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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6 09:17
单位名称 太白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正执法,服务三农。农资市场、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饲料及其添加剂行政执法;畜禽屠宰行政执法、动植物检疫及畜禽产品安全、饲料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渔政行政执法;农业机械行政执法;涉农案件查处。
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世纪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 涂荣昌
开办资金 44.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88万元 61.2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1、加强农业法规宣传。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指引,利用“科技之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6场次,印发《购买农资注意事项》、《化肥选购明白纸》、《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各种宣传资料1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人次,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农民遵法、守法及以法维权意识。2、加强长江(黄河)禁捕法规宣传。张贴《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重要支流太白县段水域禁捕的通告》、《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黄河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告》200余份,发放《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资料12000余份。在黄柏塬湑水河、王家堎红沿河重点监管流域新添置大型户外禁渔宣传警示牌4个,在县城虢川河金域蓝湾段打造禁捕普法主题公园1处,设置普法宣传栏6个,大型宣传标语1幅,河堤警示标语30面,累计设置各种宣传牌达220余面。联合电信、联通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一信通”等多种形式推送警示短信80万余条,累计160万条,利用车载广播进镇入村巡回宣传200余场次,提升了禁捕政策的知晓率,全县形成了“禁捕没有旁观者、全民皆是监管员”的良好氛围。3、加强农机、兽药、饲料及饲料用药安全宣传。联合农机中心、联通公司,向未开展年检年审农机手推送提醒短信两次600余条,切实提高农机年检审验工作的审验率。联合公安局、畜牧兽医站进村入户,向养殖专业户宣传《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禁用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使用后的危害和法律条款,让群众明明白白养殖,安安全全用药,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二)扎实开展农资打假。紧盯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检查”、“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把过程监管,深入全县30多家种养殖园区和基地,对8家门店存在的生产记录不完善、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责令整改。以县城内农资门店为重点监管市场、以蔬菜集中生产区、规模化种植区为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前的监督管理,严防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田间地头坑农害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查,在执法检查中对发现违规行为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密切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内,共接访群众投诉19起,处理一般矛盾纠纷5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0.98万元,办理超市卫生农药投诉案件5起,处理城建局移交的咀头街农户建房问题案件线索2起,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禁捕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1起,省秦岭生态环境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专项审计组反馈的“部分农药经营未建立农药销售台账,或者销售台账建立不规范问题”2起、“太白县鹦鸽镇利农农资经销部未建立农膜回收台账”1起、办理县公安局移交的渔政、市场局移交的白菜农残超标案卷线索各2起,市秦岭办移交的“乱捕乱猎”问题1起,均已处理完毕。(三)突出检打联动。联合农检站开展蔬菜监督抽检6场次,抽送30份样;开展违禁农药使用专项执法检查3场次,完成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4660批次,定量检测304批次;完成监督抽检样品14个,经检合格率达98%。联合县公安、市场、畜牧站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检查36场次,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1场次。联合水产站开展水产品执法检查12场次,检查饲料等6个品种。(四)夯实农机安全。联合县交警大队、农机站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春播、“三夏”、秋收秋播农机作业高峰期,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加强与农机中心内部协作,及时了解掌握农用机械及驾驶人员登记信息及动态管理情况,向未开展年检年审农机手推送提醒短信两次600余条;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开展执法检查8次,检查农机车辆133台次,批评教育25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份,纠正违章违法车辆17台次,发放安全驾驶彩页和相关行政处罚法资料500份,确保了全年农机安全零事故。(五)突出禁捕监管。扎实开展“2024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劝离垂钓人员69人次,批评教育违规垂钓人员45人次,办理渔业行政处罚案件5起,罚款2600元,完成秦岭细鳞鲑增殖放流鱼苗2500尾。与县公安、市场部门积极构建禁捕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法协作工作模式,形成联合执法常态,年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检查餐饮门店23家。积极联合邻县开展县域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巡查2场次,渔政跨区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交界水域禁渔“无死角”;加强村级巡护队伍力量联合,采取购买式服务,利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为巡护队员落实补助款19万元;开通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管。同时,开通远程执法监管,利用工作群向村级巡护员发布提醒,实现了智能化高效监管。(六)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菌废弃袋料专项治理行动,办理县检察院移交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检察建议书2份,主要针对群众环保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瓶袋和食用菌包装袋废弃物等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督导检查,清理村庄河道、田间水渠边的农药包装瓶袋和食用菌包装袋废弃物。严打违法行为。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69人/次,执法车辆128次;立案查处案件6起,其中:渔政案件5起;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起,罚款金额3100元。另外,查办刑事附代民事案件2起;联合检察院追偿生态修复赔偿案件1起;蔬菜农残超标案件3起;销售卫生农药案件5起。《何小鱼未取得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被评为市级优秀案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确保了春播、秋播安全生产,维护了农资市场正常秩序;2、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控药残、促提升”行动,确保了全县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3、扎实开展长江禁捕和黄河禁渔期管理制度,确保十年长江禁捕令持续落实,形成良好的禁渔氛围;4、扎实开展白色污染治理,全县食用菌待料包装废弃得到有效处置,确保了农业园区周边生产环境有效改善;5、加强行政执法办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挽回了种植群众的经济损失,确保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了我县蔬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和美乡村建设。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随着执法改革不断深入,农业农村执法监管领域逐步明晰,执法职能不断扩展,监管对象参差不齐,业务面又不断加宽,加之改革期间,我单位个人职称申报受阻,管理岗职务职级并行不能落实,导致执法人员不能安心工作。2、针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省上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少,县财政每年安排的办公经费极为有限,导致有些工作事与愿违。3、现有执法人员是从不同的单位调配的,渔政、畜牧、农机、农村宅基地等执法工作办案经验不足,学习不足,业务能力不强,重点工作难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二)改进措施。1、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养。通过强化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得到增强,掌握更多的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成为技术过硬、素质高、执法技巧准确的新型执法人员。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四、2025年工作计划。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全面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做好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严惩制假售假、肯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源头安全。做好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销售、使用监管,确保畜产品、肉制品质量安全。3、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做好无证上路、未检上路,农用车辆违规载人等行为查处,确保农机生产安全。4、加强长江禁捕政策落实。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管,做好禁捕政策宣传,加强与公安、市场等部门联合执法,与邻县做好县域交界水域联合执法。严惩电、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垂钓,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多样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