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外资与金融扶贫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巩固脱贫成果,落实金融扶贫政策,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主要承担争取和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全县金融扶贫、扶贫互助协会、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的实施及管理等职责。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中学路卫计局与人社局联建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郑素花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万元 | 6.8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涉及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坚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金融政策工作落实方面: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一是通过镇村公示栏公示、大屏幕滚动播放、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的力量,与银行工作人员组建小额信贷宣传工作组,结合日常工作入户走访进行宣传,保证有资金需求、符合条件的脱贫群众及时获得信贷扶持解决脱贫群众创业致富资金难题。二是及时对县域内所有脱贫户及监测户开展了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做到应贷尽贷、应贴尽贴,确保信贷资金精准用于开展生产和发展经营。2024年底,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余额5260户37938.83万元,其中:2024年度新增投放3203户15437.94万元。我单位按季度进行逾期通报,逾期率0.36%。2、“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工作。根据《略阳县“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产品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横幅公示栏公示等方式,大力宣传“富民贷”贷款项目的优惠政策,针对农户贷款实行全额贴息政策。累计投放贷款累计投放贷款135户2496万元,其中2024年新增投放18户350万元。3、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为了及时缓解企业使用资金难的问题,在往年一年只考察贷款贴息一次的基础上,2024年我县增加为两次。全年考察10家新型经营主体,兑付贴息资金83.84万元。4、精准防贫保险工作。根据省、市政策,我县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可能造成致贫、返贫的问题,防贫保累计理赔149户,赔款金额158.154774万元,2024年共计理赔40户,赔款金额53.998343万元,位居全市首位。5、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根据略阳县乡村振兴局、略阳县财政局、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略阳县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略乡振发〔2023〕57号)文件要求,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务工监测”模块中外出务工就业标注人员进行比对,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镇(办)核实兑付、报账核销的流程落实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对符合2024年度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政策10900人落实补助资金545万元。(二)社会帮扶工作落实方面:1、驻村帮扶上,坚持季度明查与每周暗访相结合,聚焦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基本制度执行情况、驻村干部作用发挥情况、镇(街)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选派单位跟踪管理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年开展集中督查4次。采取“县级集中、镇(街)兜底”的方式,县级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2期,镇(街)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确保驻村干部每年参加县级以上集中培训班不少于3天,2024年以来,县级采取课堂教学、座谈交流、培训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举办集中培训班2轮3期,培训800余人次,实现全县412名驻村干部培训全覆盖。2、定点帮扶上,全县共落实中省市定点帮扶单位38个,选派驻村干部47人。主动对接中省市定点帮扶单位,强化各项服务保障,共同探索拓展帮扶领域,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更大支持。组织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制定落实年度帮扶计划,开展帮扶计划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工作近况和特色亮点。加强工作调度,开展工作交流,严格考核评价,提升帮扶成效。2024年,中省市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聚焦产业带动、消费拉动、科技驱动、教育助困、走访慰问等一系列帮扶措施,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79.4万元,协调引进资金1259.4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11个,采购帮销我县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金额达959万元,为我县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和赞誉。3、区域对口帮扶上,略阳县政府与西安浐灞国际港签订2024年度对口帮扶协议书,并向略阳县拨付400万元帮扶资金,支持略阳县社会经济发展,有力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开展。利用传统节日开展消费帮扶,采购略阳地区特色农副产品56.22万元,助力略阳脱贫地区群众持续增收。4、消费帮扶上,通过各级帮扶单位和对口帮扶区域、扶贫产品供应商等渠道采购产品,全年累计销售农产品9898.79万元,同比增长3%。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通过聚焦服务大局奋发进取,全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兑付15437.94万元,富民贷贴息资金兑付350万元,精准防贫保险理赔83.84万元。小额信贷工作位于全市第二;防贫保累计理赔149户,赔款金额158.154774万元,2024年共计理赔40户,赔款金额53.998343万元,位居全市首位;消费帮扶通过各级帮扶单位和对口帮扶区域、扶贫产品供应商等渠道采购产品,全年累计销售农产品9898.79万元,同比增长3%,位居全市首位。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基数大,逾期控制难度大,逾期防控形势严峻;2、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兑付进度较为迟缓;3、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改进措施:1、加强与镇(街)、金融机构沟通,及时清收,预防逾期风险;2、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兑付从一季度一兑付改为一月一兑付。3、持续加强与定点帮扶单位对接,搞好协调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单位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工作打算1、广泛宣传各项金融政策,进一步摸清群众需求,做好小额信贷投放工作;控制新增逾期,对存量逾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处置,确保我县逾期率稳控在0.5%以下。2、扎实做好其他金融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做好新型经营主体贴息、“富民贷”产品推广、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精准防贫保险工作。3、在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上,持续加强与定点帮扶单位对接,搞好协调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单位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持续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力度,确保驻村干部队伍人员稳定。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驻村干部吃住在村、担当作为。4、在省内区域对口帮扶上,我县将继续加强与浐灞国际港的对接交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帮扶协作活动,扩大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努力实现共赢多赢,共同推进帮扶协作走深走实、再结硕果。5、在社会组织上,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办理老区建设促进会社会团体登记手续等相关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