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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国有资产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15:13
单位名称 白水县国有资产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供服务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培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收集、统计和报告;国有资产评估和年度的资产清查;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协调。
住所 白水县东风路东段鑫源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 闫茸
开办资金 30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4.78万元 359.97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国有资产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切实做好2023年资产年报工作。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我中心如期召开了2023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培训会,共培训资产管理人员300余人。通过培训,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资产年报数据真实、安全、完整;2.认真落实清产核资专项整治工作。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摸清全县国有资产家底,按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纪发〔2024〕1号文件要求,全面摸清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整治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企业资本经营、自然资源存量、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易地搬迁房、储备物资等,并对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不规范问题及国有资产应记未记、漏记等形成账实不符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完整,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3.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及《2023年度企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详细阐述了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4.接收内蒙古不动产情况。县纪委监委移交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城区三套不动产房屋,按照《白水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该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二、社会效益情况。1.配合县人大做好企业国有资产视察、调研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安排,对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视察,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中心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将严格按照县人大、县政府相关要求,合理整合国有企业资产、优化资源资产和资本配置,积极稳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2.加强闲置资产无偿划转、盘活利用工作。我中心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为工作原则,把重心落实在“效”字上,不断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主要体现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交通运输局和东风小学临街商铺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会的成功举办为我县今后国有资产存量资产的盘活奠定了基础,提升了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资产使用过程中,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人员和资产使用人员岗位责任不明晰,工作中衔接不及时;2.日常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现象,国资管理业务面广、政策性强,在全面学习、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方面做得不够及时;3.家底不够清晰、数据不够详实,在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方面缺少相应的监管手段,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方面需进一步掌握相关信息;整改措施:1.奠定资产管理基础。严格执行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充实管理力量,强化资产使用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抓好制度执行,提高制度约束力,切实加强资产维护和使用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升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促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2.促进资产优化整合。一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共享使用。二是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的机制,优化资产配置。通过调剂余缺、盘活存量、控制增量,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国有资产的节约和高效使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力度,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部门单位直接支配”的原则,完善资产监管协同机制,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资产监管格局。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制定重要环节、重点类别资产管理办法,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2.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强化资产清查、登记入账、权属管理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收尾工作;3.摸清家底补足管理短板。重点加大自然资源、公路桥梁和文物资产管理,依据上级政策,逐步实现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系统”存量化,开展多形式调研论证、创新工作方式和出台相关制度,通过评估办法和计价标准,早日实现这些资产基础数据真实完整;4.盘活我县国有资产存量,按照实际情况以调剂使用为先的原则,将低效运转及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有效盘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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