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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15:44
单位名称 清涧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诉证明及其他形式的法律事务。
住所 城关派出1楼
法定代表人 白占锋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清涧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1万元 13.55万元
网上名称 清涧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以来,我中心以为民、便民服务为宗旨,以“方便快捷,免费服务”为原则,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重点,扎实开展宣传工作,耐心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案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并组织调解等等,具体汇报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群众520人次,共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援助案件216件(其中民事157件、刑事59件);已办结各类案件186件,其中民事137件,刑事49件(全部为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4件。人民调解工作主要业绩:这也是我中心的一大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各行业各部门交办的各类非民间矛盾纠纷和全县各类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亮点工作 1.“最多跑一次”,提供“当日办”高效服务。本中心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供一次性完成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其合法权益在清涧县内受到侵害的,可以就近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法援窗口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也可以直接来中心申请。由接收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共法律服务站,按《法律援助法》等相关规定,受理后向法律援助中心转交相关受理材料,实现全域通办,真正实现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上专设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农民工可通过该绿色通道,进行讨薪咨询、问题反映和申请援助,方便农民工获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农民工因讨薪、工伤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受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促进司法公平与正义。2024年以来,本中心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活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衔接,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水平,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2024年以来共受理认罪认罚案件34件。都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3、“提升满意度”,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开展法律援助“真抓实干、马上就办”行动,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认真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努力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度。4、“扩大服务宣传”,提升公众知晓率。今年以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围绕工作大局,以法治宣传服务基层、促进乡村振兴、积极构建平安清涧建设为指导,全面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法治宣传12次,分别深入我县下廿里铺学校、县第五小学、昆山中学、文昌社区、庙会、退役军人事务局、新城社区、县第二小学、和谐小区、南坪及秀延广场等地,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法规读本、各类宣传品数千份。其次,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发挥网络宣传便捷高效的优势,充分利用公众号平台,截至目前,共进行网络普法宣传80余次。5、拓宽法援渠道,开通“云法援”平台2024年底以来,为延伸“1+1”法律援助工作,清涧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积极筹划,多次协商沟通工作方案,严密布置视屏设备,反复调试,终于在本月初如期开通远程视频法律援助平台,用“云援助”架起鲁陕两地法律援助共建桥梁。根据方案,山东省鲁衡律师事务所党总支成立律师志愿服务队,每周轮流值班开展远程法律咨询,鲁衡律所的志愿律师通过远程视频为清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受援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清涧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大厅专门设立远程视频接待窗口,安排专人对接,目前运行良好。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云援助”突破传统法律援助地理位置和时间的限制,让东部律师直接为西部地区的困难群众“点对点”法律帮助,以更灵活、更多样的形式,充分落实司法部关于东西协作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一切从便民、利民出发,一切从群众出发,探索为民服务新模式,开拓法援新渠道。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群众520人次,共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援助案件216件(其中民事157件、刑事59件);已办结各类案件186件,其中民事137件,刑事49件(全部为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4件。(二)人民调解工作主要业绩:这也是我中心的一大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各行业各部门交办的各类非民间矛盾纠纷和全县各类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三、存在的不足宣传力度还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下乡进村方面。由于工作人员变动及上级的新要求、新部署,对业务人员培训力度还不够。我们的工作与特殊群体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整改措施: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律师以及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确保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推进“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加大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力度,对农民工因欠薪、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继续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注重运行规范,加大培训指导,建立协调机制,全面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不定期开展以“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民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着重围绕实体“一站式平台服务、12345热线等专项内容,创新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3、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活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我县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五),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和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主等帮扶对象提供法援服务,为每个群众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将就业歧视产生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4、强化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服务内容、服务指南的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贯穿全年,提升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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