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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劳动人事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5-03-26 15:34
单位名称 清涧县劳动人事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供相关服务。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受理和处理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
住所 清涧县政府大院南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王亚平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清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56万元 11.66万元
网上名称 清涧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院在县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的精心指导下,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围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院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案件受理情况全年我院共办理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18件,为74人追发工资95.785万元。协调15件47人56.5408万元(建筑8件30人44.1786万元,住宿餐饮6件8人4.3622万元,其他9人8万元),立案3件27人39.2442万元(建筑1件10人28.1292万元,移交公安;住宿餐饮1件10人4.3883万元,移交公安;其他1件7人6.7267万元)。全年,我院共办理仲裁案件8件(其中裁决7件,调解1件;确认劳动关系案件4件,经济补偿案件2件,工伤赔偿2件)。(二)实体化建设情况一是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情况。2024年建成调解仲裁接待室1个,将仲裁员职责、调解员职责、书记员职责、工作流程图制作展板上墙公开,配备了桌椅、电脑、档案柜、饮水机等设备,改变了原来无专用办公场所的局面。二是仲裁队伍建设情况。我院现有在编人员18名,持有仲裁员资格证5人,无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均兼其他业务,仲裁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三是信息化建设情况。按照省、市“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的要求,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已正常上线运行,录入了仲裁员、管理员人员信息。按时完成了月统计报表。(三)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2024年利用每周例行学习时间,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掌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人员理论素质,有力提升全院劳动关系领域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依托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技能素质,提高全院整体素质。通过学习使全院领导干部树牢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全县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服务意识,持续提升了劳动关系维权在全县群众中的满意度。(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2024年我院组织干部到红巷口、秀延广场、南坪、建筑工地等多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共印制悬挂横幅16条,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约14600份,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知晓范围,夯实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了劳动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意识,为保障全县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目前全县在建工程项目4个。截至目前,我院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08户,其中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抽查16户。(五)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4月24日,全院按照人社局安排开展了“循红色足迹筑廉政防线”主题党日活动,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活动,全院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对违纪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同时,活动也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落实各项制度。一是细化网格化管理,将全县行业划分为五个网格。每一个网格要严格按照行业划分和工程建设项目分配,不打折扣的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行业的管理。同时,对于在建工程项目,成立由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牵头,副院长具体负责,各网格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八项制度并办理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二是积极推进智慧监察平台、根治欠薪线索平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落实专人专管负责各类平台案件线索的核实办理回复、数据的监控、填报及更新等工作。三是按照省市要求,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力度,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余额约270万元,今年在建项目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07.4万元(其中现金存储82万元,银行保函存储1025.4万元)。(二)增强案件办理。全年,我院共办理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18件,为74人追发工资95.785万元。协调15件47人56.5408万元(建筑8件30人44.1786万元,住宿餐饮6件8人4.3622万元,其他9人8万元),立案3件27人39.2442万元(建筑1件10人28.1292万元,移交公安;住宿餐饮1件10人4.3883万元,移交公安;其他1件7人6.7267万元)。全年,我院共办理仲裁案件8件(其中裁决7件,调解1件;确认劳动关系案件4件,经济补偿案件2件,工伤赔偿2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程度低,对较疑难案情分析研判定性不准,仲裁文书质量较低。2、用工单位责任担当意识浅薄,个别单位为转嫁用工风险和转移矛盾,通过多种方式变换用工形式,给仲裁取证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再有用工单位规模较小,用工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容易引发劳动纠纷。3、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申请补交社会保险案例增加。4、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原有临聘人员解聘后经济补偿维权的问题压力巨大。(二)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培养干部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保持干部职工较高的工作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2、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党的思想理论学习,提高干职工思想政治觉悟,让思想理论学习系统化、常态化。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补充新的专业仲裁员、调解员、书记员,采取庭审模拟演练等方法不断提升办案业务能力。(二)提高仲裁调解办案质量。我县仲裁业务规范化建设基础薄弱,通过推进调解仲裁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仲裁调解办案效率。(三)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争取建设标准化仲裁庭、调解室和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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