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服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人员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发放、受理咨询、查询。 | |
住所 | 彬州市泾河新区社保大厦7楼 | |
法定代表人 | 赵平超 | |
开办资金 | 41.9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54万元 | 23.7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彬州市城乡居保中心始终坚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参保缴费范围,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和基金安全管理,全力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一、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纪律法规、开展专题读书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实际行动,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始终做好忠诚干净担当。二是严格落实基础养老金调资政策。按照省、咸、市各级文件要求,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从2024年1月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原养老金领取标准上每人增加12元,从2024年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达到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208元,超额完成2024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达到180元)。三是开展多元化政策宣传工作。在原有的“政策宣传赶大集”、进村入户等宣传渠道外,依托“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为载体,发展新的宣传对象,丰富政策宣讲方式,“点对点、面对面”精准解读政策,在制作宣传品、发放彩页等传统方式外,尝试通过设立广告灯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四是规范业务操作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从源头遏制信访案件发生。加强监管健全死亡月报制度,坚持按季度进行死亡人员终止注销通报,1-12月完成死亡注销1734人,实现当月死亡人员次月终止注销,从源头上遏制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增量;维护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坚持到龄人员按季申报和按季通报制度,1-12月完成待遇审批4303人,全力兜牢民生底线。五是争取上级部门财政资金。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对接财政部门进行拨付,共为我市争取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9501.25万元。六是开展城乡居民养老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按照省、咸、市各级文件要求,组织经办中心全体人员,多次召开专项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安排部署活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活动,以股室自查、岗位自查和稽核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本单位、本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2021年以来信访来访、审计指出、自查发现问题、部省下发疑点数据完成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复查,逐条逐项建立整改台账。七是召开社保基金警示教育专项学习。观看警示教育记录片,学习相关文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典型案例排查风险隐患召开研判分析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常态化进行教育整改。八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进入敬老院,为60多位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现场年度认证,并发放宣传品。利用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刷脸认证,对卧床不起、面部变形等无法用手机认证的参保群众,采取水印照片核心认证的方式进行认证,极大的方便了参保群众,同时提升了服务水平,展示了彬州市社保服务新形象。二、主要效益2024年参保缴费8.49万人,征缴保费2805.76万元,为全市困难群体4802人代缴养老保险费48.02万元;为57149名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14361.7万元,为6370名特定人员发放工龄补贴759.19万元,为56名涉军人员发放养老补贴14.02万元,为1557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86.84万元。基金滚存结余3.77亿元,上解投资运营1.78亿元,转存定期1.75亿元。三、存在问题一是参保缴费激励政策不明显,影响群众参保积极性。二是养老待遇水平偏低,难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三是经办服务及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整改措施一是根据部省要求,建立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数字人社”要求,切实做好网上经办,一网通办,不断提升业务经办信息化水平。五、下一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配合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中心将继续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抓好政策宣传,搞好参保扩面和提档,协助保费征收工作,力争完成历年参保缴费工作任务。二是继续推行手机APP应用工作。我中心计划每年召开培训会,对镇村经办人员进行手机APP应用操作培训,继续加大城乡养老手机APP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申领、权益查询、年检认证和转移接续等主要业务网上经办服务,不断提升“互联网+城乡居保”信息化水平。三是继续落实社保扶贫相关政策。根据部省咸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继续抓好农村困难群体保费代缴和待遇发放,做到“新增一个、纳入一个、到龄一个、发放一个”,确保农村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全覆盖。四是继续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按照各级人社部门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财务管理,抓好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和结算。强化参保死亡月报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加强基金内控管理,继续推行“诚信申报”,完善“减证便民”举措,疏解经办服务群众堵点,加强村级协办员培训指导和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规范,完整。五是全面优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便民服务。将便民服务意识贯穿于政策制定、业务规程设计、服务流程设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针对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制度。开展特殊情况“代理办”“上门办”经办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推进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全覆盖,让老年人零跑腿或少跑腿。六是严格经办人员教育管理。常态化风险警示和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基金违法案例分析,严格执行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异常数据的核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全方位保障我市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七是继续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我中心将制定全年工作宣传培训计划,定期下乡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并组织镇村经办人员培训《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实施细则》等文件,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