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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14:34
单位名称 山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机关事业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关系,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的发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
住所 山阳县城关镇建设巷
法定代表人 查张记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2万元 2.7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山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养老保险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养老保险制度业务经办和基金风险防控的工作为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的完成了现阶段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养老基金缴费改革工作,全年累计完成我县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5484.48万元,其中养老基金征缴16989.65万元、职业年金征缴8494.83万元。二是合理规划发放业务办理时间,确保了全县4576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每月20日左右按期发放。三是针对审计提出的部分单位缴费基数不准确的问题,我中心主动作为,增加了缴费基数的审核环节,确保管好保险费征缴无差错。今年以来,已完成缴费基数审核231个单位9328人,有效防堵了因缴费基数不准确造成的基金流失漏洞。四是累计接待办理业务人员4000余人次,其中在职转退休并核定退休待遇263人、核定财政代发待遇188人、稽核发放死亡抚恤金40人558.69万元,另外人员信息修改、部分死亡人员账户清退等其他各项日常业务均能顺畅办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加强也更好的赢得了前来办理业务人员好的口碑。五是积极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2024年12月份就积极开始推进2025年年检工作,截止2025年3月19日,已基本完成2025年的生存认证任务,资格生存认证工作目前每月退休每月年检,有效的杜绝冒领养老金的风险,维护了基金的安全。六是日常业务经办顺畅高效,我中心在办公室设立指导台,现场指导前来办业务人员,并通过QQ、微信办公群、电话指导等方式,争取业务一站式办结,提升了经办效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一是与税务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养老基金缴费改革工作,全年累计完成我县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5484.48万元,其中养老基金征缴16989.65万元、职业年金征缴8494.83万元。二是全年累计接待办理业务人员4000余人次,其中在职转退休并核定退休待遇263人、核定财政代发待遇188人、稽核发放死亡抚恤金40人558.69万元,另外人员信息修改、部分死亡人员账户清退等其他各项日常业务均能顺畅办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加强也更好的赢得了前来办理业务人员好的口碑。三是合理规划待遇发放业务办理时间,确保了全县4576人累计3.39亿元基本养老金及代发项目的按月发放,保障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领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存在问题1、抚恤金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中人”抚恤金发放问题:由于中省均尚未出台死亡中人抚恤金核算发放办法,导致这几年来积攒问题人数较多,矛盾较大,信访问题不断。二是火化问题:我县推行殡葬制度改革后,要求从2021年元月1日起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死亡后必须实行火化政策,不火化的不得发放抚恤金。目前积累的未火化人员较多,矛盾突出。2、判刑退休中人待遇处理问题: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以来,尚未出台与养老保险政策接轨的判刑退休中人待遇处理办法,导致部分人员刑满后生活困难,信访不断。四、改进措施一是我们多次向省市县养老保险上级单位反馈我县“中人”死亡抚恤金问题,但一直得到的回复就是因国家没有政策,此类问题暂时搁置,待政策出台后,按政策办理。针对此项问题,下一步我们再加大力度向上级单位反馈,争取政策早一点出来,解决此类问题。二是针对2021年元月1日起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死亡后必须实行火化政策,不火化的不得发放抚恤金问题。针对遗留问题,我们积极向上级及县政府多次打报告请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此项工作正在积极争取中,并加大力度进行了政策宣传,组织了全县各参保单位负责养老保险的业务干部参加了养老保险专题业务培训会议,并给大家发放了机关事业抚恤金申请告知书,让大家回去给退休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配合好税务机关,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工作,持续做好缴费基数审核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岗位权限,做好人员转移、人员暂停、在职转退休等日常业务。二是继续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核发工作。及时准确的做好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工作,做到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离退休职工队伍的稳定,保证社会安定稳定。三是进一步加大养老金稽核力度,对抚恤金申领资格审核全覆盖,积极追回虚假冒领养老金。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教育,及时封堵养老基金流失风险漏洞。四是强化业务指导。积极制定各类问题情况指导意见,采取“下沉经办,现场指导”等方式,推进业务办理精简化、高效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五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在行风建设和服务方面做细做实,推行网上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模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给予办事群众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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