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城固县> 城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城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3-25 16:59
单位名称 城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市容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建筑工地管理;户外广告管理
住所 城固县东环一路南段6号
法定代表人 陈武军
开办资金 83.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城固县城市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5.7万元 82.9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9月2日办理单位名称和经费来源变更,单位名称由城固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变更为城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经费来源由定额补助变更为全额拨款。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城固县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抓好市容市貌,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1、清理流动摊点,加强重点区域管控。按照“一类街区严禁、二类街区严控、三类街区规范、背街小巷畅通”原则,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十字路口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整治规范,引导流动摊点进入市场规范经营。对重点位置开展专项整治,安排执法人员实行错时制管理,确保整治成果长效化。全年累计清理规范各类流动摊点34000余个。2、规范门店秩序,持续提升管理标准。要求各门店坐堂归店,无搭棚接檐、撑棚支伞、骑门经营、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悬乱挂等行为。各门店除门头招牌外,一律禁止在门前及人行道上设置移动标牌、灯箱及悬挂软体横幅。全年累计清理骑门经商、出店经营5300余起,清理移动广告牌、灯箱510个,拆除软体横幅115条,清理撑棚支伞1550起。制止门店音响噪音480起,制止沿街喇叭叫卖1300起。3、创建精细化管理示范街。按照“提高标准、示范引领、打造精品、逐步覆盖”的原则,以“整洁、美观、有序、和谐、舒适”为基本要求,将城区民主路、文化路、金华路3条路段打造为“精细化管理示范街”,以线带面,辐射带动城区市容整体提高,推动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生活品质提高。(二)抓严生态环保,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加强餐饮门店进店检查力度频次,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油烟净化设施不合格的、未定期清洗维护的、未定期开展自行性监测的、运维管理台账不健全的限期整改到位。建立了餐饮油烟抽检机制,今年以来抽检124户,对抽检不达标的进行了立案处罚。全年累计对餐饮油烟进店检查约3300户次,累计查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5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罚。2、持续开展“清炉”行动,杜绝小煤炉死灰复燃。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回头看”方式,监督临街门店严禁使用小煤炉和使用煤炭烤火。全年进店检查约2000户次,未发现使用小煤炉情况。(三)抓实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市容管理水平。1、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加强文明停车、停车入位宣传力度,引导非机动车停车入位。重点加强校园周边人行道停车秩序管理。对不按规定停放的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在场的,采取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其规范停车;车主不在现场的,就近搬移至统一规划的停车区域内。全年累计纠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600起,劝离违停机动车230辆。2、加强校园周边治理。一是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清理取缔。对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进行大排查,严格管控校园周边50米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引导流动摊点至指定区域规范有序经营。清理取缔校园周边散发小广告,摆放桌、凳、展示架、撑伞行为。严格查处校园周边门店出店经营、骑门经商行为。二是落实“护学岗”工作,加大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间段巡查整治力度,根据入校时间段,配足执法力量,全面做好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上学、放学秩序管理工作。全年清理校园周边流动摊点500余起。3、加强城区犬只管理。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一是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引导城区各商铺LED屏播放文明养犬宣传标语,通过城管进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文明养犬彩页,普及社区居民养犬法律法规和文明养犬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二是在巡查过程中,提醒居民外出遛狗时使用牵引绳,随身携带袋子纸张等,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到文明养犬、健康养犬、依法养犬。全年累计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4000余份,劝离公共场所犬只未拴牵引绳行为160余起,纠正查处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行为300余起,出动执法人员专项整治200余人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科学设置“潮汐式”便民市场,规范摊点经营秩序。按照“服务民生、疏堵结合”的思路,结合管理实际,在城区二类街区、三类街区范围内规划设置了12处“潮汐摊区”。各“潮汐摊区”均立牌公示,由管辖中队结合实际,严格规定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经营内容,同时公示了监管责任人、监督投诉电话,管辖中队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巡查监管,确保“潮汐摊区”有序经营。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加强宣传,向各类摊主和广大市民公布“摆摊地图”,引导流动摊点到指定区域经营,促进地摊经济发展。(二)坚持引导与管控并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我队按照《城固县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日常工作中抓好宣传引导,通过“城管进社区”主动上门宣传,向广大商户、群众发放《降低噪音倡议书》,引导商户自觉停止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各流动摊点禁止使用喇叭叫卖,防止产生噪声污染。为进一步夯实城区噪声管控责任,我队将城区各路段商业噪声与29处公园、广场划分为7个噪声管控区,设立噪声污染防治告知牌,公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公布监管责任人、监督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同时,加强晚班执法人员力量,延长晚班执勤时段,排查制止音响、喇叭商业宣传噪声及公园、广场社会生活娱乐噪声污染。在中、高考等大型考试期间,我队提前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噪声巡查管控力度,切实为广大学子营造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执法方式与群众期望有差距: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过于依赖强制手段,沟通和解释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产生抵触情绪,影响了城管队伍的形象。例如在处理流动摊贩问题时,直接驱赶或没收货物,未能充分考虑摊贩的生计问题和实际困难,引发冲突和矛盾。2.部门间协同合作不够顺畅:城管执法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如与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在处理一些综合性城市管理问题时,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协调配合不紧密的现象,导致执法效率低下,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例如在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上,与环保部门的检测数据共享和执法行动衔接存在漏洞,影响整治效果。(二)改进措施1.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深入解读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培训,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注重人性化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减少执法冲突。2.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与其他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明确各部门在联合执法中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5年,我队将巩固现有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查弱补缺,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高质量发展、高效能管理为主线,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不断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一)强化措施,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一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提升民主路、文化路、金华路3条路段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创建成果,积极构建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精细化程度较高、群众满意度较好的示范街区,推动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生活品质提升。二是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落地见效。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要求,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具体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定人定岗定责,提升工作效能。(二)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知法、守法,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二是坚持正面引导。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知识进万家”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一是要依法行政,增强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性。建立健全案件受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二是要文明执法,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文明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