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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5 11:34
单位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政策;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审核、基金管理发放等;指导各镇办城居养老保险业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基金归集管理和发放工作等;全区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待遇审核发放、基金归集管理工作等。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风景路劳动保障大厦
法定代表人 魏建军
开办资金 18.8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17万元 12.7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我中心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着力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规范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能力,督促镇村精准开展参保缴费工作。全区累计参保19.12万人,综合参保率99%以上,惠民政策实现了从政策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二是助力乡村振兴,以做好特殊人群代缴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能作用。推行特殊人群代缴身份认定、核查动态化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特殊群体的参保权益,已为全区5180名特殊身份人员进行了代缴。三是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动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反哺组织成员,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区14个镇、办事处开展了补助工作并缴存了补助资金合计2.7万元,惠及参保人员1600余人。(二)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一是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77.85万人次14882.25万元,发放工龄补贴24.33万人次955.63万元,发放被征地养老生活补贴8.75万人次1233.71万元,发放被征地养老金51人次1.07万元。二是持续推进待遇领取资格年度线上认证工作,已通过年检认证7.47万人。同时,重点关注行动不便或人在外地的老年人,采取上门服务、电话通知、微信登记、亲友联络等多种方式,推动年检认证工作进度,提升养老保险服务质效。三是做好新增到龄人员待遇核定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到龄新增4483人;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贴到龄新增1058人;工龄补贴到龄新增100人。四是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金核定工作,核发1912人的丧葬费补助金和个人账户退费。(三)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及时发放养老金。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接续工作。共办理跨统筹养老保险转入138人;跨统筹养老保险转出8人,职业年金转出2人。二是积极开展职业年金征缴工作,保证应收尽收。2024年职业年金征缴5308.28万元(含退休和转移记实2027.17万元),利息收入13.40万元,职业年金转入137.78万元,收入合计5459.46万元。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险和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全年,共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险待遇82020人次,累计发放4.67亿元;共发放职业年金待遇24038人次,累计发放995.46万元。完成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为全区6756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发了2024年1-7月调整的养老金。四是关照特殊群体,科学部署,有序推进,审慎完成我区25家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2023年生活补贴审核工作,保障特殊群体福利。(四)全力做好工伤失业保险工作。一是做好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4月1日起,我区工伤保险正式切换至统模式征缴。截至目前,汉台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36家,12191人;累计参保单位达2291家,78408人。二是严格执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伤待遇标准,坚持按月审核、按月申报、按月发放,确保各类工伤待遇落实到位。工审核支付各类工伤保险待遇577笔,558万元,其中工伤医疗待遇74万元,伤残待遇446万元,工亡待遇38万元。三是引导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提高工伤保障水平。经办大厅设置补充工伤保险经办窗口,配备专职经办人员,印发政策宣传单。以社保宣传为契机,用事实案例向企业讲解参加补充工伤的优势以及参保重要性,动员高风险企业积极参保。坚持政策宣传到位,经办服务到位,待遇理赔及时。目前,已参保企业达26家,参保人次13612人,征收保费11万;赔付补充工伤待遇两起,支付补充工伤待遇6000元。四是做好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汉台区(含开发区)新参保301户单位,新增参保1098人,参保1410户单位、29186人。缴费30.97万人次、合计1603.55万元。五是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2024年中心贯彻省市相关要求,畅通“线上”渠道,参保群众通过“陕西社保”、“秦云就业”等手机APP可线上待遇业务通办。全年共受理1150笔线上申请(失业待遇853笔,技能提升补贴297笔)。其中技能提升补贴审核67人次,共支付9.40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2356人次,合计434.91万元。全年共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325人,退出领取失业保险金291人。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5人次,合计40.59万元。六是落实好失业保险惠企政策,开展了2024年度“免申即享”稳岗返还办理工作,共核定六个批次稳岗返还,惠及696户企业、1.57万人、共返还439.39万元。根据省失业网厅系统与人社部、教育部的2024届及离校两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信息后台比对数据,迅速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了一次性扩岗补助。全年共核定两个批次扩岗补贴,涉及16户次、19人,合计2.85万元。(五)做好稽核稽查及经办风险管理工作。一是通过每月严格按流程及时间节点稽核四项保险,严格审核资料,保证四项保险基金安全,把事后发现变事前监督。今年下发城居保险多领、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情况,共发放17份稽核通知书。二是做好疑点数据接收、核实、情况反馈等重点工作,开展数据分析比对,堵塞经办管理漏洞,杜绝风险隐患的发生。针对失业1-6批次疑点数据中违规领取失业待遇90人通过EMS下发了追缴告知书,截至目前共计追缴47.05万元。完成省社保局下发的6大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疑似数据共计173万条的比对工作。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截止3月底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对1家未按时缴纳机关养老职业年金的单位逐一上门追缴;追回机关养老保险死亡冒领违规金额:11.85万元;合计追缴金额30.56万元。四是为老农保自愿退保的6人办理了退保业务,金额2040.3元。对各镇办提供的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了年检,发放本年度老农保495人,金额51492.12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4年以来,中心全力做好四项保险工作,完善稽核内控,确保基金安全。全区已参保人数达到19.12万人,参保率达到99%。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77.85万人次14882.25万元,发放工龄补贴24.33万人次955.63万元,发放被征地养老生活补贴8.75万人次1233.71万元,发放被征地养老金51人次1.07万元。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共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险待遇82020人次,累计发放4.67亿元;共发放职业年金待遇24038人次,累计发放995.46万元。全力做好失业工伤保险工作。汉台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36家,12191人;累计参保单位达2291家,78408人。审核支付各类工伤保险待遇577笔,558万元,其中工伤医疗待遇74万元,伤残待遇446万元,工亡待遇38万元。做好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汉台区(含开发区)新参保301户单位,新增参保1098人,参保1410户单位、29186人。缴费30.97万人次、合计1603.55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2356人次,合计434.91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数据共享不畅,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因保密需要未能有效共享,容易造成重复年检认证或认证结果不一致。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方面,职业年金虚账模式存在风险;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较低;退休死亡中人一次性抚恤金无法核定。3、工伤失业保险方面,日益增多的参保单位导致有限的经办力量难以适用于日常的监管、稽核。(二)改进措施:1、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比对,构建SW数据库(即死亡人员比对数据库)。2、建议财政部门综合研判,尽快调整职业年金虚账运营模式。3、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巩固成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继续保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引导待遇领取人员主动参与资格认证工作,确保按时足额放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及待遇核定发放工作。(二)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全力保障待遇发放。推行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全面实现“线下”转“线上”,持续深入推进“智能掌上办,一次不用跑”的不见面服务模式。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关政策,按文件要求扎实落实后续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逐月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三)加强信息比对。协调卫计、民政、老龄等部门开展数据协查,构建SW数据库(即死亡人员比对数据库),方便四项保险核查待遇发放数据。(四)继续做好四项保险稽核内控工作,维护基金安全。继续做好城居、机关、失业、工伤保险每月发放前的抽查稽核工作,把事后稽核变成事前稽核。严格内控及内审工作,确保四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4年3月被汉台区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4年12月被陕西省机关基金管理中心评为“职业年金经办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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