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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林皋镇中心卫生院(白水县林皋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白水县林皋镇健康教育中心)
白水县林皋镇中心卫生院(白水县林皋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白水县林皋镇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5 09:36
单位名称
白水县林皋镇中心卫生院(白水县林皋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白水县林皋镇健康教育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落实;村级卫生健康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普及、人员培训。
住所
白水县林皋镇林皋街道
法定代表人
问伟明
开办资金
44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2万元
254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林皋中心卫生院.公益
从业人数 5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我院进一步完善医疗设施、制度,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畅顺诊疗程序和通道,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和便民服务,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和舒适、方便的就医环境。持续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突出中医特色,积极发展中医优势。运用针灸、推拿、火罐、敷贴、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7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康复在内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诊疗服务。2.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和便民服务,实施药品阳光采购,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计价收费。同时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提升临床诊疗水平,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负担。二、社会效益情况。1.2024年业务总收入为141万元。门诊收入111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24%;门诊人数10843人次,门诊患者平均费用为102元。住院总收入为30万元;住院患者平均费用为1239元。住院人次为242人次,总住院天数为1694天,平均住院天数为7天,住院病床使用率14.7%。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4年我院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8497份,新增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38人。辖区居民建档率达97%以上,纸质档案合格率100%,电子档案录入率100%。管理0-6岁儿童506人,建证建卡率100%;疫苗接种及时率90%以上;一类疫苗接种828人,1655剂次,二类疫苗接种461人,963剂次。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医院人才分配不均衡,部分业务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无后备力量。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学科带头人尚显不足,存在人才断档现象,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身兼多职,中青年业务骨干能力没有得到正常合理的发挥。(二)整改措施:1、不断完善人事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多措并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立足于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的计划性、科学性和准确性。2、持续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鼓励职工不断自我提升与成长,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着力提升人才队伍服务能力,推动医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后的工作中,在卫健局和相关部门的督导指导下,我院将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医院各项执业行为,持续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项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努力为病人创造方便、舒适的就医环境,做好辖区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书编号:43705048161052711C2101,有效期:2024年03月01日至2029年02月28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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