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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成人教育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5 16:20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成人教育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农民教育,掌握农民文化结构,协调乡镇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开展扫盲和实用技术教育,指导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监督、指导和管理。
住所 咸阳市中山街94号
法定代表人 毕荣辉
开办资金 3.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万元 2.4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成人教育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未涉及变更单位名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主要工作:2024年以来,按照《咸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紧紧围绕深化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从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师待遇、强化安全管理等方面,通过日常检查、配合市教育局开展年检等措施对辖区民办学校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两所学校能全面落实党建“四个百分之百”任务,将学校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列入办学章程,做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理顺了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学校党支部隶属于渭城区教育局党委,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已全面落实到位。二、取得效益:1、2024年以来,黄冈学校投入资金约500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投资50万元用于校园绿化与美化,新增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投入100万元,全面升级校园网络系统,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民盟中学2024年以来投入48.9万元进行教学设施的改造和更新。为2024年高考上线率较上一年增加2个百分点,一本上线人数较去年增加8人。两所民办学校全年未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2、严把校外培训机构人员、材料“双审”入口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人员、材料“双审”工作要求,一是督促指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新入职从业人员针对不同工作岗位,对从业资格、学历、无犯罪证明等进行严格审查,其次由各机构党建指导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再上传《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上岗,并在机构教师公示栏进行公示。二是严格执行《渭城区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使用所有教材均要求填报《渭城区校外培训材料“平台”核查表》,由于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目前使用教材均为国家正式出版物,经教育局与实际使用教材核对无误后,上传《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使用。三是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将从业人员及培训教材在区教育局备案,从业人员和培训教材发生变化的,随时在教育局重新申请备案。3、严查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等违规违法行为,努力巩固“双减”工作成效。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持续营造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排查治理严查严管高压态势,我局积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证资格轮训培训,向财政局申请了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罚没登记证,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相关执法设施设备,对通过集中排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渠道获取的违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置,今年以来,查处违规培训9起,责令退还违规收费2.14万元,罚款0.32万元。协调退费纠纷2起,协调退费0.3万元。三、存在问题:一是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融合度;二是在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实质性开展中业务还不够熟练。四、整改措施:1、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和业务工作的融合点。2、坚持用党建监督业务的思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让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党纪的监督下运行。五、2025年工作打算1.继续加大对辖区民办学校的监管和指导,定期开展检查调研,不断督促民办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师待遇、强化安全管理,努力把学校办成群众认可、政府放心、家长满意的知名学校,充分发挥好公办教育的补充作用。2.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同时,紧盯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全面落实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预防、发现及惩处机制,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持续营造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努力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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