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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兴元湖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5-03-25 15:11
单位名称 汉中市兴元湖公园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动物繁育与饲养;公园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宣传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汉台区北郊汉宝路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凯
开办资金 326.82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补助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0.39万元 85.9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汉台区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了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积极做好区委区政府及乡村振兴局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汉台区住建局的统一安排下,我单位7名同志参与该工作,防止脱贫户返贫,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帮扶村谋划乡村振兴的相关事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防护窗(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单位14名同志积极参与到该工作中,分派至不同办事处,对存在的防护窗(网)问题进行走访摸排,全面排查防护窗(网)违规安装、堵塞逃生通道等问题,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居民配合整改工作,围绕“存量清零、增量为零、常态长效”的目标,用“小窗口”保障“大安全”,全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为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险、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项工作要求,我单位5名同志参与该工作,下沉到鑫源办事处,对村(社区)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群体和风险隐患开展排查统计工作,对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分类统计逐步化解,重点人群重点关注,防止极端事件发生,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按照汉台区住建局工作安排,我单位1名同志进入汉台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对汉台区所属15个镇办辖区内的住宅小区现有充电桩可满足电动车充电数量,楼内停放数量,地下停放数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栏等多种样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遵法和安全意识。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管理处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职业健康知识的教育,做好用电安全、交通安全、人生安全的宣传,并对管理处的电路进行排查,消除隐患,层层落实到管理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处工作纪律,由党政办负责监督,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相关手续,每月进行考勤记录和公布,以此作为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积极配合财政局相关要求,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配合人社局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编制事项,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有效透明的人事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单位职工的合理需求。于2024年度,我单位共计办理专业技术岗升岗人员1人,工勤技能岗升岗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管理处在2024年度没有接到任何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公园管理处系政府差额拨款单位,现阶段无法保证职工的基本待遇。2、改进措施:我公园将继续配合好兴汉新区的建设工作,认真搞好后勤服务,切实做到保障有力,同时向主管局及区政府等各方面筹措资金,维持好公园的正常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1、在汉台区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积极妥善解决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问题。2、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收支管理,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并做好每月的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在经费相当吃紧的形势下,既保证办一系列正常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顺利开展,又使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节支的目的。3、持续做好单位劳资人事管理工作,严格照按国家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等级及条件,确保职工基本待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