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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5 16:36
单位名称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土地储备管理,促进碑林区发展。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征收、储备·储备用地征收补偿、安置·国有土地存量调查·储备国有土地前期开发、管护和临时利用
住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可倜
开办资金 1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7.89万元 168.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因机构调整单位名称发生变化,已按要求申请上报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中心紧紧围绕碑林区政府推进“三个年”“八个新突破”和“六个碑林”建设任务,攻坚克难、奋勇争先,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作风建设方面一年来我中心坚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心学纪、准确知纪、自觉明纪、严格守纪,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工作中坚持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执行公务中能够做到依法办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土地市场供给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稳定。1、组织编制了《碑林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2、配合局领导完成了碑林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项目的实地巡查、指导工作。3、主动到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座谈交流、查阅相关资料20余次,全面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对涉及分局业务范畴的积极进行指导或联系市局相关处室给予解决。4、向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发送工作提醒函共5次,督促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和保回迁项目积极推进。(二)全面落实分局工作任务,推进项目用地手续办理,保障重点项目开工建设。1、2024年度完成了永华里棚改项目23亩、中交一公院棚改项目67亩土地的储备。2、2024年度完成了大学东路西段棚改项目8.046亩“保回迁”用地的供应。完成了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改造项目179.858亩协议变更及兴庆御园处遗项目8亩土地的出让及划拨供应。3、完成了2023年度党政机关事业法人登记年报,并通过审核。2、配合区经贸局完成碑林区2024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3、完成了碑林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碑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179.858亩土地因超期一年未动工,列入碑林区新增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截止2024年8月该闲置土地已处置完毕,项目已开工。处置率为100%。(三)存在的问题1、项目单位前期法定程序未履行完。如征收补偿未完成、文物勘探未完成、地籍调查未完成、规划编制未完成、处罚未完成等,导致土地供应前期资料不全,无法完成供应。2、目前正在实施的城棚改项目多为遗留项目土地供应进展缓慢。(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提升科室整体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按照2025年度制定的计划完成好月度、季度任务,分局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定期到各项目单位走访,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当前存在的问题,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协调推进,妥善解决,全力保障我区各类用地项目特别是“保回迁”项目的土地供应。3、制定倒排工期表,落实每月工作任务,定期发工作提醒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准备各项资料。4、对照各项目办理用地手续资料清单逐项进行审核,指导项目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审批资料,提前编制土地供应方案初稿,完善一宗办理一宗,切实做到土地储备计划报的上,供地计划供得了,确保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工作按期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