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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经办中心
淳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15:27
单位名称
淳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基金管理、收缴、支付等相关工作。
住所
淳化县城正街
法定代表人
尉振庭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淳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1万元
7.27万元
网上名称
淳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们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以社保基金管理为切入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全方位做好经办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一、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经办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全力协作,基本险基金足额到账。每月在税务系统统计当月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申报情况,并报财政局社保股进行审核,确保了基金按时足额缴纳。每月确保退休人员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准确高效。全县参保单位304个,参保9399人,其中在职参保6009人,退休领取待遇3390人。2024年1到12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2053.3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108万元,利息收入74.16万元。1-12月养老金发放23479.83万元,转出基金52.58万元,多缴退费18.33万元。统筹代发丧葬抚恤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共计513万元。二是多方联动,职业年金按时归集和发放。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县职业年金归集上解工作,确保职业年金“应归尽归”、“应解尽解”,使基金在划转、上解、归集环节安全准确。2024年1-12月职业年金累计收入5361.86万元,并按月足额上解,1597名退休人员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累计申请发放职业年金待遇617.63万元。(二)基金安全管理情况一是重点做好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建立了各经办机构定期数据比对工作机制,通过数据比对杜绝“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现象;建立了与法院、公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筛查疑似数据,通过法院核实当期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信息,防止服刑期间退休人员正常发放养老金、在职人员正常缴费问题的发生,通过与公安部门核查退休人员注销户口情况,准确查实死亡时间,防止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二是扎实开展好“警示教育”。我们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养,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利用周例会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我们每月组织开展4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警示教育,用社保基金典型案例,提醒干部高悬敬畏之心,不断提高经办人员风险意识和法纪意识;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的部署安排,对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对集中整治任务措施进行了细化安排,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聚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进行“三个必查”,对新增参保、统筹范围外转出、死亡停续,建立三类排查台账,按照稽核条例进行了核查,三类台账均按照经办工作要求,佐证资料齐全,办理流程合规,无违规现象。通过自查,向纪委移交2起死亡多领案件线索,以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严格打击死亡多领、冒领现象,确保基金安全。(三)深化改革,全力做好改革政策有效衔接根据咸人社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县财政和人社部门安排的试点政策个人缴费清理工作,2024年3月29日前我中心将3797人清退资金13176375.30元,拨付至参保单位账户,由参保单位负责逐人清退;2024年4月19日将5129人转移资金15345414.44元,划转至个人职业年金账户并归集上解,全面完成了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清理工作。(四)创新优化,资格认证全员通过为构建人性化认证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人社”,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年检工作不再采取集中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可利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在手机上自行认证,无需办理其它手续。2024年我们采用网络宣传、远程指导,特别是高龄人员我们采取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3383人完成生存认定工作,基金安全运行。二、存在问题一是由于政策衔接不到位,退休“中人”抚恤金无法核定。现行丧葬抚恤金发放依据相关文件:行政机关人员为4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和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事业单位人员为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而陕西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中人”养老金中无“基本退休费”标准,致使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中人”去世后抚恤金无法核定。二是个别参保单位主体责任不清,经办人员在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推诿扯皮时有发生,导致本单位各项业务进展缓慢,死亡多领时有发生,不能杜绝三、2025年工作打算一是督促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及时申报办理各类经办业务,并及时缴纳职业年金,确保全县按时上解职业年金,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二是及时申请资金和报送支付计划,确保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职业年金足额按时发放;三是及时落实年度退休人员正常调待,同时做好独生子女费、丧葬费、抚恤金代发和取暖费申请发放工作;四是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强化内部稽核机制,杜绝各类违反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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