认识存在问题。比如未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及放射诊断设备性能检测、未按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不能按照标准要求指导患者和受检者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场所内有杂物的问题。工作保障不足。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从2017年以来无任何收入,下乡督导工作的差旅、车油、餐费均没有保障,多位工作人员自费支付。另外,办公车辆经常收到交通限号的限制。四、整改措施(一)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执法理念。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严格落实首次违法且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免罚不免责原则”,持续推动“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贯彻执行,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向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断提升执法温度,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提高信息化建设,实行信息化高效管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搭建覆盖全区所有医疗机构的视频云监控平台,实现消毒消杀、医废处置等医疗卫生监督信息远程监测,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三)加强案件内涵建设。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在办案过程中,着重讨论、研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促进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强化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胜任新时代下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放射诊疗场所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公众的身体健康。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强有力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开展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继续改进和强化服务型执法。在2025年的基础和经验上,进一步改进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举措,在保证执法严谨性的同事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