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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国土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5 11:26
单位名称 神木市国土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补偿、拆迁和安置工作·依法实施土地收购计划,筹措、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进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和土地出让工作·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论证、审查及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依法履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搞好征地工作中的各种矛盾问题
住所 神木市麟州街道神华路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510室
法定代表人 倪建军
开办资金 15.4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37万元 106.45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国土储备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提升服务大局保障建设用地的能力,基本完成了现阶段各项任务目标。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工作情况(一)神瓦铁路项目(神木段)。该项目永久性用地征地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168.6亩,收回榆神高速国有土地123.6564亩。2024年期间,我单位继推进项目用地各项保障工作。一是地上附着物和房屋征迁工作。完成了永兴街道1座庙宇搬迁补偿协议、3座坟茔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永兴街道办小寨村刘山峁组完成11户房屋摸底工作并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与陈家沟岔组签订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使用权人安置补偿协议、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和线外夹角地补偿协议;与永兴街道办三堂村史家梁组签订了海红果补偿协议;与店塔镇17户房屋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剩余18户。二是征拆费用支付工作。向店塔镇人民政府预拨付征拆费用共计人民币5500万元;向永兴、店塔共计支付征地拆迁费用333.65元;分别向店塔、永兴拨付工作经费与环境保障协调奖励费100万元、200万元。三是组卷报批工作。2024年7月榆林市局组卷上报至省厅,2024年8月5日省厅将用地请示上报至省政府,2024年10月9日省政府上报至国务院。目前省厅已上传组卷资料,预计年底将获得永久性用地批复。(二)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南区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完成征收、收回土地总面积11735.601亩,其中:征收玄路塔村芦沟组集体土地2842.527亩,收回神木市林业局国有土地(新民林场代管)8893.074亩。(三)大锦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征地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一是征迁工作。共完成8427.54亩土地的征地调查,包括用地范围内房屋、苗木、坟茔的摸底登记,村组地界划分等工作;其中,18个行政村4738.75亩集体土地,4278.52亩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使用权人安置协议》,剩余孙家岔镇柳树峁村460.223亩集体土地正在协商中;3688.79亩国有土地(公草湾林场代管1086.40亩、尔林兔林场代管地2564.12亩、神木市水旱灾害防治中心代管38.28亩)已全部签订收回协议。二是组卷报批工作。2024年12月,已将报批材料全部整理完毕,并已组卷上报榆林市局。(四)、其他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土地征收和征地上报审批方面。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1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4〕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建设用地要素保障。全年组件上报征收66宗,面积共计12462.63亩,产生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用28144.21万元;批后实施征地共77宗,面积共计9410.48亩;收回国有土地36宗,面积共计13886.91亩,产生收回国有土地补偿费用6225.15万元。2、兑付各类补偿费方面。预算内支出和兑付各类征地成本费共计人民币10768.83万元,其中支付给被征地村组的征地补偿款及安置补助费40支,共计5405.07万元;缴纳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44支,共计3405.38万元;缴纳耕地占用税53支,共计1958.38万元。预算外收入征地补偿安置费、临时用地补偿费12854.86万元,已支付6372.61万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2.87万元。3、组织编制《神木市2024年度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1-5月,根据神木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做好了前期的资料收集、项目整理、意见征询、文本和数据库的编制等前期工作。2024年5月11日,按照新颁布的《陕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我单位及时开展方案的上报、审核和审批工作,先后通过了榆林市级和升级评审验收,并于11月12日获得省政府的批复。方案确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神木市麟州街道、滨河新区、西沟街道、西沙街道、迎宾路街道、永兴街道、大柳塔镇、孙家岔镇、店塔镇、中鸡镇、大保当镇、高家堡镇、锦界镇、万镇镇等6个街道8个镇,总面积424.7358公顷,成片开发征收区域总面积396.7595公顷。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计划3年实施完成。4、积极应对在征地工作中出现的信访、复议和诉讼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8起,信访处置回复2起,配合或参与行政诉讼应诉4起,行政复议2起,执行省高院关于白国珍案的行政判决书,依法履行政府补偿34.56万元。在处置各类信访、诉讼、复议和信息公开事项的过程中,我单位积极梳理征地业务流程,结合省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和组件报批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征地六步骤”的各个环节,依法重新公布了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新增了预征收土地使用权人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环节,在省厅和市政法委的指导下明确了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和审批备案流程,按照省市要求详细划定了征地各环节的法定期限,按照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原则确定了群众的参与范围和签字比例。新规范的土地征收程序进一步保障了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有效减少了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1、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神瓦铁路项目(神木段)和大锦高速公路项目的推进,将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区域间的互联互通,带动沿线经济发展,为居民出行和物资运输提供便利。2、促进工业园区发展: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南区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完成,为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有助于吸引企业入驻,推动产业集聚和升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二)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1、规范土地征收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合理确定补偿安置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保障农民经济利益:通过兑付各类补偿费,确保被征地农民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同时缴纳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减轻其后顾之忧。(三)土地资源合理利用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通过土地征收和收回工作,将土地资源集中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工业园区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2、推动成片开发:组织编制《神木市2024年度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确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范围、用途和实施计划,有助于统筹区域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三、存在的不足1、重点项目土地征收程序进展缓慢。按照省厅关于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具体要求,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签字比例应当达到100%,与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协议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5%的原则,在实际征地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补偿安置措施缺乏灵活性,补偿安置标准很难达到群众的一致认可,加上重点项目一般占地面积广,涉及被征地群众多,成分复杂,往往短期内难以达成协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点项目的进展。如大锦高速公路,通过2024年一整年的工作,仍有5个村民小组未完全达成协议,为保障项目建设可以尽早开工,只能以市政府出具情况说明的方式,先行组件报批。2、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今年是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的关键年,大锦高速、神瓦铁路、神马路、沙贺路、东过境连接线和北延伸线、西站进场道路、榆神园区精细化工园、高新区道路、榆能环氧树脂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亟需推进,为保障项目推进,每个项目均需成立工作专班,部分项目甚至需要同时组织数个工作组同步推进,单位现有工作人员严重短缺。四、改进措施1、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权人协议签订比例。根据今年土地征收工作实际,在与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涉及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应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95%以上家庭的户代表签订协议,需要签字人数过多,实际征地过程中基本无法达到该签字比例。建议请示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结合征地实际工作进行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权人协议签订比例。2、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根据当前一段时期内重点项目征迁工作需求,在系统内适当抽调工作人员,增强征迁工作队伍。同时,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尤其是结合今年来征迁政策法规的修订,向其他市县、地区学习先进征迁工作经验和做法,破解征迁工作难点,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解决矛盾纠纷的实际能力,有效应对近年来土地征迁领域逐渐增多的信访、复议、诉讼和信息公开,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筑牢政府的社会公信力。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完成的后续征迁工作,继续开展神瓦铁路征迁遗留工作,继续推进大锦高速未达成协议的协调工作,全面开展房屋、苗木和附着物的调查清点和拆迁补偿,确保项目工程进展顺利,及时统筹部署,做好包神铁路二期和其他重点项目的征地前期调查工作及征地上报工作。2、组织编制《神木市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神木市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工作。及时上报并推进审批备案工作,同时围绕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违法用地整改、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主题,积极主动服务,加快用地项目组件报批进度,落实土地批后实施和供地保障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2年7月被榆林市人民政府评为《榆林市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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