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定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理、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区域性和行业性劳动人事纠纷调解;组织开展基层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 | |
住所 | 定边县西环路人力资源市场2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德峰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5万元 | 13.6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4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比例1.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案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2.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法》的宣传工作,年内至少开展3次大型宣传活动。3.推进终局裁决一裁结案制度,实现小额争议60个工作日内结案,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劳动仲裁率达到98%以上,目前终局裁决2起。4.积极配合县信访联席领导小组,及时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目前无突发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5.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确保年内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越级上访事件,今年截止目前处理信访事件3起。6.推进定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及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截止目前速裁案件5起。二、工作亮点及工作举措1、认真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协调劳动纠纷,坚持“快立、快调、快裁”机制,简化优化办案程序,今年来,登记劳动纠纷案件257件,其中受理255件、不予受理2件,受理案件中,裁决87件、调解82件、撤诉49件、正在办理37件,到期结案率100%,调解率67%,涉及劳动者262人,涉案金额1650余万元。整体呈现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处理难度加大,标低逐年增大等特点。我院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已初步开展使用,配备专人负责管理该平台,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并将调解组织录入“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为其建立网上账户,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相关业务及网上办案操作流程培训,完成了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2024年度“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办理案件数共28起,涉及人数28人,涉案金额370176.45元。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上办、就近办”。2、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24年12月份,我院受理的仲裁案件结案率100%,无积压案件。近年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省、市仲裁管理部门和我县人社局的具体指导和关怀下,通过抓仲裁庭建设、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处理劳动纠纷,有力地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仲裁院全体人员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实行全院办案制度。在案件结案的同时,做到归档工作及时无误,保证了案卷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使办案工作更加规范。今年我们定期、及时、准确的向市、县报送月、季度工作任务报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院建立标准化建设,已建立成标准化仲裁庭、仲裁设备、仲裁服装、人员配备等方面。截止目前为止,我院标准化建设已全面投入使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院积极争取资金,打造金牌调解组织,打造成定边县家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目前,金牌调解组织已初步建成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中获得必要的法律支持与服务,我院已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成立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定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站,并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对来访咨询,工作站接待人员登记受援人员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对咨询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开通路色通道,优先处理。3、组建速裁庭。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中的应有作用,调配资源,组建速裁庭,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特点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做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快调速裁,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我院已经组建速裁庭,后续工作正在完善中,截止目前已经办理5起速裁案件。三、存在问题(一)由于工作人员较少,工作量繁重,案件入网进程缓慢,信息化工作滞后。(二)由于“互联网+调解平台”刚成立不久,各乡镇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的熟悉度较低,以及基层调解组织至今无具体的办案场所,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认真完成职能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稳妥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确保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进一步促进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街道、企事业单位调解网络建设,完善“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体系。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构筑协调平台,建立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制,把基层平台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重点进行乡镇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构筑“第一道防线”,扩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形成完整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三)加大劳动人事仲裁受案力度,切实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明确把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作为一项权利载入其中,仲裁又是必经程序,因此,有案必受是我们的职责,也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要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正执法。使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年末结案率达98%以上,重大、集体案件及时处理结案。围绕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仲裁体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