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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殡葬殡仪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5-03-26 14:34
单位名称 山阳县殡葬殡仪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推进全县殡葬改革;殡葬、殡仪管理及执法监察;管理城镇公墓和殡葬市场。
住所 山阳县城关街道丰塔路173号
法定代表人 黄波
开办资金 1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32万元 6.01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殡葬殡仪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全体员工团结奋进,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重点抓好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将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是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并严格落实新建墓地审批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严控违规墓地“增量”。对散坟采取降碑、缩盘、植绿的方式整治,将较为集中的“老坟区”,采取“改造大坟头、增加绿化量、统一规划”等生态治理修复方式,改造成村级集中安葬点。二是开展殡葬市场违规经营专项治理。重点对殡葬用品店、墓碑制售店、风水先生等殡葬从业服务人员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殡葬用品、违规制售墓碑、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会同市监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三是开展殡葬陈规陋习专项治理。制定出台《推进全县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指导意见》,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四是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制定《山阳县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提供科学指引。五是探索惠民便民殡葬服务。殡葬政策惠民范围由原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特殊困难群体向一般困难群众扩展,由单一免除火化费向免除殡葬服务四项基本费用扩展,六是探索公民身后“公民身后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让群众“伤心事”“暖心办”,用“小窗口”展现“暖服务”。七是完成公墓年检工作。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县殡葬殡仪管理所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增强安全意识,创新祭祀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殡葬政策、法规、殡葬新风的宣传,推进我县殡葬用品市场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公墓的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经营管理机制、墓区建设和管理、服务设备等方面。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无违规经营行为。存在的问题1、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攀比风、封建迷信等现象依然存在。2、少数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较大。3、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殡葬执法队伍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执法力量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对殡葬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力整治。四、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按照两办《山阳县殡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明确的部门职责,各单位要认认真真地抓落实,同时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确保本单位人员不出现违反殡葬改革规定行为;二是强化属地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行火葬,加大对禁止区域乱埋乱葬专项治理。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巩固提高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成果。二是开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四是继续强化宣传引导。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