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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西安调解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5 16:15
单位名称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西安调解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企业涉外贸易纠纷提供帮助。贸易、金融、投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承包及其他商事争议进行调解·相关法律咨询。
住所 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 惠晓茹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4万元 2.3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西安调解中心在市贸促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坚持公正、高效、便捷的服务理念,积极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工作总结如下: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跨部门合作提升工作力量.积极联系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就加强商事调解合作进行座谈。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对自主创新的要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发明专利和商标专利已连续多年名列世界第一,中国法院新收的知识产权案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加,形成“案多人少”的局面。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具有先天优越性,是适当之举。双方就近年来各自业务的开展、发展思路及下一步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相互助力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二是紧密联系实际按期开展企业调研,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也为了更好地了解企业在商事法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需求,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调解中心定期开展实践调研活动,赴陕西圣嘉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松柏麦仕(陕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向企业宣传了商事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介绍了调解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流程,帮助企业深刻理解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纠纷解决的多样性,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做好贸法通值班工作,6月我会首次承接为期1个月的“贸法通”平台轮值工作,由我中心和法律部共同完成。“贸法通”是中国贸促会的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是以在线咨询为主体,集法律查明、国别报告、经贸预警、商法讲堂、交流互动等为一体的国际商事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在轮值期间,答复咨询30余件,答复率达100%,咨询内容涉及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等领域,涉及国别覆盖亚洲、欧洲和美洲。四是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基于双方合作基础的考量和避免对双方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为双方梳理案件事实,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跨国经济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我市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五是开展实务培训提升影响力,以培训充电为调解赋能,为进一步提升商事调解的公信力、影响力,助力我市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举办了商事调解实务培训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针对商事调解中非常重要的诉前调解进行了系统的讲解,使培训学员有机会深入了解和学习商事调解的价值和工作流程,通过培训,加深对商事调解新形式、新特点的认知,有效拓宽了经贸纠纷解决思路和方式,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指引和帮助。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4年我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发展贸促系统特色商事调解,发挥商事调解在经济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强化商事调解的实际应用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商事调解在我国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西安社会各界对于商事调解知悉偏低、信任不足,伴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在推进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在传统调解权威消减、技术性权威尚未形成、诉讼文化兴起等多种因素促使下,整个社会的商事调解文化日渐式微,社会中选择调解解决经贸纠纷的习惯远未形成。调解人员力量薄弱,调解工作开展方式较为单一,与企业互动不够深入,广泛宣传力度不够大,在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对于贸促系统商事调解的公信力和认可度方面效果不够明显。四、2025年工作计划注重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实调解力量。在平时工作活动中积极吸收法律方面和各行各业符合条件有能力开展调解工作的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和加强调解力量。扩大宣传通过组织活动、走进企业等方式强化服务意识。通过组织开展与商事调解相关的培训、座谈等活动对企业进行商事调解应用方面的基本科普,同时结合企业实践调研活动与企业加深交流相信了解企业在纠纷解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诉求,更好地将商事调解与服务企业联系起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