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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5-03-26 10:23
单位名称 佛坪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住所 佛坪县河堤街
法定代表人 杜亚丽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环境监测站.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1.着力做好地表水和环境噪声等常规监测。佛坪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包含省控手工监测断面城区上、下游和现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由市站定期统一采样监测;按照《佛坪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和《佛坪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对佛坪县城区各类功能区声环境、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进行现场检测,我站工作人员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县域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024年县城区上下游、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积极配合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佛坪现有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两座,均由第三方监测单位运维管理,监测数据通过陕西省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实时对外发布。我站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站房周边环境巡查,切实堵塞各种监管漏洞;定期检修县城大气自动监测站电力、消防安全、网络通讯等设施,配备专用发电机,全力保障日常运行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网络运行监管和数据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协调第三方处理,确保监测站点稳定、运行正常,真实、客观反映辖区空气环境质量。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1天3.做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要求,为加强农村环境敏感区和污染源环境管理,确保全县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定期组织对长角坝镇沙窝村空气、土壤环境质量和全县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按时报送监测数据,助力打好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4.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继续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每季度末及时收集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支撑材料,按要求规范报送监测结果,准确、全面反映县域环境质量与水质污染控制状况,向环境决策、规划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为我县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支撑。配合做好站房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等工作,及时发现解决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2024年,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365天,为我县空气质量提供了数据支撑,也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判提供了科学依据。2.为县域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提供依据。完成了城区上下游、出境断面12个月的水质监测,沙窝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椒溪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区声功能区4个季度的监测任务,为我县水环境质量良好,声环境质量达标提供支撑。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监测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二是监测能力有待提高。2.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开展监测业务学习,充分利用省市等培训机会,加大监测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考核力度,全面提升监测工作水平,力争达到独立开展常规监测项目的要求。二是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局、队开展监测工作,充分运用现有监测仪器,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站将继续以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扩展常规监测和执法监测项目为目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继续配合做好水、噪声采样监测和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按时间节点落实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大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考核力度,力争达到独立开展常规监测项目的要求,确保监测数据质量,扎实完成好生态环境监测年度重点任务,为环境管理与决策做好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