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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5-03-24 17:11
单位名称 洋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林业种苗综合服务工作。
住所 陕西省洋县戚氏镇竹园村
法定代表人 翟迎涛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洋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0.33万元 87.8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洋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工作完成情况1、宣传种苗法规,加强种苗监管。按照省市种苗工作要求,今年4月以来,先后组织站上工作人员到育苗企业开展林木种子“一法一办法”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增强了育苗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目前,我县共办理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18户,育苗总面积1309.9亩,苗木数量2720720株。为保障造林用种用苗质量,我站会同市种苗站先后对县内的育苗企业和造林项目所用种苗进行抽查,经检查:洋县碧根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薄壳山核桃和艾普益科农业有限公司的苗木均能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所育苗木合格率达到90%以上;405厂义务植树点和引汉济渭黄金峡库区水源涵养林造林项目所采购的苗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但存在造林档案资料“两证一签”不齐全、无购苗合同和苗木进场质量验收单、合格证标签书写不规范等问题,经过及时整改,已达到规范要求。2、实施种苗项目,抓好项目申报。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我站积极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20万株薄壳山核桃良种苗木培育项目,该项目于8月16日完成招标,在8月24日和9月19日,分别与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中标合同和监理合同。目前中标实施单位洋县碧根果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对40亩育苗地进行整地,并积极着手购买所需的2000公斤碧根果育苗种子,监理公司陕西华烁鑫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已进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同时我站结合县内种苗发展情况,积极向省市上报2025年度油茶林木良种培育项目,计划申请资金90万元,在洋县戚氏街道办四0五路口苗圃建成占地10亩,年产30万株的油茶良种苗木培育项目基地一个。3、加快工作进度,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按照中省市在今年年底必须完成全国第一次种质资源普查的工作要求,我局5月份与陕西理工大学签订洋县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合作协议,协议资金29万元。做为业务落实单位,我站及时制定调查工作方案,组织陕西理工大学开展野外调查工作,并向市级每周汇报工作进度。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计划的50条样线和25种野外种子的调查工作,现正在上传数据和撰写调查报告,等待省市检查验收。4、做好调查摸底,开展“双打”检查。按照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和种苗摸底工作要求,我站及时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打击侵权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县内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生产假冒伪劣种苗行为的调查摸底和“双打”执法检查活动。通过对全县范围内育苗企业、种苗繁育基地、种苗花卉交易市场及经营门店摸排检查,全县均未发现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生产假冒伪劣种苗的行为。同时按照零报告制度,每月及时向市林业局上报“双打”动态信息和执法数据。5、抓好巩固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我站做为林业部门乡村振兴业务牵头单位,积极组织制定《洋县林业局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并协同系统相关单位落实好了生态帮扶和驻村帮扶等相关工作,重点组织抓好了全县874名生态护林员的人员选聘、考勤培训、APP上线和工资发放等管理事宜以及林业系统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上报落实和问题整改等情况,目前各项工作进展良好。我们同时持续做好站房村11户脱贫户的包扶工作和全县安排的“入网联户”和“进知解”等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结合全年业务工作的开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容和林木种苗相关管理制度及育苗适用技术特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推广,极大提高了宣传效果,营造出种苗执法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和育苗企业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了我县所供给苗木的质量,有力推动林木种苗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1)、部分育苗企业经营管理相对粗放,科技含量和苗木质量不高,生产经营档案不够健全,在填写林木种苗标签和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时不够规范。(2)、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还需加强,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不够重视,依法用种、用苗的意识比较淡薄。(3)、种苗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4)、县内林业项目的供苗均需进行招标,严重制约了育苗企业苗木销售,加之育苗户盲目跟风,致使苗木滞销,如我县近几年的银杏、桂花、七叶树、樱花等苗木都存在大量过剩现象。2、整改措施(1)、加强监督管理针对育苗企业制定业务培训方案及技术指导。(2)、加大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和育苗企业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3)、加强种苗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监督检查力度。(4)、加强宣传力度,提供苗木销售供应信息。四、下一步计划1、做好育苗企业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促其加强质量管理和档案建立等工作,确保种苗生产规范有序,档案资料规范完整。2、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及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林木种苗方面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维护。3、加大种苗执法队伍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种苗双打活动常态化开展。4、做好全县种苗资源调查,为育苗企业提供市场信息,避免盲目跟风,在植树造林和城镇绿化工作中优先使用县内苗木,有针对性的调剂调拨,有效解决育苗企业销售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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