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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14:33
单位名称 山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养老金领取手续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养老保险的征收、退转保业务和养老金审批发放、个人账户和档案信息管理。
住所 山阳县人社局大院北三楼
法定代表人 刘章吉
开办资金 2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3万元 9.5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聚焦“强监管”,持续强化内控监管链条。我中心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整改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涉及的6个方面8项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分工负责,同步推进,采取边查边改的办法,对标对表,逐项落实。一是积极与公安、卫健、民政、医保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比对。利用全国社保比对查询系统比对核查数据65663条,与公安、卫健部门数据共享核查2023年以来疑似死亡人员数据790条,均未发现问题。二是扎实开展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注销“回头看”工作。对2023年1月以来各镇村上报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注销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未按实际死亡时间上报造成冒领待遇和丧葬费的追回多领资金,确保月报制度全面严格落实到位。三是优化加强待遇资格认证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对2024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72616人全面进行生存认证,其中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认证71721人,对无法用手机APP认证的895人逐人上门核实,按镇分村收集佐证照片,建立核查台账,在养老保险管理系统进行核心认证,认证率100%,有效防范了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现象发生。(二)聚焦“保安全”,全力保障基金安全。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起草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山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申报审批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山政人社发〔2024〕257号),对《山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月审报表制度》等五项高风险业务制度进一步予以了完善,要求各村(社区)每月将辖区内上月领取养老待遇死亡、服刑以及重复领取等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信息汇总,据实上报,规范业务经办,严格申报审批,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推进业务财务一体化的财务记账凭证和业务批次数据相对应工作,严格规范前台业务和后台数据库操作,使数据处理全流程追踪、全过程留痕。完善信息系统安全性,强化业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严禁未经审核审批直接录入、修改、删除数据。二是加强基金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等,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报表填报,账目清楚,档案资料齐全,形成了完善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三是严格经办岗位权限管理。为18名镇办级系统操作员和13名县级系统操作员设置了操作权限,严格施行扫码登录,后台实时管控留存工作日志,各岗位既相互分离,又相互联系,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避免一个人经办所有业务,有效地防范了基金风险,保障了参保人权益。四是加大基金监督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紧盯死亡冒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开展“拉网式”再排查,逐镇抽查核实死亡月报情况。切实推动问题整改,提升治理效能和成果运用。(三)聚焦“惠民生”,推动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被纳入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为实现到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月人均达到180元的目标,我中心在积极协调落实中央提标20元的基础上,积极向人社局领导做好汇报,经局领导多方协调争取,11月中旬,县政府召开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将县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元。今年通过提标,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共计提高24元,最低标准由156元提升到180元。月人均待遇水平由172.23元提高到180.19元,保障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同时,通过宣传和政策持续跟进,今年西关社区集体经济按每人200元标准,为全社区254名集体成员补助5.08万元;卜吉河社区按每人100元标准,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402人补助4.02万元。陕西鸿瑞集团董事长王世春持续捐资,按每人200元标准,为漫川关镇南坡村470人,共资助9.4万元。县委组织部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每人1000元标准,为全县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村(社区)干部1277人,补助养老保险费127.7万元。县民政局借鉴村干部补助政策,为全县农民身份的农村敬老院护理工作者169人,也按每人1000元标准,共补助缴费16.9万元。此项政策的落实,增加了参保居民个人账户积累,促进了人均养老待遇水平的提高,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本年度全县累计参保27.44万人,已通过税务平台征收保费3496.08万元,按月发放养老待遇7.3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6亿元,发放“八大员”工龄补贴7125人,990万元;审核发放丧葬费2439人,195.12万元,办理死亡退保871人;转保429人,其中转入121人,转出308人;待遇领取人员应年检67223人全部完成年检,其中通过网上年检67223人,占比99.7%。积极开展养老保险集中整治工作,核查疑点数据共4168条,其中死亡人员数据3982条,服刑人员数据122条,高风险业务复查数据46条,核实违规领取待遇18人,其中死亡冒领9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8人,其他情况1人,18人移交县纪委,追回违规待遇29957.5元。三、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的养老保险意识依然不高,缺乏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已14年了,但在调研中发现广大群众对具体政策了解不深入、不全面,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加上近年来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常住人口下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的快速增加,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连年下降,参保扩面工作压力加大。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下降,缴费水平低。据统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群众在缴费时,有95%以上都选择了最低缴费档次,目前我县已脱贫户还保留100元缴费档次,导致缴费水平持续偏低。尤其是2019年省社保局开通手机APP网上补费以来,群众可以在手机上随意办理补缴费,致使部分群众不再选择按年缴费,认为到龄前可一次性补缴够欠缴年限保费,不必提前参保按年缴费,导致全县参保率和年度缴费率不断下降。四、改进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要持续坚持组织开展送政策下乡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策和业务宣传,让养老保险政策落地生根,提高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二)加强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征缴措施。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和督促,共享缴费数据,切实做好已参保人员续费和新增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参保率不低于99%。(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发放。全面落实到龄通知,督促指导到龄人员及时缴纳应缴保费,按时按规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报待遇领取,确保100%发放。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一个根本:突出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融合互促。扎实有效开展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党纪教育学习和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党建主题活动;突出“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坚决纠治“庸懒散慢”作风顽疾;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打造特色亮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二)牢记一个宗旨:服务中心大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新系统上线运行后,要进一步做好人员培训,完善各项业务流程,狠抓规范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加强行风建设,解决服务群众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要全面推广应用陕西社会保险APP等线上业务经办和查询终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方便群众办事。(三)明确一个任务:着力凝心聚力抓落实。加强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征缴措施。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和督促,共享缴费数据,切实做好已参保人员续费和新增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参保率不低于99%;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发放。进一步全面落实到龄通知,督促指导到龄人员及时缴纳应缴保费,按时按规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报待遇领取,确保100%发放。(四)强调一个态度:用心用力用情讲政策。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继续持续坚持组织开展送政策下乡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策和业务宣传和培训,让养老保险政策落地生根,提高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五)遵循一条路径:力推行稳致远。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基金风险。持续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和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把风险防控重点放在经办一线,全面梳理风险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预防渎职失职问题发生,扎实做好服刑领取和死亡冒领数据比对清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基金支付风险,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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